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好好好家庭教育文教基金會
身家報告
根據民法暨教育部文教財團法人監督準則相關規定,「財團法人好好好文教基金會」設立董事會管理會務,成員除發起人江峰(林明志)、姜涵(姜靜琴
)外,還包括四位學者專家(按筆畫順序):
李慧玟醫師(和平醫院精神科主任)、陳艾妮女士(知名作家)、游乾桂老師(知名作家、資深心理診療師)與葉微微女士(「與幸福有約」等系列課程講師);
以及五位聽眾代表:
鄭莉玲女士、吳小鶯女士、周呂飛燕女士、蔡吳雅蘋女士以及羅經北先生。
此外,基金會並委由德律聯合法律事務所劉緒倫律師擔任法律顧問,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提供會計及稅務諮詢服務。
基金會的名稱經全體董事一致同意,以通俗而有深意的「好好好家庭教育文教基金會」為名,其寓意如下:
一、富不過三代(沒有三代富),好可以三代(可以好好好),甚至代代相傳。因為好的父母是好的第一代,好的子女是好的第二代,好的孫子孫女是好的第三代。只要代代注重家庭教育,「好」就可以代代相傳!
二、國人造字,「好」是一「子」一「女」;其中「子」是古人對男人的尊稱,所以男女兩情相悅,共結連理,就是個「好」。兩人來自於不同家庭,婚後對於彼此家人都能善待,互相接納,自然家庭和睦,這是第二個「好」。夫妻生兒育女,對孩子盡力照顧,全心栽培,親子感情融洽,就形成第三個「好」。
三、你好,我好,大家好。獨善其身是不夠的,光是身邊的親友好也還不夠,總要大家都好,社會才會好,國家也才能好。
至於財團法人好好好家庭教育文教基金會的主要業務如下:
一、配合政府辦理家庭教育推廣之相關活動
二、協助社區、社團培訓家庭教育推廣人員
三、舉辦家庭教育之研討、座談與演講
四、出版家庭教育相關刊物、書籍
五、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服務,轉介相關機構
六、辦理家庭教育相關議題研究調查
七、其他與推廣家庭教育有關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