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代理孕母專題

從佛教觀點看代理孕母的問題


文藻外語專科學校 尉遲淦


  對於重視生命傳承的中國人而言,就像孟子在離婁篇上所說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註一)的論斷一樣,認為沒有後代是一件無法對歷代列祖列宗交代的事,簡直就是絕子絕孫的罪人。因此,為了避免成為千古的罪人,家庭中的夫婦只好用盡可能的方法傳宗接代。過去,由於生殖科技的不發達,因而產生不少家庭的悲劇。自從七○年代末期有了代理孕母之後(註二),拜生殖科技之賜,不孕不再成為家庭悲劇發生的藉口之一。問題是,代理孕母雖然解決不孕的問題,卻又衍生家庭結構改變與商業行為發生的問題(註三)因此,在面對此一新生的問題,我們除了從現代觀點加以反省外,還有必要從傳統文化(儒、釋、道)汲取解決的資糧。因為,傳統文化表面上雖已退居幕後,但在實質上仍有相當大的影響力。所以,為了尋求化解問題的可能性,我們試著從佛教的觀點看代理孕母的問題。以下分解消問題與積極面對兩方面來看。


  先就解消問題而言,佛教雖然已經深入中國文化,在某種程度上具有儒套已經深入中國文化,在某種程度上具有儒家倫理的特質(註四),但是並不像儒家那樣強調血緣關係的傳承。因為,對佛教而言,生命的傳承不是來自天道自我創生的結果,而是個人業力經因緣和合流轉而成的結果(註五)。就前者而言,生命的絕滅就代表違反天道創生的本意;但就後者而言,生命的絕滅則代表業力流轉的中止。前者是對生命本身的否定,而後者則是對生命本身的完成。所以就生命的解脫完成來看,生命的傳承就不再具有決定個人生命意義的關鍵性地位,真正決定個人生命意義的關鍵則在個人是否真能由輪迴証入涅槃。因此,後代的有無,不會影響個人解脫的實現。從這點來看,既然無所謂後不後代的問題,那麼自然也就沒有所謂代理孕母問題的發生了。


  次就積極面對而言,上述雖說佛教本身沒有代理孕母的問題,不過由於佛教的人間性格,使得佛教不得不對代理孕母的問題提供積極的解答。倘若佛教只是解消問題而已,那麼佛教便無法在現代起真正的影響力。為了了解佛教如何積極面對代理孕母的問題,我們試圖分三方面來看。


  就第一方面而言,佛教肯定人人皆有佛性,即使是一闡提也有佛性,所以人人平等。在平等的前提下,人人都有自身的價值,只能被當作目的,而不能被當作手段。因此,在代理孕母的問題中,依照佛教的觀點,不但委託人在借腹生子時不可把代理孕母當成是生孩子的工具,同時代理孕母本身也不能把自己當成是出租子宮的人。換言之,委託人與代理孕母之間的關係不能是工具的關係,也不能是商業交易的關係,而只能是互為目的的主體性關係。


  就第二方面而言,上述主體性關係的建立,除了源自委託人與代理孕母彼此之間的相互尊重之外,更需要代理孕母感同身受的慈悲胸懷。因為,單純的平等不足以要求代理孕母成挑代理孕母成為代理孕母,真要讓代理孕母成為代理孕母,則必須進一步具備拔苦與樂的慈悲心(註六)。這表示身為代理孕母者一方面能感受委託人不孕的苦惱與無後的親情缺憾,一方面在感同身受的同情之外,能進一步起拔苦的想法,希望藉由自己子宮的布施,使對方也能因此享有天倫之樂,讓人間多些圓滿。


  就第三方面而言,佛教自從深入中國之後,也十分肯定人間倫常的價值,認為人應即世間求解脫,而不應離世間求解脫(註七)。因此,在肯定倫常的前提下,佛教認為人間的布施應是無我的布施,人間的慈悲應是無執的慈悲(註八)。這麼一來,代理孕母自然不會因私心而將胎兒佔為己有或視為生財的工具,委託人也不用擔心代理孕母的私心而視代理孕母為親子關係的妨礙者。


  所以,根據上述三方面的思考,我們可以說佛教本身不單不會反對代理孕母的作為,反而會在慈悲心的引導下積極地樂觀其成。


  總結上述,代理孕母的問題固然是現代生殖科技下的產物,但是對於傳統文化三大主流之一的佛教,卻是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尤其是當代對人間佛教的強調,使得佛教界不能只安於解消問題的層面,也不能人云亦云地跟隨儒家的腳步,而必須挺立自家的立場,提供佛教本身可能有的解答。因此,在前無定論的情形下,筆者不揣淺陋,私自臆測佛教對於代理孕母問題可能有的看法。若有不適或遺漏之處,祈請方家不吝予以指正。


註解:


  1.點校、新編、〔宋〕朱熹撰《四書章句集註》。(臺北:鵝湖出版社,民國七十三年九月初版),頁286-287。


  2.邱宗仁著《生死之間-道德難題與生命倫理》。(臺北:臺灣中華書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七十七年九月初版),頁51。


  3.同前,頁55-56。


  4.賴永海著《佛學與儒學》。(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民國八十二年十月第二次印刷),頁64。


  5.《陳兵著,生與死的超越-佛教對生死輪迴的詮釋》。(臺北:圓明出版社,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第一版第一刷),頁209-210。「眾生為什麼落入既定的生命型類?為什麼各自有不同的形貌、壽數、習性、際遇?為什麼會生了死?死了又生?對此類問題,佛教的回答十分明確:這一切既非上帝、天神所造,亦非天地、山川、社會等外緣所決定,亦非偶然,而視由眾生自心所造作。…心怎樣造三界六道、種種世間?答曰:由心起業,由業感果,落入了業力因果律所編定的自然程序,由此而有五蘊、業果、三界六道…這是佛家諸乘、諸宗共同宣說的『業感(惑)緣起論』。」


  6.中村元著,江支地譯《慈悲》。(臺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八十六年九月初版),頁16。「又大乘論書中…『依緣起的道理,觀看有情眾生受苦聚則悲起,又觀眾生身受苦聚必須由我解脫則慈起。』就是說,對生存者受苦而起同情時就是悲,決心拔除其苦時就是慈。」


  7.同註四,頁18。「中國佛教的人間化,在相當程度上可以說是始自『六祖革命』。《壇碎說是始自『六祖革命』。《壇經》的基本思想之一,就是提倡『即世間求解脫』。此『即世間求解脫』思想的提出,標誌著傳統佛教開始走向『人間佛教』。」


  8.有關慈悲與愛的關係,中村元在《慈悲》一書中有進一步的論述。同註六,頁1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