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昂傑商學院訪問報告與中央大學國際化芻議

劉光能 二○○○年八月十日

一、前言:

1. 二○○○年七月中旬,本屆大學聯招即將填寫就讀志願之際,國內各校紛紛祭出重金爭取高分考生的辦法;本校隨即宣佈「雙向對等交換學生」的國際化政策,獎助本校學生前往世界各國/世界各國學生前來本校求學、研究(見七月二十二日《中國時報》第十八版「桃園縣要聞」)。本政策或許是在情急之下推出,但比起其他大學單純給予就讀學生金錢或物質獎助的利誘辦法,卻更勝一籌,因為長遠來看,其實更具擴大提升本校整體學術環境乃至國際聲望的多重效益。

2. 本校於六月一日與法國昂傑商學院(Ecole Superieure des Sciences Commerciales d'Angers,以下從其簡稱,名之為ESSCA)簽訂交換學生合約。雙方已經確認,最遲將在二○○一年九月正式互派台灣/法國學生每年各二至五人前往對方學校修習特定的國際學程;對方並已表示,希望在今年九月取得本校擬開的課目,以便對法國學生進行宣導。總之,本案不僅忠實呈現上述政策的精神,恐怕也是本校首件即將完完整整加以實現的跨國、跨院、教/學雙向對等交流案。

3. ESSCA並非舉世聞名的超級學院,在法國昂傑、匈牙利布達佩斯的校園、校舍,甚至遠遠不及本校的管理學院來得宏偉。然而,該校的學程設計以及國際化措施卻頗有獨到之處,不僅使得雙方的實質交流得以推動,也所以不無值得本校借鏡之處。更重要的是,本案對於本校決心積極投入的國際化行動兼具「催化」與「先導」的雙重作用,換言之,相關問題即將隨之逐一浮現,而通盤規劃配套措施的需要也從此迫在眉睫。

4. 本校與ESSCA的交換計畫之所以能夠簽訂,法方的規劃完整、態度積極,本校行政中樞、管理學院、文學院等各單位的熱情回應,都是不可或缺的關鍵性因素。本人居中媒介,全程參與前後歷經一年半左右,加上今年暑假之初首度前往該校實地訪問,因而獲得較多與雙方相互激盪的機會。

本報告不憚其煩,以本案為起點論及相關的一般事項,期望一者有助於本案的繼續推動,二者有助於本校國際化政策的全面展開。其中內容值得參考的地方,多半來自與雙方同仁相互激盪的結果;其他任何偏頗之見,則顯然起自報告者個人的角度受限的緣故,無妨一笑置之。有關赴歐生活之類的問題,則另撰〈國立中央大學/法國昂傑商學院交換學生赴歐須知〉一文,供學生參考。

二、觀察與建言:

I. 法方重點概況:

1. 相對於國內標榜「教授治校」的做法,ESSCA治校的特色在於實施某種「政教分離」:比如對方的國際關係室主任屬於行政專職,「校長」(directeur general)一職也不具教授、學者的身分,扮演的純粹是「營運者」的角色。據了解,美國同性質的知名院校也有類似的做法。此外,該校的法籍本校生申請入學競爭激烈、篩選嚴苛,學校整體的國際關係十分活絡,交換學生涵蓋全球數十所院校,相信不無關連。

2. ESSCA的教學兼具三大特點:a.該校學生在高中會考通過以後就學,完整的學習期限共計五年(三加二),其中必有一學期或一學年前往簽約國家/學校,進行「國外學習/實習」;b.突破法語至上的傳統,增拓國際交流的空間,一九九五年開辦「英語學程」,並且預計在二○○五年不分行政、教學,全校百分之百法/英雙語化;c.闢設「歐洲事務」(European Affairs)三大學程:昂傑-巴黎-布魯塞爾暑期五週學程(Angers Summer Program, 5 Weeks in June and July)、布達佩斯分校半年學程(The Applied European Business Program: Budapest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 Semester, September-December)、昂傑校本部半年學程(Angers European Business Semester, January-May),分別加入西/東歐政經體制與比較、歐盟現狀/未來東西整合的遠景之類的內容(見該校網站 www.essca.asso.fr 與課程介紹印刷品)。

ESSCA的三大特點其實環環相扣:由於法/英兩語並進,以供本國與外籍學生自由選擇,國際雙向交流的空間因而以倍數成長;加上標榜歐洲特色,自我定位清楚,相對於純英語國家如美加等地院校因此有所區隔,也和本校之間出現易於推動實質交流又可截長補短的優勢,甚至不無值得本校借鏡仿效之處。

3. ESSCA期待我方以英文開授的課程共分兩大類四小項:a.一般性/本土性或區域性的經管課程,b.華語/區域性及本土性的文化課程(Management,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Taiwan economy, culture and history, Asia-Pacific economy, culture and history, Chinese language,見ESSCA七月十八日致本校校長謝函),廣度之中頗具彈性,有待本校管院與即將成立的「語言中心」給予確切的答覆。

II. 我方因應之道:

A. 行政中樞:

1. 基於國情不同,以及兩校規模(院系數目)懸殊,本校自然難以仿效法方「政教分離」的措施。不過,ESSCA雖然在首度前來本校造訪一年以後(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才和國內的中山大學接觸,卻能在首次會談當天立即簽訂合作條約,並且又比本校早一年(二○○○年九月)立即互派學生前往對方學校就讀。中山大學能給法方「組織成熟效率高」的觀感,在行政上必定有「體制內突破」之道,恐怕更適合本校取法。

單就國際交流而論,對本校最為簡易可行的辦法,或許在於實施變通型的「政教分離」,也就是行政問題由校級行政單位統籌規範、全力支援,涉及學術領域的問題則由相關院系獨立運作、自主決斷,彼此明確分工、密切合作。

2. 本校對於國際交流事務,假若一時之間無法設置校級的獨立單位專責運作,而必須附設於「研究發展處」底下,只要善用外語及組織能力俱佳的專職行政幕僚(組長級或秘書級),未嘗不能充分應付。

但是不管目前如何設定層級,未來如何擴充編制,相信唯有比照「教務處」、「學務處」或「總務處」處下各組統籌全校相關業務的做法,乃至統一受理(區分「諮詢」與「執行」)除去涉及各院系的學術專業、特殊需求與規定以外的所有行政工作(從洽談的前置作業到履行合約的後續事項),包括必須協調上述三處執行的項目(比如核發對外證明、安排校內住宿),具體而微,真正做到「內外單一窗口」的地步,才能避免各院系輕者各自奔走,重者盲目摸索、頻頻碰壁,費時嘔氣又無從累積共同經驗的嚴重缺失。

而建構涵蓋全校各院的「國際交流」中英雙語網頁(內容包含介紹簽約雙方的學校、課程、生活、申請辦法……)以供國內外隨時檢索,則是既可避免部份工作的無謂反覆兼可提升本校整體形象的必要手段。

B. 管理學院:

1. 不論是ESSCA主打或是本校管院相對設計的課程內容,因為涉及學術專業,不屬相同或相近領域的外人當然不易也不宜輕率置評或介入。倒是中山大學對於交流工作,似乎不僅行政組織如此,課程組織看來也相當成熟(見該校「文學院/管理學院/社會科學院交換學生課程」一覽表),並不是(至少不像是)只顧標榜「英語教學」可是架構模糊、對象不明的散亂組合,而是(也有必要是)具備整體特色的「交換學程」,管院及其他各院或許可以斟酌參考。

2. 國際交流假若標榜「對等互惠」,必然以各自「主體意識」的實踐為前提;也唯有如此,才能顧及自身的「成本效益」。具體言之:我方「國際課程」的授課對象似應考慮以本校的學生為班底,以便減輕外國學生在交流初期或中途時多時少甚至時斷時續,導致開課不符成本效益的隱憂。

其次,英語/專業並進的國際課程可以對本校的學生提供某種出國深造或是進入跨國機構的學前/職前教育,當然是考量重點;然而,中/外學生混合授課,直接在本校提供中/外學習、行為、思考模式的差異所造成的文化衝擊,這種影響雖然抽象,不過可深可廣,彌足珍貴,也該納入成本效益的考量範圍。

3. 至於我方學生出國的申請/甄選辦法,一者,為求落實「跨領域多專長」的時代趨勢,二者,為免形同「保障名額」,造成出國學生素質參差不齊起見,無妨採取較為開放的政策,拓寬競爭的廣度。換言之,甄選條件似乎可以不限管院學生,而是多元考慮以下的優先順序:管院各系所學生、各院修習管院「雙學位」或「輔系」者、選修管院「國際課程」者、選修管院若干「基礎課程」者,以及英語(或對方國際課程使用語言)能力優良者、兼具法語(或對方國語)能力者,逐項考量、綜合評審。

而且,不論作何決定,既然本案屬於首度辦理,因此最好都能提早在正式執行之前一年(今年九月)開學前後公告,以便有意申請的學生及早選修相關的管理或外語課程。

4. 其他諸如雙方學分認定的問題──對方 "credits"與我方「學分」的計算辦法不同──並不複雜,我方不難自行解決。再如學期銜接的問題,雖然兩校的授課/考試日期前後相差一至二週(見昂傑暑期及半年學程起訖日期),但是在我方學生所佔的出國比率有限、牽涉課程不多的情況之下,只要有關同仁樂見其成,願意彈性調整考試辦法與時間,便可迎刃而解。

此外,雙方的國際學程儘管同樣採行(或考慮採行)學期制(見布達佩斯及昂傑半年學程),而學期制似乎也是較具交流彈性的做法,可是我方的一般課程假使大多以學年制為主,便有進行某種調整的必要,以免我方學生礙於行政體制,在出國前/後無法銜接,備受困擾。

C. 語言中心:

1. 相較於國內其他大學(包括中山大學),本校針對國際交流所需,委請文學院完成初步規劃的「語言中心」(見「國立中央大學『語言中心』規劃草案」),顯然獨具較為高明的主體意識:第一、主張「雙向多角」的世界觀,一併強化本校學生及其他國人走向世界/世界各國學者與學生加入本校的可能,所以並非獨重「華語」一語,而是中/外語(不限英語)並重;第二、遵循「圓心擴散」的實踐理路,以本校生員為核心對象,優先考慮納入本校學生必修的「大一外文」和「僑生國文」,其次向外擴及桃竹苗地區的推廣教育,以及放眼世界的國際交流。

同理,以英語講授的中華文化課程(涵蓋兩岸三地),並非只為外籍人士開設,而是同時對本校學生開放,當作「通識課程」或「大一外文」的另一種選擇,也是本校中/外學生彼此衝擊的另一個場域。

2. 外語教學的部份,本校必修大一外文以次,大可加入譬如可供本校(及中壢各院校)學生在畢業學分之外選讀的「外語升級班」,或是以備本校(及桃園縣府)員工因應國際化所需的「行政外語班」,乃至桃竹苗「托福保證班」,不管是從服務或開源的角度來看,只要掌握先機,其實都大有可為。

3. 至於華語教師的來源,在開發初期,或甚至是具備相當規模的成熟期,都可以在專職教師之外善用本校的研究生,不分學院自由競爭,以個人資質為首要考量,甄選其中較具語言溝通及講授天分者,接受短期、密集的專業訓練,就近分擔華語的教學工作。如此一來,本校一者擁有源源不絕的人才可資彈性運用,二者可讓研究生增添對於日後求職具有加分效用的工作經歷,甚至成為出國留學期間的謀生手段,一舉兩得。

三、結語:

1. 出國留學,追求學分與學位所代表的「專業學識」之外,其實還有藉助於「拓寬眼界」、「刺激內省」以求「增長見識」的收穫值得期待。國內學生前往美加等「主流」國家留學,優點在於對當地的通用語言、教學內容、一般文化的熟悉程度較高,比較容易進入狀況。反之,其他「非主流」國家(包括法國、匈牙利等歐洲國家)卻可能因為對國人較為生疏,教學特質(比如歐盟、東歐議題)與文化差異(包含語言問題)可能造成的衝擊更大,所以連帶提供更多拓寬眼界、刺激內省的機會,學識與見識雙方面的增長應當也會有所不同。

換言之,本校和「主流」國家交換學生的工作當然必須推動;前往「非主流」國家的附帶優勢,卻也有必要向學生大力推介,才符合多元價值、多元發展的時代趨勢。

2. 國人求學由小到大一貫作業,專為應付特定的考試形態所造成的「被動式」、「零碎化」的學習模式牢不可破,往往直到出國留學有所比較乃至飽受衝擊,才終於領會原有體制的缺失;可惜,既然已經畢業離去,對於母校的後進所能發揮的影響也就十分有限。反之,獎助本校學生在就學中途出國留學,或是直接引進外國學生加入本校課堂的討論,別具「即時性」、「就地性」以及因而兼具的「擴散性」,對全校所可產生的影響當然大有不同。

加上本校位處偏僻、校風保守、知名度偏低,相較於譬如北市若干原就比較開放、活躍的大學,國際對等交換學生對校內的正面影響可望相對倍增,更何況本校的對外名聲也可藉由這種往來關係而得到若干傳揚的機會。

前文劈頭便肯定本校為吸引考生應景推出的政策更勝一籌,因為更具擴大提升本校整體學術環境乃至國際聲望的多重效益,理由在此。總而言之,本校的國際化政策,只要化理想為行動,而且迅速脫離寄望於「散兵游勇」的狀態,正式邁入「正規軍組織戰」的時代,前景必然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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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PF(C)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