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期 治療學專題

引言--變動中的議題:治療理念暨其可能整合


蕭振邦


  一般而言,治療學(therapeutics)涵蓋的領域有兩部分:治療義的養生之道(regimen);主要的治療技術(包括:外科手術、生化、藥物控制、替代性、職業上的治療等等),而這裡所要討論的治療行為暨概念指的是出現在「自然生命─人為干預(善意或惡意的)或『意外』事故(含病理事件暨偶發事件)─矯正(cure)需求」這一脈絡之中的治療(註一),除此之外,即使(在其他脈絡)也隱含了某種與「治療行為(或概念)」近似的運作型態,則以「教化」或「開導」等義指謂之較為恰切。因此,在此一脈絡底下,當代「治療學」成為一門學科,則是晚近的事(註二)


  其次,治療學關注的議題總是可以循兩進路加以區隔:一者是狹義上的醫療:它涉及藥物運用(remedy)、技儀輔助暨臨床(clinical)實務 展現治療學的客觀面相,而以醫學為主導暨依歸(註三);另一者則是狹義上的治療:它展現主體之間洞察力的開發與互動;笑治療:它展現主體之間洞察力的開發與互動;涉及精神、意義與價值的貞定暨導正 ─展現治療學的主觀面相,而以「科學主義(scientism)」(註四)為主導暨依傍。所以,當我們試圖探索治療學的諸項議題時,首先就有必要釐清到底議題屬於前述那一個領域?是「醫療的」?或者是「治療的」?否則,由於領域的誤置,不可能獲得圓滿的解決。


  其三,若從哲學的觀點考察治療,則又呈現相當不同的風貌與特色,一般而言,它所涉議題的「碎形(fractal)」面極為瑣細,而較受到關注的問題則可分為兩類:關於「方法論(methodology)」方面的議題;關於「文化面」的議題。第一類議題涉及方法學、知識論方面的考察暨謎困(puzzle)的排除;第二類議題則涉及人文面的倫理、法律、社會涵義(ethical, legal, social implication)的深度思考、揭露難題與解題。當然,這兩類議題皆兼及醫療暨治療兩側面,而隨研究者的興趣偏好,呈現不同的探討特色。


  治療學在短短幾十年的研究發展進程中,可謂成果豐碩,但它所受到的衝擊也莫此其甚!此一衝擊,若細別之則在於,其一,當代治療,一方面在意識型態上,以「科學化」作為目標,而力求擺脫其「巫術(sorcery)」式的古代遺型;另一方面卻在方法上無法完全符合自然科學的技術或程序上的要求─ 雖然,某些「治療」的確是「有治病效力的(curative)」─ 而陷於「科學主義」之質變的尷尬境域之中。其二,當代治療所面臨的前述尷尬尚未善了,它所依附的「科學判準」及其「合法性」,在本世紀中已然遭受全面的質疑與批判,再度陷入治療模型的徹底評估暨批判重構的困局之中。


  為了因應前述困局,個人以為治療學的哲學反思應可分別為「確定面相」暨「不定面相」兩側面─ 前者代表「醫 前者代表「醫療」層面的思考,後者則代表「治療」層面的思考 ──而將重點置於後者之上。特別要指出的是,所謂「不定面相」之治療層面的思考,意指其反思領域延伸而觸及了知性範圍之外的課題,甚至觸及了「巫術式」古原型的深度意蘊,而要求在一解放、開放的態度引導下,得以展示此面相的深層面貌!如此,加上一般性的治療學正規研究,或許能展現這門學科較周延的理解。


  基於以上理念,本次專題刊載了幾位專家學者暨研究人員在這方面的引介暨反思性看法,並特別把焦點移向「藝術治療(art therapy)」(註五),以之作為一種「科學主義」質變、「科學判準」瓦解之後的「開放性」治療之例示,而揭露吾人對治療學議題較為樂觀的期許 ──跨越知性所遭遇的不一定就是巫術式的矯正手段!還容有各種「感性」手段介入的極大空間,而且,治療不只是一種慈善行為(philanthropy),更是生命的重新面對與開啟 ─以此作為吾人在治療學研究領域投石問路的一種試探,並以之就教於方家。


  註 釋:


  1.一般所謂的「治療」指的是,為了要對抗疾病或傷害,而給予病患的矯治(treatment)暨照顧(care),本文所依循的脈絡指此。


  2.譬如,醫療作業的倫理自覺要遲至七○年代才成為治療學的明確討論課題──醫師才開始意識到面對病患所要求的「告知義務(accountability)」。參見Bloom,"Sociological Perspectives" from Encyclopedia of Bioethics, Vol. 4,edited by Reich, W. T.,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Macmillan, 1995, p. 2086。當代「治療學」成為一門明確、可靠的學科,大致在二十世紀中葉以後,一般性看法可以參考The New Encyclopaedia Br New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Macropaedia: now ledge In Depth,Vol. 18, Chicago: Helen Hemingway Benton, Publisher, 1979, pp. 278-9.


  3.此面相特別是指「作為純自然科學之運用的醫療概念」,請參閱 "Therapeutic Relationship: History of the Relationship" from Encyclopedia of Bioethics, Vol. 4, edited by Reich, W. T., 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Macmillan, pp. 2081-3.


  4.Laurence Simon在《心理「治療」》中指出,後現代主義者批評的現代主義者的踰越暨過失,是超出科學的(extrascientific)意識型態暨道德判斷所導致的結果 ─ ─ 它們形成了「科學主義」,而不是科學。參見Simon,L., 1994, Psycho "therapy": Theory, Practice, Modern & Postmodern Influences (Westpert, Connecticut: Praeger Publishers), p. 3.


  5.關於「藝術治療」,無論是「繪畫治療」、「音樂治療」,或者是「心理治療劇(psychodrama)」的運用,皆充分顯示了塑性極高的開放性治療構想,也體現了前述「醫療」與「治療」之間新模型的亟待重構。目前,「藝術治療」並未普受國內醫療界的肯認,此類議題猶待進一步商榷與開發,相關看法可參考Gilroy, A. and Lee, C.(ed.), 1995, Art and Music: Therapy and Research(New York: Routledge); Holmes,J.,1993,Between Art and Science: Essays in Psychotherapy and Psychiatry(New York: Routledge); Waller, D., 1993, Group Interactive Art Therapy: Its Use in Training and Treatment (New York: Routl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