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本校 113 學年度宿舍幹部評選
公告日期:2024-02-23公告類別:一般公告
公告內容:
公 告 (113)中大學宿字第 002號公告
主旨:公告辦理本校 113 學年度宿舍幹部評選。
依據:依本校學生宿舍幹部設置要點,於 113 學年度起舍長、副舍長應聯名參加遴選,其產生由評審小組評選之;所有宿舍舍長及副舍長均為學生宿舍服務委員。
公告事項:
- 時程規劃:
第一次評選 | 第二次評選 | |
報名 | 即日起~113.03.13(三) | 即日起~113.04.17(三) |
面試 | 113.03.19(二) (俟報名人數安排後再行公告時間) 地點:女 14 舍藝文空間 | 113.04.23(二) (俟報名人數安排後再行公告時間) 地點:女 14 舍藝文空間 |
公告結果 | 113.03.20(三) 10:00 | 113.04.24(三) 10:00 |
依成績選擇所屬意宿舍 | 113.03.20(三) 12:00 地點:曦望居二樓多功能室 | 113.04.24(三) 12:00 地點:住宿服務組 |
完成樓長遴選並繳交樓長資料 | 113.05.15(三)前 | 113.05.15(三)前 |
- 候選人資格:
- 在學期間不得有受記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 大學部須為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G14、B5 研究生欲參選者需住宿於該宿舍,且為碩士班一至二年級或博士班一至四年級在學學生。
- 欲參選中大會館者不分性別及部別,大學部須為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研究所須為碩士班一至二年級或博士班一至四年級在學學生。
- 欲參選曦望居者不分性別,但須為碩士班一至二年級或博士班一至四年級在學學生。
- 上述碩士班與博士班資格含已具備本校 113 年度碩士班及博士班資格的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 (需檢附資格)。
- 現任舍長、副舍長連選得連任一次。
- 報名說明:
- 填寫報名表:請至住宿服務組網頁選取表單下載(如附件)或至住宿服務組領取。
- 繳交報名表:填妥後於報名期限內,寄回 ncu57290@cc.ncu.edu.tw (信件主旨:報名 113 學年度自治幹部_OOO)或親自繳交至住宿服務組。
- 曦望居與中大會館為獨立評選,當選者不得選擇其餘棟宿舍,第一次評選後若有缺額,上述二棟宿舍將與第一次評選所剩宿舍,一同於第二次評選時進行面試。
- 幹部職責:
1. 須落實幹部職責(詳閱:宿舍幹部設置要點)、協助宿舍導師講座辦理人文關懷系列講座及學校期末寒暑宿開關舍等相關職責(開關舍期間須全程參與)。
2. 須配合宿舍活動辦理及協助學校期末寒暑宿開關舍等職責。
- 1122 學年大學部關舍觀摩實習-113 年 6 月 21 日-113 年 6 月 26 日(擇當選宿舍進行開設觀摩實習)
- 113 年暑宿開舍-113 年 6 月 24 日
- 1131 學年新生入住(大學部)-113 年 8 月 30~31 日
- 1131 學年新生入住(研究生)-113 年 9 月 1日、9月7日~8日
- 113 年暑宿關舍及舊生入住-113 年 9 月 5~8 日
- 113 學年大學部寒宿不留宿退宿檢查-114 年 1 月 13 日
- 1132 學期關舍-113 年 6 月 13 日~6 月 16 日
3. 須協助辦理 113 年 09 月 02 日(一)至 09 月 03 日(二)「宿舍自治幹部研習」,並全程參與活動。
4. 已選擇宿舍之宿舍幹部,不可放棄重選、放棄住宿及外宿。
- 評選流程:
- 由學務處組成評選小組,將依時程通知候選人參加評選會議。
- 按評選會議成績名次高低,公開由候選人自行選擇所屬意之宿舍。(時程將另行通知候選人)
- 其它事項:
- 樓長由舍長、副舍長公開評選,需顧及院系的比例原則。
- 參與安心就學支持計畫者優先推薦錄取
學務處住宿服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