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代理孕母專題

「代理孕母」的倫理省思


臺北醫學院醫研所所長 江漢聲


  當現代生殖醫學科技進步到一定的程度之後出現了許多社會問題,像有人在網路上捐精、捐卵、有人從外國引進精蟲銀行、也有人為死刑犯求情希望能為他留種;同樣地,製作無頭人或者是複製人──再再顯示現代科技的進展可以使人來滿足一己私慾或少數人的利益,而可能種下社會秩序大亂甚至人類覆亡的一個肇因,就一般人的需求來說,能有自己的後代或享受懷孕做母親的樂趣是基本的人權,然而鑽法律的漏洞使社會道德形成一道缺口甚至決堤的情況比比皆是。有人認為捐精、捐卵是相當神聖的義舉,他們卻沒有想到有多少人是抱持「神聖」的心態,如果不加以規範很容易產生後代亂倫,而且近親通婚會造成劣質遺傳的不幸後果;此外,傳染病無法管制也不是當初接受捐贈的人所能想像的。


  而「代理孕母」這個爭議話題更值得我們做倫理的省思,因為臺灣大概有一千多個婦女無子宮,等待代理孕母法案達成做母親的心願,然而為這一千多個婦女的權益做考量的時候﹐而為這一千多個婦女的權益做考量的時候,我們不能不有下列的幾個隱憂:


  首先我們要考量的是人倫的錯亂,子宮內只要種入受精卵就可以發育成一個胚胎,所以很可能三代都可以同堂,近親遺傳、亂倫、種族的雜亂混血、基因的疾病和突變種之想像得到和想像不到的問題都會在社會上發生。


  第二是金錢交易演變成變相的人口買賣,孩子的歸屬引起相當多的法律爭議和修定,事實上目前已有所謂的「地下行情」,有錢人可以拿錢徵選代理孕母,「菲傭」也可能有另一項行業,而民法對「母親」、「兒女繼承」方面規定可能會出現相當多論調。


  第三、萬一懷孕或生產後發現孩子有障礙畸形,則使大家的期待和喜悅轉成惆悵,可能互相推諉,逃避責任,孩子認養成了個社會問題。


  第四、即使孩子健康,出生後對生父母的情感歸屬也必須從長認定。而死後所帶來孩子的養育問題,事實上也留給社會太多的疑難。


  事實上,從事不孕治療的經驗中發現現代一般人對於養兒育女的人生觀必須要有更精密的思考和更全盤的教育。從事這方面的醫療和相關人員也必須要接受生殖倫理的再教育,因為如何影響到社會秩序是值得更多的斟酌。社會上對「家庭」、「婚姻」的認知乃至於傳宗接代的責任都有著太固定的樣板角色,許多人不能接受單身、同性戀的個人選擇,也有很多人覺得養兒育女一定要自己的「種」,這些才是今天對生殖科技濫用的一個原始動機,從性教育的理念來說,更寬廣的心胸,接納更多樣化的角色對現代社會實在是非常需要的,也是我們在社會倫理保衛戰中的一個艱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