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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台北電影節/國際學生影展台灣學生影視作品競賽參賽辦法
這篇文章是由2004金獅獎國內媒體聯絡人林 欣儀
寄出的
01, decembre, 2003, 05:07:46
2004 台北電影節/國際學生影展 台灣學生影視作品競賽 參賽辦法活動時間:2004年3月期間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03年12月19日 1. 所有參賽作品需為2002年9月以後完成之作品。 2. 所有參賽作品請以各系(所)為單位報名參賽,推選出一部作品參賽,而由各系(所)推薦的作品,須附證明文件(如於報名表上加蓋各系所之簽章),本活動不接受個人報名。 3. 所有參賽作品長度必須在1個小時以內,並且皆須有中英文字幕。 4. 所推選出的作品請以DV帶作為放映規格寄出參賽,唯送審之影帶將不予退回,故請自行留底。 5. 活動主辦系所對於所有參賽影片除影展之放映外,在影展期間可以無條件使用影片片段及劇照作為宣傳報導之用。 6. 所有報名參賽之作品將由主辦單位所邀請之評審團進行決選,選出下列獎項: *首獎 (獎金NT $50,000)以及獎座一座 *貳獎 (獎金NT $30,000)以及獎座一座 *參獎 (獎金NT $20,000)以及獎座一座 另外本活動設有現場觀眾票選之最佳觀眾票選獎。 7. 得獎作品之獎金由該出品單位與該影片之創作者或創作團隊自行協調分配。 8. 本活動辦法若有任何爭議,將以主辦單位所作出之最後決議為原則,不作公開討論。 9. 報名參賽之作品請附上填寫完整的報名表、參賽DV影帶、以及相關資料(故事大綱-約250字、導演簡歷-約250字、導演引言-約250字、影片參展經歷、工作職務表、導演照一張,以及劇照三張-照片規格需求為300dpi)之電子檔以利作業方便,所有的報名資料皆需於2003年12月12日前寄至下列地址: 220台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段59號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電影學系 ◆相關資訊請至本影展網站下載或來電洽詢。 Website: www.ntua.edu.tw/~glion 聯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356 傳真:02-29687563或02-22722181分機359 Email: glion_ntua_tw@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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