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課方式
理學院學士班的學生入學後不分系所。
理學院四個系各一至二名教師組成教學委員會,負責學生的學習和課程安排。
本班課程分為:「校必修課程」,「院必修課程」,「專長領域必修課程」,「學士班選修課程」。
在選定專長領域和跨領域指導教授之後,學士班教學委員會將針對學生的興趣與領域,由指導教授個別擬定選修科目表。選修科目至少20學分,其中必須包含由指導教授所開授的專題研究課程至少兩學期,同時亦應包含校內某一系所兩門(至少5學分)非通識課程,此兩門課程不得屬該生領域專長或與其領域專長性質相近。選擇物理領域專長乙類的學生,此班定選修科目20學分不須包含至少兩學期之專題研究課程。畢業總學分數為128學分。
必修課程
校必修課程 |
依本校「共同必修科目選修辦法」規定,包括國文、外文、歷史、核心通識課程、體育、勞動服務。共30(26)學分。 |
院必修課程 |
微積分(4+4)及【普通物理(3+3)、普通物理實驗(1+1)】、【普通化學(3+3)、普通化學實驗(1)】、【普通生物學(3+3)、普通生物學實驗(1+1)】三選二。共23/24學分。 |
專長領域必修課程 |
學生於大二下(含)前在數學、物理、化學、光電四個領域中選定專長領域。選定領域之專業必修課程與學分數依各專長領域之專長必修科目表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