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期 臨終關懷專題

臨終關懷之我見


許禮安


 壹•前言


  談臨終關懷,首先要定義「臨終」。所謂「人生四苦:生、老、病、死」,老和病不是每個人都會有,只有生和死是必經之路。在現代社會中,隨時隨地都會有生命危險,任何時刻都可能是臨終,所以日常生活中就要作好死亡準備與臨終關懷。要強調的是:任何人都沒有權利結束你的生命與死亡!否則總有一天,正如希特勒屠殺猶太人一樣,會有人濫用權力結束你的生命。每個人都以自己的一生寫出生命和死亡的意義,任何人不能取代,也沒有人可以抹滅,這就是生命的自主權。


  死亡何時來臨?目前世界通用的定義有三種:堃心肺死(cardiopulmonary death)。𡑔腦死(brain death)。𤍣腦幹死(brain stem death)。在此不詳述醫學術語,也不討論安樂死。不論採用任何定義,一定會出現例外,因為死亡是連續的過程,是一條不歸路。「死後復生」或「瀕死經驗(Near-Death Experience)」,或許只是有如撞到死亡之牆又彈回來,根本就沒有死成功,牆後仍是一片未知之地,穿牆而過的滋味亦未可知,也許根本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貳•安寧療護(Hospice Care)


  安寧療護的根本概念是達成病人所想要的生活方式。藉由緩和癌症末期病人身體的痛苦症狀,加上心理及靈性的協助,提升病人生活品質,安詳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安寧療護強調的是「安樂活」而非安樂死。安寧療護的特性包括:堃疾病無法治癒,只能針對症狀做緩和治療,而非治癒性治療。𡑔病人日漸衰弱,可能昏迷,對於外界事物反應差。𤍣死亡過程日漸衰弱,可能昏迷,對於外界事物反應差。𤍣死亡過程中病人有恐懼、焦慮等反應,會影響其行為,須給予情緒、靈性的支持。堦死亡過程為漸進的,而非突發的,處理上有特殊倫理議題。


  安寧療護的目標從治癒(cure)轉為照顧(care)。所有檢查與治療都必須先告知病人,待其同意後才可施行,而病人隨時可以改變決定。充份溝通是很重要的,病人應被告知他需要及想要知道的!我們應該記住:「偶而能治癒疾病,經常可以解除痛苦,永遠可以給予安慰」。安寧療護就是讓個人的生命得到最大的尊重,讓他最後的生命力能表現出來,所謂「生時燦似夏花,死時美如秋葉」。英國的桑德絲醫師說:「你是重要的,因為你是你。即使活到最後一刻,你仍然是那麼重要!我們會盡一切努力,幫助你安然逝去;但也會盡一切努力,讓你活到最後一刻!」這是安寧療護的真諦。


 參•安寧居家療護(Hospice Home Care)


  為尊重病人自主權與滿足人性的需求:最舒適習慣的生活場所是自己的家,病人在家裡是主人,醫護人員如同訪客去探視病人;為達成持續照顧,安寧居家療護極為重要。若病人想在家中渡過餘生,就必須提供安寧居家的服務。一般住院病人出院有兩種情況:MBD(病情穩定或康護可以出院)及AAD(Against Advice Discharge違抗醫囑出院)。癌症末期病人有另一種出院情況:DDT(Discharge Dueto Terminal病危出院),俗話說「留一口氣回家」。基於尊重生命與病人自主權,癌症末期病人應該沒有AAD的狀況。


  當病情穩定時,病人可以MBD回家,繼續接受安寧居家療護。若病情惡化則可以DDT回家接受臨終照顧。病人及家屬若能接受在醫院死亡,則在病房惋終照顧。病人及家屬若能接受在醫院死亡,則在病房接受安寧療護。對後二者而言,瀕死衛教與死亡準備(dying prepare)是很重要的。我們製作了瀕死症狀的衛教單張,協助家屬作好死亡準備與後事安排,避免病人在臨終前受到心肺復甦術等增加病人痛苦的措施。病人死亡後,仍持續進行家屬的悲傷輔導。安寧療護團隊針對過度悲傷的家屬定期追蹤,包括寄問候卡、電話訪談、家庭訪視等方式,直到家屬恢復正常生活為止。


 肆•臨終關懷須知


  尊重病人,請勿打擾:給予病人所需要的,而不是我們想給的。探病之前最好先了解病情,要會「察言觀色」,視病人情況決定停留。如果病人在休息,請不要叫醒他。訪客生病會傳染(如感冒等)請暫勿探病。拍照、錄音或攝影都應該先徵得病人及家屬的同意,以尊重病人及家屬的隱私權。


  尊重宗教與生活習慣:不論病人信「阿彌陀佛」或講「哈利路亞」,請尊重並依照病人的宗教信仰和他溝通,切勿努力傳教。我們都沒有去過天國和西方極樂世界,不知道哪裡比較好,所以不要在病人臨終前勸他改變信仰。


  忌談隱私,忌提病情:「家醜不可外揚」,「清官難斷家務事」,有些家庭較複雜或失和,不願讓外人知道。如果病人或家屬主動告訴你,請勿當「廣播電台」。我們不說「祝你早日康復!」請和病人談平常的事,不要問病人得什麼病,有些病人覺得癌症是不可告人的。不要欺騙病人或給他不切實際的期待。


  祕方勿入,忌好為人師:個人體質疾病不同,相同的藥不見得會有一樣的效果。偏方祕方也許令十萬個病人提早死亡,只要一個有效就會繼續流傳下來,但死掉的已無法說話。除非你願意對病人及?繼續流傳下來,但死掉的已無法說話。除非你願意對病人及家屬負責,否則切勿推薦偏方祕方等治療與用藥。「不要叫我忍耐,如果你是病人,你來忍耐看看!」、「如果你是病人,我看你有沒有辦法看得開、放得下!」我們都不是病人,無法體會病人身心靈的痛苦。切勿以教導者自居,我們都只是學生,病人才是我們的老師。


 伍•整體性疼痛


  安寧療護之母—英國桑德絲醫師在一九七六年提出整體性疼痛(total pain)的觀念:是形容病人及家屬在生命末期、臨終、死亡、悲傷時期所經歷強烈的痛苦。


  「死亡」一般是指肉體存在的消失,但死亡的過程其實可分為四個層面:


  肉體(生理)過程:包括血壓下降、尿量減少、呼吸暫停、意識喪失等。


  心理(精神)過程:包括焦慮、憤怒、沮喪、孤寂等。


  社會過程:失去工作、與親友道別等。


  靈性過程:靈性的痛苦在癌症末期病人更易出現。


  每個人死亡是以一個完整的個體(全人),而不每個人死亡是以一個完整的個體(全人),而不是只有肉體死亡而已。在心身醫學的領域裡,臨終關懷的模式應該包括生理(身體)、心理(精神)、社會及靈性的照顧。


  癌症末期病人會遭遇所謂「整體性疼痛」的痛苦,即包含下列四方面:


  生理(身體)疼痛:包括各種的疼痛、呼吸困難、胃腸症狀等。


  心理(精神)痛苦:如焦慮與沮喪等。


  社會痛苦:如經濟、家庭問題等。


  靈性痛苦:尋找人生的意義、探索死亡的真相、尋求心靈的依歸等。


  而且這四種痛苦會交互影響,造成病人更大的痛苦。


 陸•死亡心理反應


  在美國最早研究臨終病人的精神過程的是依莉莎白•庫柏勒羅絲醫師,其結論就是一般人較熟悉的「五階段」模式:堃否認:「不,不是我,這不可能是真的!」𡑔憤怒:暴怒、敵視、憤慨的感覺。𤍣討價還價(磋商):試圖延後死期、自行訂定死期、條件交換等。堦沮喪:強烈失落感,預期的悲傷。𤯵接受:漫長的人生路的最後安息。但勿誤以為是快樂期。


  目前已修訂為死亡過程的「三階段」模式:


  起始期(面對威脅):剛知道病情時,病人會混合出現各種情緒反應,依其本身個性而定。可包括以下任一種或全部:恐懼、焦慮、震驚、不相信、憤怒、否認、罪惡感、幽默、希望/絕望、討價還價等。


  慢性期(生病):當疾病逐漸惡化時,起始期的情緒反應中可化解的部份已自然解決。所有情緒的強度減小,不再有激烈的情緒反應。沮喪在此期是相當常見的。<所有情緒的強度減小,不再有激烈的情緒反應。沮喪在此期是相當常見的。


  期末期(接受):定義為病人對死亡的接受。病人不一定要進入接受期,而仍可沒有困擾、溝通正常、及正常做決定。


 柒•如何告知定情


  淨土發願文:「若臨命終,自知時日,身無病苦,心不貪戀,意不顛倒,如入禪定。」癌症末期病人真的是臨命終,但要能自知時日並不容易,此時就有賴於病情告知了。常見的情況是:家屬擔心病人無法承受噩耗打擊,而要求醫護人員不要告訴病人真相。如此隱瞞病情的後果是:病人的痛苦無法預作準備,沒有交代後事完成心願,更無法了結心事化解恩怨,最後是「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有時病人會試探性的提起後事,「假如(萬一)我不行了,要…」,家屬若一聽到就立即阻止病人再講下去,「你會好起來啦!講這些做什麼!只要聽醫師的話吃藥打針就好了。」如此一兩次之後,病人只好獨唱「心事誰人知」,把心事藏心底,沒有力氣再與家屬爭辯,「再也不想和世界爭辯了」。但並不是不談死亡,死神就不會降臨。


  我在心蓮病房與安寧療護中照顧癌症末期病人及看會診的經驗發現:當家屬要求醫護人員隱瞞病情時,私下問病人則約有八成知道病情,但是怕家屬擔心而假裝不知道,於是家人僅存的相聚時光就在互相假裝與演戲中渡過,病人的心願、心事與後事都無法與家屬坦誠溝通,非常可惜。所謂「告知病情」並非一般想像的宣判死刑,而是依照病人個性,看病人反應分段告知。主動告知是尊重病人的權利,被動告知則是基於誠信的原則回應病人詢問。病情的部份則可深可淺,鉅細靡遺或輕描淡寫。有些病人習於追根究底則可詳盡告知,因為病人有權利掌握自己的生命。若秦則可詳盡告知,因為病人有權利掌握自己的生命。若病人不聞不問或不求甚解,則只需暗示:此病不可治或「治標不治本」,減輕痛苦就好,病人就明白了。告知病情的時機包括:病情有變化、有新的檢查報告時、病人主動詢問時等。有時病人會趁家屬都不在身邊時詢問病情。


  這些事實與情況都應該在家庭會議中與家屬溝通。身為醫師必須承認:即使聽醫師的話,吃再多的藥,打再多的針,病也不會好起來,只會逐漸走下坡,除非出現奇蹟。現代醫療對癌症末期已束手無策,但仍有很多方法可控制症狀以減輕病人的痛苦。生命和身體是病人的,病人有權利決定要不要知道病情。任何人都不應替病人作主,因為沒有人能替代病人死亡。一般擔心病人得知自己不能治癒時,會放棄希望且喪失意志力去渡過剩下的日子。然而病人最大的恐懼是被放棄,有技巧的告知病情真相可使病人面對挑戰,否則錯誤的期待很快會變成失望。只有讓家屬明白病情告知與尊重病人自主權的重要,病人才能自知時至而得到善終。


 捌•臨終覺知


  當病人顯得躁動不安而拉緊床單,看到一些幻影或說出奇怪的話,可能是所謂「臨終覺知」。此時和病人講話要當作他的聽覺正常,即使病人聽不到,向他解釋正在做的事,說出內心話,鼓勵親友也這麼做。溫柔而有耐心的告訴他正確的人時地,提供安全舒適的環境,用毛毯蓋住床欄以免病人碰撞受傷。


  我的經驗發現,「臨終覺知」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最高段的)病人,能「自知時至」,主動告訴家屬或醫護人員,還有幾天或指出某月某日將會死亡,而且真的是「鐵口直斷」。第二種病人「若有所見」,看見已往生的親戚朋友來看他或說要帶他走,沒見」,看見已往生的親戚朋友來看他或說要帶他走,沒有多久就去了。第三種病人「若有自覺」,在生命的最後幾天吵著要回家,回到家有時病情會稍微好轉,就是一般常說的「迴光返照」,時候一到就永別了。


  這並非「怪力亂神」或「危言聳聽」,在美國也有「臨死覺知」的例證,有興趣者可以參考正中書局出版的《最後的禮物》一書。以上的現象都是心蓮病房的實際經驗,而且大都很準確。我們寧可相信病人自己的感覺,因為這是病人的身體與生命,唯有他自己最清楚。因此我們也會提醒家屬:千萬不要以為病人在胡說八道或胡吵亂鬧,若有上述情況要告訴醫護人員。


 玖•對死亡的反省


  醫護人員的職責應該是解除病人的痛苦,而不是讓他們痛苦的死亡。醫護人員所學的是為了治病救命,當疾病已不治、性命已無救,至少我們還能做的是照顧與陪伴。我們不應該漠視病人的痛苦,不應該逃避甚至遺棄病人,我們應該更加盡心盡力,面對自己的無力感,「盡人事、聽天命」,陪伴病人走完人生的旅途,與家屬渡過悲傷的歷程。


  醫護人員的態度如果是:「我們已經沒有什麼可做的了。」那將會令病人及家屬覺得被放棄、絕望與挫折感。應該:「我們總是可以再為病人做一些事。」,「我逐漸學到無力感的重要。在我的生命中,我體驗到無力感;在我的工作中,我與之共存。祕訣是不要害怕它,不要逃避它。瀕死的病人知道我們不是上帝,他們要求的只是我們不要拋棄他們。」


  醫師不是上帝!再高明再厲害的醫師,就算是「妙手回春」、「華陀再世」,到最後總會有一個人的病他治不好,有一個人的命他救不活,那就是他自己。醫護人員也只是一個人的命他救不活,那就是他自己。醫護人員也只是凡人,醫學再進步也會有極限,我們要承認自己的能力有限,不可能「起死回生」,但是我們一定可以「提燈照路」與「幽谷伴行」。既然生命是病人的,死亡也只能由病人「千山我獨行」,那麼就更應該把決定權交還給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