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 公害專題

環境問題與保護對策


中央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 歐陽嶠暉


一、前言


  環境係國家資源,為國民生存及生活的憑藉,其品質之良窳,攸關國家與社會之發展,因之「保護自然環境、維護生態平衡,以求世代永續利用」及「追求合於國民健康、安定、舒適之環境品質,維護國民生存及生活環境,免於受公害之侵害」,成為當前我國環境保護政策之目標。


  臺灣地區地處亞熱帶,地勢陡峻,河川短促,山地占總面積的三分之二,土地資源有限,天然資源欠缺,但由於終年雨量豐沛,河川清澈、山野青翠,為一四季皆宜人間生活之海島。然因近年來經濟發展,人口持續增加且集中西部都市及南北兩端,又工業及畜牧業發達、交通頻繁,致環境負荷量超負荷、資源超限利用,造成環境污染及自然環境遭受破壞,以致青山不再、河水濁黑、都市公害頻頻,使昔日寶島失去了自然靈秀之氣,影響及國民的生活環境為全國國民所深憂。


  政府於七十六年公布「現階段環境保護政策綱領」,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數年來雖勞保護政策綱領」,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數年來雖部分已具進展,然在整體上仍有待評析其問題癥結,提出未來方向,以為推行之參考,以期創造舒適的生活環境,為當前國家重要工作。


二、環境問題


  台灣地區之環境品質問題,在於環境超負荷,包括:


 人口密集


  民國八十五年度台灣地區每一平方公里人口密度為596人,高居世界一千萬人口以上國家之第二位,且大半集中於都會區,都會區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達兩千人以上。由於人口太過密集,活動時產生大量的廢氣、廢水、廢棄物及噪音等,影響生活品質。


 工廠林立


  經濟發展,工廠數相對增加,民國八十五年底台灣地區登記有案的工廠數總計96,850家,平均每平方公里將近三家,較民國七十年底增加一半以上;工廠運作所產生之污染,如事業廢氣、工業廢水、事業廢棄物(尤其是有害事業廢棄物)及工業噪音等,均影響環境品質。


 機動車輛大增


  民國八十五年底台灣地區機動車輛登記數達1,427萬輛,平均每平方公里396輛,較民國七十年底成長1.5倍;其中密度最高的高雄市、台北市,每一平方公里分別有7,034輛及5,311輛及5,311輛。機動車輛的高度成長雖帶來了行的方便,但其排放的大量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及氮氧化物卻是造成空氣污染的主因。


 垃圾成長


  經濟成長,國民購買力提高,許多人不再珍惜物力,喜歡用過即丟,以致台灣地區垃圾量從民國七十年底之356萬噸,成長至民國八十五年底之871萬噸,成長率達1.45倍;此期間平均每人每日垃圾量亦由0.63公斤增至1.11公斤,使得垃圾場使用年限縮短,而新的垃圾場用地取得及興建不及,有時形成垃圾無法處理或堆積待運,對環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家禽畜飼養數增多


  國民生活水準提高,在飲食方面講求口腹之慾的滿足,故家禽畜飼養數增多。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民國八十五年底台灣地區在養豬隻達1,070萬頭,較民國七十年底之483萬頭,增加至2.2倍;以每頭豬約4-6人污染量折算,無形中有2-3倍台灣地區總人口的污染負荷。


 電力消耗增加


  現代化家庭設施如冷氣機、電冰箱、電視等  現代化家庭設施如冷氣機、電冰箱、電視等,雖提高生活上的舒適與享受,惟消耗很多電力,平均每人每月家庭用電量由民國七十年之35.78度增至民國八十五年113.6度,增加2.17倍;若加上營業、工業用電等,則平均每人用量由七十年之2.187度增至民國八十五年之5.196度,增加1.38倍。據統計,百分之五十以上之電力來自火力發電,而以燃煤、燃油、燃氣發電時,會產生不少污染空氣的物質。


 用水量增加


  現代化家庭設施如洗衣機、抽水馬桶等雖帶來生活上的便利,惟消耗很多水資源,平均每人每月家庭自來水用水量由民國七十年之4.59立方公尺增至民國八十五年之7.28立方公尺,增加58.6%,若加上工業用水等,則平均每人自來水用水量從民國七十年之75.80立方公尺增至民國八十五年之124.53立方公尺,增加64.3%,自來水用水量增加,復以一些工廠及養殖業者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水資源缺乏,台灣地區已被列入世界上缺水地區。


  綜合以上,可知台灣地區環境負荷之沉重,以致環境污染之嚴重和改善之不易。


三、環境保護之目標


  環境保護為藉行政、法律、經濟、科技、教育與新的環境倫理等措施和方法,合理的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遭受污染和破壞,以達到持續發展和生態平衡,並擴大有用資源的再生和永續利用,以保障人類社會的福祉。


  環境保護工作自一九七○年代受到已開發國家重視後,現今已成為全世界各國關注的焦點,並成為被利用的貿易武器。我國在此方面的工作,不可諱言的由於起步較慢,使得環境問題,較諸先進國家更為嚴重,尤其人口密度高、工商及畜牧業發達及機動車輛多,更不易獲致改善。


  相對的如欲使我們的環境管理步上正軌,各項污染防治工作得到適切的規範與執行,就必須付出更多的代價、投注更多的人力、物力和時間,始能收效。目前環境問題仍未充分改善之主因,則可歸納為:


  國民日常生活減廢、減量不足,資源、能源超限利用,尤其是垃圾量未見降低反而增加,用水量、用電量皆未減少。


  國民未能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大都會捷運系統建設遲延,使得汽、機車量迅速增加,造成都會區之空氣污染及交通阻塞。


  污水下水道建設嚴重落後,生活污水未經適當收集處理而排放,成為最大的水污染源。


  事業單位雖多已設置防污設備,但仍有未好好操作或偷排的行為,存僥倖心理者。


  事業廢棄物管理不佳,致廢土、事業廢棄物任意丟棄,造成環境污染及社會問櫥棄物任意丟棄,造成環境污染及社會問題。


  自然環境保護公權力執行不足,致山坡地濫墾,造成水土流失、水源涵養能力不足。沿海養殖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地盤嚴重下陷,以致海岸線的自然破壞仍存在。


  以上這些目前最大的環境問題,仍待全面加強宣導、規劃、積極防止,以謀求加速改善。


  隨著經濟發展,國民物質生活的富裕,其價值觀將漸呈多元化,朝精神生活之需求。國民對於生活環境的需求,不再是「無污染」、「便利」而已,進而將尋求「富有文化、美質的舒適生活環境」。環境需求之層級示如圖一。


  圖一


  環境需求的層級 近年來蒼翠的青山、綠地、碧水等舒適環境,由於都市化及土地開發,而逐漸消失或破壞,因此面臨的必須是污染防治、自然環境的保育及創造環境三者同時進行,並從宏觀上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和景觀。


  舒適環境的培育必須配合當地之自然條件,使其與自然、生活設施、歷史、文化價耑生活設施、歷史、文化價值相平衡、相調和,進而享有健康、有文化生活的舒適環境,並由市民自主自發的推進之。


四、環境保護措施


  從臺灣過去四十多年來的社會變化及環境問題的產生,深深認識到環境問題的形成,受到經濟、社會、都市發展及生活方式和價值觀的變化長期累積所影響,其改善也非一蹴可成,而面對二十一世紀的未來將是個更成熟的社會,國民對於環境品質的需求將更提高,環境問題已成為國際化的問題,亦肩負國際環保責任,因之更應有前瞻性的國際觀。


  如何因應國民未來對環境品質的需求,做全面性的環境保護及自然環境保育,以締造永續發展的生活環境,謹提出努力的方向:


 建立完整之國家環境規劃及管理體系,以維護自然環境及生態平衡,並創造舒適之生活環境


  政府應策訂國家環境計畫及環境管理體系,以為推動環境保護之依據;政府或民間的任何開發行為,以不對自然環境及生態平衡造成影響為前提,以維永續利用;因歷史古蹟為先民之環境遺物,為後代子孫之寶貴遺產,也為鄉土之資源,應予以妥適的永久保存,以為環境之傳承,增進對鄉土環境之愛;此外,環境之形成與創造,應具文化性及美質,並做整體調和規劃,以提升舒適感。


 加強地方環保人力,建立健全的行政體系


  在縣市及縣轄市和人口較多、產業較發展的鄉鎮,應加強環保人力,使其有足夠人力推動環保工作;同時健全各級政府機構之污水下水道專責單位及人力,尤其是各縣市,以加強策劃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莧以加強策劃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有效堆動水污染防治。


 加強依法執行各種法令規章,以確立公權力


  必須落實各種環保法令的執行,以收具體成效,將地方政府實施環境保護的成效,列為考核補助地方預算之評估依據,以促進地方首長重視環保。嚴格取締山坡地及海岸地區的濫墾、濫葬、濫伐、任意抽取地下水養殖,以及沿河棄置廢棄物、廢土等不法之行為,以保護自然環境。


 啟發國民環境保護意識,樹立環境倫理


  應加強環境教育,增進國民對環境保護及自然保育的認識,以確立惜福、愛物及感恩的環境倫理,落實環保生活化;鼓勵國民積極發動及參與愛護環境活動之組織,建立鄉土草根性、地區性及全國性之活動團體,以宣導、教育民眾,推動環境保護工作,進而提供國民充分的環境保護教育資訊,建立全國環境保護教育資訊網路。


 推動節約能源、節省資源之生活方式


  都會區應加速發展捷運系統,引進電動公車、機汽車,以減少廢氣的排出,加強推動用水合理化發展節省用水型之各種衛生器具;發展節省能源之住宅建築,合乎節省能源之條件始予房屋貸款,並推廣省能源之家庭電化製品;積極推行綠色消費活動、資源回收,推廣產品環保標章之普及化,及建立以價制量的能源及資源消費制度,以抑制能源及資源的不當消耗。


 加強水源水質水量保護,以確保涵養水量及水質,並提供安全用水之需要


  應加強山坡地及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之水源涵養措施,綠水質水量保護區之水源涵養措施,綠化林地以達水土保持;限制水源保護區之開發利用,以維護原水水質之清潔;多標的水庫應視需要做為自來水供水專用水庫,限制各種遊憩活動,減少人口及流動人口之移入,保護水庫壽命及水質;地下水水權採取申請登記制,嚴格限制超抽利用,以防止地下水位下降及地盤下陷,保障住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對於水源地區內被限制開發之土地,應分期由國家予以購買或補償地主之損失,同時由自來水使用者以受益者付費,做為負擔涵養水源、維持安全水質之代價;以及設置自來水研究訓練單位,全面提升自來水之發展及經營能力,由自來水費中固定費率支應,發揮受益者付費,並享高品質安全之自來水。


 策訂近鄰污染防制之階段性目標,並擴及於地球環境保護


  分階段訂定因能源利用導致煙塵、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地區性污染物排出量之抑制目標,並追蹤施行;分階段訂定生活、生產、交通活動及能源政策等之能源效率以抑制二氧化碳之產生;訂定能源及資源開發政策,以能減輕對環境之負荷為目標,循序推行;對其他環境公害如地盤下陷、土壤沙漠化、木材砍伐、稀有動植物滅種及有害物質之移向開發中國家等問題,訂定配合防止及預防之規定,並嚴格施行;以及應維護都市生態環境平衡,形成生態共生都市,以提升都市居住之舒適條件。


 積極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有效控制市鎮污水之污染源


  確立市鎮分期、分區籌建污水下水道,並兼顧河川生態及地區環境特性,確立處理方式,以維河川水質及生態;落實新闢社區污水共同處理,檢討污水合併處理制度;檢討污水下水道未發展地區,於將來污水廠用地內籌建水肥處理豉內籌建水肥處理設施,以先期解決挑糞尿及化糞池清除物;培養下水道之技術、人力,提升各種管材及機具之自製及施工能力。


 策動工、農產業界發揮環境保護之責任


  各種投資發展應從追求社會的長期整體利益為基礎,同時做負面影響之評估;配合環境保護有關法令,進行低環境負荷的生產活動,防止對當地的環境造成污染,以求共存共榮;對於產品的製造、運輸、販售及利用過程,應先評估其對環境的影響,並經確認可達到不造成環境污染問題後,始可製造、生產,以減低新產品對環境的負荷;對於產品的製造、生產,應研發利用太陽能、廢熱、風能自然資源,以減少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碳之產生;積極開發對環境有助益的製造技術,高能源效率之各種機械設備及電化設備。此外,應提供合乎環境保護之生產設施、工作環境,並教育、指導員工發揮其應盡之責任。


 落實經濟政策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之理念


  為配合國際間貿易、投資及金融活動,應建立以永續發展為開發目標之作為。各種事業之經營管理、能源利用及資源管理之政策、制度及體系,皆應遵循可達永續發展之理念,及建立「環境資源定期結算」之環境成本化制度,定期針對土地、森林、河川湖泊、石化燃料等環境資源的保存量及質的價值予以評估。


五、結語


  環境污染問題的形成乃長期累積而來,其問題牽涉極廣,數年來之環境保護工作已建立模式,並稍有進展,尤其公害糾紛之減少,但水污染、空氣污染及廢棄物和自然環境保護仍看不出實質降低或改善成果。惟有串質降低或改善成果。惟有在既有基礎上積極進行,並配合未來環境需求的變化,包括從推動環保生活化、污染防治、保護自然環境及創造舒適的生活環境四者並行,整體推動,以締創一永續發展的生活環境,同時為地球村的一分子盡保護地球環境的責任,為全民所應共同努力的方向。


  參考文獻


  行政院環境保護小組,現階段環境保護政策綱領,七十六年十月。


  教育部環境保護小組,環境教育要項,八十一年六月。


  歐陽嶠暉,環境保護政策之規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研究報告,八十一年六月。


  歐陽嶠暉,水質保護問題與策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研究報告,八十年六月。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國家環境保護計畫草案,八十六年六月。


  歐陽嶠暉,締造永續發展的生活環境,寧靜革命,行政院新聞局編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