一、相關規定及訊息

 

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103年1月修訂版)103.11.17)

 

公務人員使用「國民旅遊卡」響應公益捐款活動之問題與說明

 

配合行政院於102.10.15核定修正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五點」及附表修正對照表並自10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之規定如下:(102.11)
(一)放寬於休假期間及其相連假日之連續期間,於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等三行業刷卡之消費者,其與該休假期間相連之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消費,得併入補助範圍(不限定於休假期間)。

(二)於「觀光休閒及藝文業別」/「其他觀光服務業」增列「攝影器材及沖洗專賣店」。

(三)於「觀光休閒及藝文業別」/「體育用品」增列「自行車專賣店」。

 

原「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識「TAIWAN Touch Your Heart」,自92年使用迄今仍發現有非特約商店以該標識誤導公務人員消費,配合交通部觀光局對臺灣觀光全球品牌更新,並為保障公務人員消費權益,爰自101年7月起改版更新為「TAIWAN THE HEART OF ASIA」;請參考最新版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標識:(1)旅宿業、(2)餐飲業、(3)其他行業。(101.7)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

列印國旅卡旅遊補助申請表步驟98.6.17

相關網站連結

 

國民旅遊卡檢核系統網站

 

聯合信用卡中心國民旅遊卡網站

 

特約商店查詢

交通部觀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