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勘 過 程 中 , 凡 屬 明 顯 錯 別 字 則 徑 改 ; 凡 有 疑 問 則 出 注 標 明 「 似 當 作 某 」 或 「 似 誤 」 , 以 備 一 說 ; 其 他 校 改 , 均 一 一 出 注 當 面 , 並 於 正 文 加 上 符 號 以 資 識 別 : 用 圓 括 號 者 表 示 刪 , 用 方 括 號 者 表 示 增 、 改 。
在 標 點 符 號 運 用 方 面 , 若 全 條 均 屬 朱 子 語 則 不 標 引 號 , 凡 有 問 答 及 引 據 之 處 則 一 一 標 明 ; 若 文 義 顯 明 則 不 用 頓 號 , 易 混 之 處 則 一 一 標 明 。
賀 本 原 有 正 訛 一 卷 , 因 賀 氏 已 將 正 文 逐 條 改 正 , 故 刪 去 。 原 有 記 疑 一 卷 , 凡 可 資 借 鑑 者 , 均 隨 正 文 出 注 於 當 面 ; 其 餘 經 校 改 後 已 無 疑 , 故 不 再 羅 列 。
本 書 結 構 除 雙 行 小 注 改 排 單 行 外 , 一 切 依 舊 。
本 書 由 王 星 賢 負 責 點 校 , 請 鄧 艾 民 審 閱 並 作 序 ,
最 後 由 編 輯 部 定 稿 。
朱 熹 十 九 歲 中 進 士 , 做 過 五 任 地 方 官 。 二 十 四 歲 在 泉 州 同 安 縣 任 主 簿 , 二 十 八 歲 去 職 。 自 此 以 後 一 直 到 五 十 歲 以 前 , 他 只 擔 任 過 一 些 有 官 無 職 的 閒 差 事 。 五 十 歲 時 任 知 南 康 軍 約 兩 年 。 五 十 二 歲 任 提 舉 兩 浙 東 路 常 平 茶 鹽 約 一 年 , 因 彈 劾 唐 仲 友 與 宰 相 王 淮 不 和 辭 職 。 六 十 一 歲 知 漳 州 , 推 行 經 界 清 丈 田 地 , 為 當 地 豪 強 所 阻 , 任 職 一 年 多 就 卸 任 了 。 六 十 五 歲 知 潭 州 , 半 年 後 被 召 至 朝 廷 任 煥 章 閣 待 制 兼 侍 講 , 歷 時 僅 四 十 天 , 因 上 疏 告 韓 侂 冑 被 免 職 還 鄉 。 六 十 七 歲 又 被 胡 紘 、 沈 繼 祖 彈 劾 宣 揚 偽 學 而 落 職 罷 祠 , 因 學 術 思 想 連 掛 名 的 官 也 丟 了 。 七 十 一 歲 時 在 學 禁 的 空 氣 壓 力 下 去 世 。
朱 熹 一 生 實 際 從 政 的 時 間 並 不 多 , 正 如 宋 史 朱 熹
傳 所 概 括 的 :「
熹 登 第 五 十 年 , 仕 於 外 者 僅 九 考 , 立 朝 才 四 十 日 。 」
他 的 大 半 生 都 從 事 於 學 術 研 究 和 教 育 工 作 。 他 任 同 安 縣
主 簿 時 就 有 青 年 跟 隨 學 習 , 一 直 到 五 十 歲 以 前 , 從 學 的
弟 子 為 數 不 多 。 他 五 十 歲 任 知 南 康 軍 , 復 建 白 鹿 洞 書 院
, 經 常 與 「 諸 生 質 疑 問 難 , 誨 誘 不 倦 」 。 五 十 四 歲 在 福
建 崇 安 武 夷 山 下 建 武 夷 精 舍 , 「 四 方 士 友 來 者 甚 眾 」 。
六 十 一 歲 知 漳 州 , 刊 印 四 經 四 子 書 , 經 常 到 州 學 「 訓 誘
諸 生 」 。 六 十 五 歲 知 潭 州 , 修 復 嶽 麓 書 院 , 「 治 郡 事 甚
勞 , 夜 則 與 諸 生 講 論 , 隨 問 而 答 , 略 無 倦 色 」 。 後 來 回
到 建 陽 考 亭 , 修 建 滄 州 精 舍 , 「 學 者 益 眾 」 , ( 以 上 引
文 見 朱 子 年 譜 ) 最 多 曾 達 到 數 百 人 。 這 時 他 已 安 心 在 此
講 學 終 生 , 曾 寫 滄 州 歌 一 首 抒 懷 , 其 中 有 句 云 : 「 春 盡
五 湖 煙 浪 , 秋 夜 一 天 雲 月 , 此 外 盡 悠 悠 。 永 棄 人 間 事 ,
吾 道 付 滄 州 」 。 ( 朱 文 公 文 集 卷 十 水 調 歌 頭 ) 朱 子 語 類
中 的 問 答 語 錄 , 就 是 他 一 生 從 事 教 育 所 保 存 下 來 的 師 生
問 答 的 記 錄 。
從 世 界 觀 說 , 他 認 為 宇 宙 的 最 高 存 在 或 本 體 就 是 太 極 , 整 個 世 界 萬 物 都 是 太 極 產 生 的 , 所 以 說 : 「 上 天 之 載 , 無 聲 無 臭 , 而 實 造 化 之 樞 紐 , 品 彙 之 根 柢 也 。 」 ( 太 極 圖 說 解 ) 宇 宙 的 本 體 就 其 具 有 無 聲 無 臭 之 妙 , 不 能 為 感 性 認 識 所 把 握 而 言 , 叫 做 無 極 ; 就 其 能 產 生 世 界 、 作 為 天 地 萬 物 的 根 源 而 言 , 叫 做 太 極 。 太 極 是 無 限 的 、 永 恆 的 、 絕 對 的 , 所 以 說 : 「 太 極 只 是 個 一 而 無 對 者 。 」 ( 語 類 卷 一 百 ) 太 極 又 是 至 善 的 , 所 以 說 : 「 太 極 祇 是 個 極 好 至 善 的 道 理 , 是 天 地 人 物 萬 善 至 好 的 表 德 。 」 ( 語 類 卷 九 四 ) 太 極 有 動 有 靜 , 「 靜 即 太 極 之 體 也 , 動 即 太 極 之 用 也 」 , ( 同 上 ) 一 動 一 靜 而 兩 儀 分 , 一 變 一 合 而 五 行 具 , 從 而 「 人 物 生 生 , 變 化 無 窮 矣 」 。 ( 太 極 圖 說 解 )
太 極 是 絕 對 的 本 體 , 從 而 必 然 產 生 陰 陽 天 地 萬 物
, 這 是 就 宇 宙 的 本 源 說 的 。 若 就 具 體 事 物 的 構 成 說 , 則
太 極 與 陰 陽 不 可 分 , 所 以 說 : 「 自 現 在 之 事 物 而 觀 之 ,
則 陰 陽 函 太 極 ; 推 其 本 , 則 太 極 生 陰 陽 。 」 ( 語 類 卷 七
五 ) 具 體 事 物 生 成 時 , 太 極 與 陰 陽 相 結 合 而 不 可 分 , 這
也 就 是 說 , 「 天 下 未 有 無 理 之 氣 , 亦 未 有 無 氣 之 理 」 。
( 語 類 卷 一 ) 朱 熹 認 為 理 與 氣 不 可 分 , 似 乎 是 一 種 二 元
論 , 但 他 又 說 , 在 理 氣 的 關 係 中 , 究 竟 是 以 理 為 本 : 「
有 是 理 便 有 是 氣 , 但 理 是 本 。 」 ( 同 上 ) 再 則 , 照 朱 熹
的 看 法 , 「 理 為 不 生 不 滅 」 , ( 語 類 卷 一 二 六 ) 而 氣 卻
是 有 生 有 滅 , 並 不 斷 由 理 產 生 氣 : 「 然 氣 之 已 散 者 , 既
化 而 無 有 矣 , 其 根 於 理 而 日 生 者 , 則 固 浩 然 而 無 窮 也 。
」 ( 朱 文 公 文 集 卷 四 五 答 廖 子 晦 ) 至 于 理 與 事 的 關 係 ,
他 更 明 確 提 出 「 未 有 這 事 , 先 有 這 理 」 。(
語 類 卷 九 五 ) 由 此 可 見 , 朱 熹 的 哲 學 體 系 為 客 觀 唯 心
主 義 的 理 一 元 論 還 是 很 清 楚 的 。
朱 熹 的 另 一 個 重 要 觀 點 是 理 一 分 殊 , 他 說 : 「 祇 是 此 一 個 理 , 萬 物 分 之 以 為 體 。 萬 物 之 中 又 各 具 一 理 , 所 謂 『 乾 道 變 化 , 各 正 性 命 』 , 然 總 又 祇 是 一 個 理 , 此 理 處 處 皆 渾 淪 。 」 ( 語 類 卷 九 四 ) 這 也 就 是 他 所 說 的 「 物 物 有 一 太 極 , 人 人 有 一 太 極 」 。 ( 同 上 ) 朱 熹 所 謂 理 一 的 理 與 分 殊 的 理 之 間 的 關 係 , 既 不 是 一 般 和 特 殊 的 關 係 , 也 不 是 全 體 和 部 分 的 關 係 , 而 是 一 種 帶 有 神 秘 主 義 性 質 的 類 似 大 宇 宙 與 小 宇 宙 的 關 係 。 這 種 關 係 他 無 法 運 用 邏 輯 分 析 加 以 說 明 , 而 只 能 借 用 月 印 萬 川 的 比 喻 來 描 述 。 他 說 : 「 釋 氏 云 : 『 一 月 普 現 一 切 水 , 一 切 水 月 一 月 攝 。 』 這 是 那 釋 氏 也 窺 得 這 些 道 理 。 」 ( 語 類 卷 十 八 ) 實 際 上 , 朱 熹 引 用 玄 覺 禪 師 的 永 嘉 證 道 歌 , 並 不 僅 僅 是 玄 覺 也 窺 得 這 些 道 理 , 而 是 他 和 程 頤 吸 收 了 玄 覺 等 的 「 一 即 一 切 、 一 切 即 一 」 的 思 想 , 作 為 他 的 太 極 說 的 一 個 根 本 觀 點 。 從 朱 熹 主 張 理 一 分 殊 和 理 雖 不 生 不 滅 而 氣 有 生 有 滅 的 這 些 觀 點 看 , 過 去 有 些 學 者 將 朱 熹 的 理 氣 學 說 與 亞 里 士 多 德 所 謂 形 式 和 質 料 作 類 比 , 並 不 完 全 恰 當 。
朱 熹 的 世 界 觀 的 這 些 基 本 觀 點 , 追 溯 源 流 , 他 的 太 極 說 來 自 周 敦 頤 , 他 的 理 一 元 論 來 自 二 程 , 他 又 吸 收 了 張 載 關 于 氣 的 某 些 觀 點 , 並 將 氣 表 面 上 列 在 與 理 同 等 地 位 。 他 編 輯 近 思 錄 與 伊 洛 淵 源 錄 , 將 周 、 程 、 張 、 邵 等 並 列 , 表 明 他 繼 承 和 綜 合 了 他 們 的 各 種 觀 點 , 組 成 一 個 龐 大 的 體 系 , 因 此 , 在 語 類 中 有 不 少 卷 數 記 載 他 與 弟 子 們 討 論 他 們 的 著 作 和 思 想 的 語 錄 , 實 際 上 也 是 對 他 自 己 的 哲 學 觀 點 的 闡 述 。
從 認 識 論 說 , 他 繼 承 了 程 頤 格 物 窮 理 的 思 想 , 認 為 : 「 言 欲 致 吾 之 知 , 在 即 物 而 窮 其 理 也 。 」 ( 補 大 學 格 物 傳 ) 他 所 謂 的 格 物 , 就 是 指 「 或 考 之 事 為 之 著 , 或 察 之 念 慮 之 微 , 或 求 之 文 字 之 中 , 或 索 之 講 論 之 際 」 。 ( 大 學 或 問 ) 他 所 謂 的 窮 理 , 就 是 「 自 其 一 物 之 中 , 莫 不 有 以 見 其 所 當 然 而 不 容 已 , 與 其 所 以 然 而 不 可 易 者 」 。 ( 同 上 ) 格 物 窮 理 的 認 識 過 程 , 又 可 以 分 為 兩 個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是 「 今 日 格 一 物 焉 , 明 日 又 格 一 物 焉 」 的 漸 進 階 段 。 在 這 個 階 段 , 既 包 括 直 接 接 觸 事 物 的 「 格 物 」 , 「 以 事 之 詳 略 言 , 理 會 一 件 又 一 件 」 , 從 而 獲 得 感 性 認 識 ; 又 包 括 運 用 邏 輯 推 理 的 「 窮 理 」 , 「 以 理 之 深 淺 言 , 理 會 一 重 又 一 重 」 , 「 因 其 已 知 而 及 其 所 未 知 , 因 其 所 已 達 而 及 其 所 未 達 」 , 從 而 獲 得 理 性 認 識 。
第 二 階 段 是 豁 然 貫 通 的 頓 悟 階 段 : 「 至 於 用 力 之 久 , 而 一 旦 豁 然 貫 通 焉 , 則 眾 物 之 表 精 粗 無 不 到 , 而 吾 心 之 全 體 大 用 無 不 明 矣 。 」 ( 補 格 物 傳 ) 到 了 這 個 階 段 , 就 格 物 說 , 則 已 格 盡 事 物 之 理 ; 不 是 只 認 識 部 分 的 理 , 而 是 認 識 理 的 全 體 。 他 說 : 「 若 是 窮 得 三 兩 分 , 未 便 是 格 物 ; 須 是 窮 理 得 到 十 分 , 方 是 格 物 。 」 ( 語 類 卷 十 五 ) 就 致 知 說 , 則 已 達 到 無 所 不 知 的 知 至 。 若 只 是 部 分 的 知 、 片 面 的 知 , 都 不 是 知 至 。 他 說 : 「 若 知 一 而 不 知 二 , 知 大 而 不 知 細 , 知 高 遠 而 不 知 幽 深 , 皆 非 知 之 至 也 。 要 須 四 至 八 到 , 無 所 不 知 , 乃 謂 至 耳 。 」 ( 同 上 ) 這 就 是 格 物 與 致 知 的 統 一 , 窮 理 與 盡 心 的 統 一 。
格 物 窮 理 , 必 須 將 漸 進 階 段 與 頓 悟 階 段 結 合 起 來 , 才 能 達 到 完 整 的 認 識 。 根 據 這 個 觀 點 , 他 批 判 當 時 兩 派 不 同 的 思 想 。 一 派 是 以 呂 伯 恭 為 代 表 , 只 求 博 觀 , 實 際 上 要 求 只 通 過 漸 進 階 段 , 窮 盡 天 下 的 理 ; 一 派 是 以 陸 九 淵 為 代 表 , 只 務 反 求 , 實 際 上 要 求 只 通 過 頓 悟 階 段 , 發 明 本 心 , 這 都 是 片 面 的 。 他 說 : 「 今 人 務 博 者 , 即 要 盡 窮 天 下 之 理 ; 務 約 者 , 又 謂 反 身 而 誠 , 則 天 下 之 物 無 不 在 我 者 , 皆 不 是 。 」 ( 語 類 卷 十 八 ) 他 又 批 評 說 , 「 伯 恭 失 之 多 」 , 因 為 只 務 博 求 多 就 流 於 支 離 ; 「 子 靜 失 之 寡 」 , 因 為 只 務 約 求 寡 就 陷 入 空 疏 。 只 有 他 的 格 物 窮 理 的 學 說 , 由 博 返 約 , 才 是 全 面 的 正 確 的 認 識 途 徑 。 語 類 中 保 存 了 從 不 同 角 度 對 這 兩 派 思 想 方 法 的 批 評 , 有 助 於 我 們 更 細 緻 更 深 入 地 了 解 他 的 認 識 論 的 觀 點 。
朱 熹 的 道 德 觀 與 他 的 認 識 論 是 密 切 相 連 的 。 操 存 涵 養 與 進 學 窮 理 既 有 區 別 , 又 相 互 聯 系 。 就 二 者 的 區 別 說 , 他 很 贊 揚 程 頤 的 兩 句 話 : 「 涵 養 須 用 敬 , 進 學 則 在 致 知 。 」 因 此 他 提 出 : 「 操 存 涵 養 則 不 可 不 緊 , 進 學 致 知 則 不 可 不 寬 。 」 ( 語 類 卷 九 ) 但 他 認 為 二 者 又 相 互 聯 繫 , 相 互 促 進 , 所 以 說 : 「 涵 養 中 自 有 窮 理 工 夫 , 窮 其 所 養 之 理 ; 窮 理 中 自 有 涵 養 工 夫 , 養 其 所 窮 之 理 。 」 ( 語 類 卷 九 ) 這 種 相 互 關 係 , 也 可 以 叫 做 「 尊 德 性 」 與 「 道 問 學 」 的 關 係 , 在 二 者 相 互 聯 系 相 互 促 進 的 關 係 中 , 他 早 年 著 重 將 兩 者 並 列 , 而 晚 年 則 感 到 過 去 對 尊 德 性 的 重 視 不 夠 , 而 肯 定 應 該 「 以 尊 德 性 為 主 」 , 所 以 說 : 「 尊 德 性 工 夫 甚 簡 約 , 且 如 伊 川 祇 說 一 個 主 一 之 謂 敬 , 無 適 之 謂 一 , 祇 是 如 此 , 更 無 別 事 。 某 向 來 祇 說 得 尊 德 性 一 邊 輕 了 , 今 覺 見 未 是 。 ( 語 類 卷 六 四 )
致 知 與 涵 養 的 關 係 也 與 知 行 關 係 密 切 相 關 。 朱 熹 在 知 行 關 係 中 是 明 確 主 張 知 先 于 行 、 行 重 于 知 的 。 他 說 : 「 知 行 常 相 須 , 如 目 無 足 不 行 , 足 無 目 不 見 。 論 先 後 , 知 為 先 ; 論 輕 重 , 行 為 重 。 」 ( 語 類 卷 九 ) 在 這 , 他 也 強 調 知 行 相 互 聯 系 , 相 互 依 賴 , 有 如 目 與 足 的 關 係 一 樣 , 所 以 他 也 說 : 「 徒 明 不 行 , 則 明 無 所 用 , 空 明 而 已 ; 徒 行 不 明 , 則 行 無 所 向 , 冥 行 而 已 。 」 ( 語 類 卷 七 三 )
朱 熹 認 為 , 理 表 現 在 人 身 上 就 叫 做 性 , 他 繼 承 程
頤 「 性 即 理 也 」 的 基 本 思 想 。 但 他 比 程 頤 更 明 確 地 將 性
區 分 為 兩 種 : 一 即 天 地 之 性 , 係 「 專 指 理 言 」 ; 一 即 氣
質 之 性 , 係 「 以 理 與 氣 雜 而 言 之 」 。 天 地 之 性 為 天 所 命
, 所 以 又 叫 天 命 之 性 。 天 命 之 性 與 氣 質 之 性 不 相 分 離 ,「
才 有 天 命 , 便 有 氣 質 」 。 ( 語 類 卷 四 ) 天 命 之 性 是 善
的 , 氣 質 之 性 則 受 氣 所 累 而 有 不 善 。 稟 氣 之 清 者 為 聖 為
賢 , 稟 氣 之 濁 者 為 愚 為 不 肖 。 人 的 目 的 , 從 性 方 面 說 ,
就 是 要 變 化 氣 質 , 克 服 「 氣 質 之 性 」 帶 來 的 不 善 因 素 ,
恢 復 天 命 之 性 的 至 善 。 從 心 方 面 來 說 , 未 發 之 前 , 是 心
的 本 體 , 也 就 是 天 命 之 性 ; 已 發 之 際 , 是 心 的 作 用 , 也
就 是 情 。 所 以 說 : 「 性 者 心 之 理 , 情 者 性 之 動 , 心 者 性
情 之 主 。 」 ( 語 類 卷 四 ) 性 是 善 的 , 情 則 有 善 有 不 善 ;
流 於 不 善 , 即 受 物 欲 的 引 誘 與 蒙 蔽 。 本 體 的 心 , 是 天 理
的 顯 現 , 叫 做 道 心 ; 人 心 可 善 可 不 善 , 流 於 不 善 , 即 是
人 欲 。 人 的 目 的 , 從 心 方 面 說 , 就 是 要 使 人 心 服 從 道 心
, 存 天 理 而 滅 人 欲 。
朱 熹 根 據 他 的 人 性 論 的 根 本 觀 點 , 批 評 佛 、 老 的 學 說 。 儒 家 以 性 為 實 有 , 主 張 性 即 理 也 , 而 理 為 不 不 滅 。 道 家 之 說 是 「 半 截 有 , 半 截 無 」 , 佛 家 之 說 「 則 是 全 無 」 。 儒 家 以 「 氣 聚 則 生 , 氣 散 則 死 , 順 之 而 已 」 , ( 語 類 卷 百 二 十 六 ) 而 「 老 氏 貪 生 , 釋 氏 畏 死 」 。 ( 同 上 ) 儒 家 只 是 存 天 理 , 「 更 無 分 毫 私 見 」 , 而 「 佛 氏 之 失 , 出 於 自 私 之 厭 ; 老 氏 之 失 , 出 於 自 私 之 巧 」 。 ( 同 上 ) 語 類 中 記 錄 許 多 這 一 類 對 佛 、 老 的 批 評 , 比 他 文 集 中 的 理 論 分 析 更 能 擊 中 要 害 。
朱 子 語 類 編 集 了 朱 熹 死 後 七 十 年 間 所 保 存 的 語 錄
, 在 當 時 雖 然 是 較 完 備 的 , 但 仍 有 一 部 分 重 要 材 料 在 這
期 間 已 經 散 失 了 。 李 性 傳 談 到 : 「 先 生 又 有 別 錄 十 卷 ,
所 譚 者 炎 、 興 以 來 大 事 , 為 其 多 省 中 語 , 未 敢 傳 , 而 卯
火 亡 之 , 今 所 存 者 幸 亦 一 二 焉 。 」 ( 饒 州 刊 朱 子 語 續 錄
後 序 ) 蔡 抗 也 提 到 有 一 本 朱 熹 親 自 刪 定 他 與 蔡 元 定 的 論
學 記 錄 翁 季 錄 , 「 久 未 得 出 , 以 流 行 於 世 」 。 ( 饒 州 刊
朱 子 語 後 錄 後 序 ) 現 存 朱 熹 適 孫 朱 鑑 所 輯 集 的 朱 文 公 易
說 和 文 公 詩 傳 遺 說 中 , 有 些 條 目 也 是 這 本 語 類 所 未 列 入
的 。 從 這 些 情 況 以 及 其 他 有 關 材 料 推 測 , 魏 了 翁 所 說 ,「
則 公 之 說 , 至 是 幾 無 復 遺 餘 矣 」 ( 眉 州 刊 朱 子 語 類 序
) , 即 使 應 用 到 黎 靖 德 所 編 的 這 個 本 子 , 也 是 不 完 全 切
合 實 際 的 。
朱 子 語 類 綜 合 了 九 十 七 家 所 記 載 的 朱 熹 語 錄 , 其 中 有 無 名 氏 四 家 。 輔 廣 所 錄 的 一 部 分 , 曾 經 朱 熹 本 人 審 閱 , ( 朱 子 語 類 後 序 ) 其 他 各 家 則 未 經 朱 熹 過 目 。 雖 然 如 此 , 但 這 本 語 類 將 朱 熹 許 多 同 一 次 談 話 因 記 錄 人 不 同 而 留 下 數 條 詳 略 不 同 的 記 錄 稿 都 保 存 下 來 , 這 樣 編 輯 增 加 了 這 些 條 目 的 可 靠 性 , 有 助 於 我 們 更 好 地 了 解 朱 熹 的 原 意 。 黎 靖 德 編 輯 這 部 書 時 , 也 將 每 個 人 記 錄 的 語 錄 的 年 代 都 保 存 下 來 , 自 宋 孝 宗 乾 道 六 年 ( 一 一 七 0 年 ) 開 始 到 宋 寧 宗 慶 元 五 年 ( 一 一 九 九 年 ) 朱 熹 逝 世 前 為 止 , 歷 時 共 約 三 十 年 。 在 九 十 七 家 記 錄 人 之 中 , 記 錄 朱 熹 六 十 歲 以 後 的 語 錄 多 達 六 十 四 人 , 因 而 更 詳 盡 地 保 存 朱 熹 許 多 晚 年 定 論 , 這 是 朱 子 語 類 的 特 點 和 具 有 更 高 參 考 價 值 的 所 在 。
關 於 朱 子 語 類 在 研 究 朱 熹 思 想 中 的 作 用 , 當 宋 嘉
定 八 年 ( 一 二 一 五 年 ) 第 一 部 池 州 刊 朱 子 語 錄 出 版 時 ,
就 有 不 同 的 意 見 。 黃 榦 為 該 書 作 序 時 就 曾 提 到 : 「 記 錄
之 語 , 未 必 盡 得 師 傳 之 本 旨 。 」 ( 池 州 刊 朱 子 語 錄 後 序
) 事 後 他 又 寫 信 給 該 書 的 編 輯 者 李 道 傳 說 : 「 不 可 以 隨
時 應 答 之 語 , 易 平 生 著 作 之 書 。 」 ( 饒 州 刊 朱 子 語 續 錄
後 序 引 ) 對 語 錄 的 出 版 , 殊 不 滿 意 。 但 李 道 傳 的 弟 弟 李
性 傳 編 輯 饒 州 刊 朱 子 語 續 錄 時 , 就 引 用 朱 熹 本 人 對 編 輯
程 頤 語 錄 必 要 性 的 說 明 加 以 辯 解 : 「 伊 川 在 , 何 必 觀 ;
伊 川 亡 , 則 不 可 以 不 觀 矣 , 蓋 亦 在 乎 學 者 審 之 而 已 。 」(
同 上 ) 此 後 各 種 朱 熹 語 錄 陸 續 出 版 , 終 於 引 導 黎 靖 德
綜 合 起 來 出 版 這 部 比 較 完 備 的 朱 子 語 類 。
清 朝 初 年 , 在 研 究 朱 熹 思 想 的 過 程 中 , 關 於 語 錄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問 題 又 重 新 提 了 出 來 。 康 熙 時 , 李 光 地 等 奉 旨 編 纂 的 朱 子 全 書 採 用 語 錄 甚 多 , 但 在 凡 例 中 仍 說 : 「 語 類 一 篇 , 係 門 弟 子 記 錄 , 中 間 不 無 訛 誤 冗 複 , 雜 而 未 理 。 」 對 朱 熹 思 想 研 究 比 較 細 緻 並 編 寫 朱 子 年 譜 的 王 懋 竑 也 認 為 , 其 中 不 可 信 的 部 分 頗 多 。 他 說 : 「 語 類 中 楊 方 、 包 揚 兩 錄 , 昔 人 已 言 其 多 可 疑 , 而 其 他 錄 訛 誤 亦 多 , 即 以 同 聞 別 出 言 之 , 大 意 略 同 而 語 全 別 , 可 知 各 記 其 意 而 多 非 朱 子 之 本 語 矣 。 程 子 遺 書 , 朱 子 已 謂 其 傳 誦 道 說 , 玉 石 不 分 , 況 朱 子 語 類 十 倍 於 程 子 , 後 人 但 欲 以 增 多 為 美 , 而 不 復 問 其 何 人 , 安 可 盡 信 耶 ? 」 ( 王 箴 聽 先 考 王 公 府 君 行 狀 引 白 田 草 堂 存 稿 附 錄 ) 李 穆 堂 編 輯 朱 子 晚 年 全 論 時 , 也 不 採 用 語 錄 , 聲 稱 : 「 善 學 朱 子 者 , 毋 惑 於 門 人 訛 誤 之 詞 , 而 細 觀 其 晚 年 所 著 述 , 庶 不 為 世 俗 爛 時 文 破 講 章 所 愚 也 。 」 ( 穆 堂 別 稿 古 訓 考 ) 只 有 與 王 懋 竑 同 時 的 朱 止 泉 , 崇 奉 朱 熹 思 想 , 卻 極 重 視 語 錄 , 認 為 記 載 了 朱 熹 晚 年 精 要 的 見 解 , 即 使 其 中 雜 有 不 確 之 處 , 若 善 於 分 析 運 用 , 就 是 研 究 朱 熹 思 想 不 可 忽 視 的 材 料 。 他 說 : 「 語 類 一 書 , 晚 年 精 要 語 甚 多 , 五 十 以 前 , 門 人 未 盛 , 錄 者 僅 三 四 家 。 自 南 康 、 浙 東 歸 , 來 學 者 甚 眾 , 誨 諭 極 詳 , 凡 文 詞 不 能 暢 達 者 , 講 說 之 間 , 滔 滔 滾 滾 , 盡 言 盡 意 。 義 理 之 精 微 , 工 力 之 曲 折 , 無 不 暢 明 厥 旨 。 誦 讀 之 下 , 謦 咳 如 生 , 一 片 肫 懇 精 神 , 洋 溢 紙 上 … … 是 安 可 不 細 心 審 思 而 概 以 門 人 記 錄 之 不 確 而 忽 之 耶 ? 」 ( 朱 止 泉 文 集 答 喬 星 渚 ) 從 總 的 方 面 來 說 , 朱 止 泉 這 樣 評 價 , 並 不 過 分 。 特 別 是 語 錄 中 有 些 晚 年 的 思 想 , 糾 正 他 早 期 著 作 中 某 些 意 見 , 更 可 看 出 語 錄 的 價 值 。 何 況 語 錄 中 所 涉 及 的 許 多 問 題 , 在 他 的 文 集 中 有 敘 述 簡 略 甚 至 完 全 缺 如 的 , 語 錄 的 重 要 性 就 更 明 顯 。 具 體 說 來 , 像 李 性 傳 所 採 取 的 態 度 還 是 比 較 穩 妥 的 : 「 故 愚 謂 語 錄 與 四 書 異 者 , 當 以 書 為 正 , 而 論 難 往 復 書 所 未 及 者 , 當 以 語 為 助 。 與 詩 、 易 諸 書 異 者 , 在 成 書 之 前 , 亦 當 以 書 為 正 ; 而 在 成 書 之 後 者 , 當 以 語 為 是 。 學 者 類 而 求 之 , 斯 得 之 矣 。 」 ( 饒 州 刊 朱 子 語 續 錄 後 序 )
首 先 , 結 合 語 錄 和 文 集 , 我 們 了 解 四 書 集 注 的 成 書 過 程 , 表 明 他 的 確 曾 用 平 生 精 力 進 行 工 作 。 第 一 步 是 收 集 關 於 四 書 的 各 種 注 解 , 特 別 是 二 程 及 其 門 徒 的 注 解 , 反 復 選 擇 編 成 精 義 、 要 義 或 集 義 。 然 後 從 集 義 中 選 出 他 認 為 正 確 的 解 釋 加 入 集 注 , 並 在 此 基 礎 上 發 揮 他 的 觀 點 。 再 作 或 問 來 闡 述 他 所 以 如 此 注 解 的 理 由 , 解 答 別 人 可 能 提 出 的 問 題 。 對 於 四 書 所 涉 及 的 音 讀 訓 詁 、 名 物 制 度 , 仍 多 採 用 漢 、 魏 人 的 注 疏 , 正 如 他 自 已 所 評 述 的 : 「 漢 、 魏 諸 儒 , 正 音 讀 , 通 訓 詁 , 考 制 度 , 辨 名 物 , 其 功 博 矣 。 」 ( 朱 文 公 文 集 語 孟 集 義 序 ) 他 則 著 重 推 敲 字 句 , 發 揮 他 的 哲 學 觀 點 。 李 性 傳 稱 贊 他 的 四 書 集 注 : 「 覃 思 最 久 , 訓 釋 最 精 , 明 道 傳 世 , 無 復 餘 蘊 。 」 ( 饒 州 刊 朱 子 語 錄 後 序 ) 從 成 書 的 過 程 及 朱 熹 的 主 觀 要 求 來 看 , 是 反 映 了 一 些 客 觀 事 實 的 。
從 論 孟 集 注 的 成 書 看 , 朱 熹 三 十 四 歲 時 編 寫 論 語 要 義 和 論 語 訓 蒙 口 義 , 四 十 三 歲 時 編 寫 語 孟 精 義 , 刊 於 建 陽 。 四 十 七 歲 時 , 他 與 黃 榦 談 到 已 編 寫 論 語 略 解 。 ( 語 類 卷 十 九 ) 在 這 些 著 作 的 基 礎 上 , 四 十 八 歲 時 他 完 成 論 孟 集 注 與 論 孟 或 問 。 這 個 初 稿 本 未 經 他 同 意 曾 被 刊 行 , 這 就 是 他 在 語 錄 中 所 說 為 「 鄉 人 遂 不 告 而 刊 」 的 初 刊 本 。 ( 語 類 卷 十 九 ) 五 十 一 歲 時 , 他 將 論 孟 精 義 改 寫 成 論 孟 要 義 , 刊 於 南 康 , 這 本 書 後 又 改 名 論 孟 集 義 。 在 這 個 材 料 的 基 礎 上 , 他 修 改 論 孟 集 注 初 稿 , 六 十 一 歲 時 刊 於 臨 漳 四 子 書 中 。 六 十 三 歲 時 編 成 孟 子 要 略 。 臨 漳 本 論 孟 集 注 , 經 修 改 後 約 於 紹 熙 四 年 他 六 十 四 歲 前 又 在 南 康 刊 出 , 所 以 六 十 七 歲 時 曾 說 : 「 南 康 語 孟 , 是 後 來 所 定 本 , 然 比 讀 之 , 尚 有 合 改 定 處 , 未 及 下 手 。 」 ( 朱 文 公 文 集 卷 六 十 三 答 孫 敬 甫 ) 看 來 , 以 後 他 仍 在 不 斷 修 改 , 所 以 六 十 八 歲 時 他 對 曾 祖 道 說 : 「 某 所 解 語 、 孟 和 訓 詁 注 在 下 面 , 要 人 精 粗 本 末 , 字 字 為 咀 嚼 過 。 此 書 , 某 自 三 十 歲 便 下 工 夫 , 到 今 改 猶 未 了 , 不 是 草 草 看 者 。 」 ( 語 類 卷 一 一 六 )
大 學 中 庸 章 句 的 成 書 , 情 況 也 相 類 似 。 朱 熹 三 十 八 歲 時 已 寫 有 大 學 解 初 稿 , 四 十 五 歲 時 曾 將 大 學 中 庸 章 句 及 大 學 或 問 稿 寄 呂 祖 謙 。 五 十 六 歲 時 談 到 大 學 中 庸 章 句 修 改 甚 多 。 五 十 七 歲 尚 與 邵 浩 談 到 中 庸 解 尚 不 擬 刊 出 : 「 某 為 人 遲 純 , 旋 見 得 旋 改 , 一 年 之 內 , 改 了 數 遍 。 」 ( 語 類 卷 六 十 二 ) 又 說 : 「 大 學 、 中 庸 屢 改 , 終 未 能 到 無 可 改 處 。 」 ( 朱 文 公 文 集 卷 五 十 四 答 應 仁 仲 ) 六 十 一 歲 時 , 他 在 漳 州 將 大 學 中 庸 章 句 刊 出 於 四 子 書 中 , 又 與 陳 淳 談 到 大 學 解 「 據 某 而 今 自 謂 穩 矣 , 祇 恐 數 年 後 又 見 不 穩 。 」 ( 語 類 卷 十 四 ) 紹 熙 四 年 前 , 有 人 將 他 的 四 子 書 在 南 康 刻 出 , 所 以 他 在 給 劉 德 脩 的 信 中 又 說 : 「 某 所 為 大 學 、 論 、 孟 說 , 近 有 為 刻 本 南 康 者 , 後 頗 復 有 所 刊 正 。 ( 朱 文 公 別 集 卷 一 ) 六 十 五 歲 後 , 他 尚 與 王 過 說 : 「 大 學 則 一 面 看 , 一 面 疑 , 未 有 愜 意 , 所 以 改 削 不 已 。 」 ( 語 類 卷 十 九 ) 因 而 一 直 到 慶 元 六 年 臨 終 前 , 仍 在 修 改 「 誠 意 」 章 。
其 次 , 由 於 他 集 中 平 生 精 力 編 寫 四 書 集 注 , 因 此 他 教 導 學 生 時 要 求 他 們 認 真 學 習 。 對 於 語 孟 集 注 , 六 十 四 歲 時 他 說 : 「 某 語 孟 集 注 , 添 一 字 不 得 , 減 一 字 不 得 , 公 子 細 看 。 」 ( 語 類 卷 十 九 ) 對 於 中 庸 章 句 , 六 十 五 歲 時 他 說 : 「 中 庸 解 , 每 番 看 過 , 不 甚 有 疑 。 」 ( 語 類 卷 十 九 ) 對 於 大 學 章 句 , 六 十 九 歲 時 他 說 : 「 某 于 大 學 用 工 甚 多 , 溫 公 作 通 鑑 , 言 : 『 臣 平 生 精 力 , 盡 在 此 書 。 』 某 于 大 學 亦 然 。 」 ( 語 類 卷 十 四 ) 關 於 論 孟 或 問 , 四 十 八 歲 他 寫 成 後 , 一 直 未 修 改 。 六 十 六 歲 時 , 他 對 學 生 說 , 「 論 語 或 問 不 須 看 」 , 因 為 寫 得 太 「 支 離 」 。 ( 語 類 卷 一 0 五 ) 至 於 對 大 學 或 問 , 則 極 為 重 視 , 六 十 歲 後 尚 說 : 「 看 大 學 , 且 逐 章 理 會 。 須 先 讀 本 文 , 念 得 , 次 將 章 句 來 解 本 文 , 又 將 或 問 來 參 章 句 。 須 逐 一 令 記 得 , 反 覆 尋 究 , 待 他 浹 洽 。 」 ( 語 類 卷 十 四 ) 六 十 二 歲 他 更 具 體 指 出 : 「 此 一 書 之 間 , 要 緊 祇 在 格 物 兩 字 。 認 得 這 看 , 則 許 多 說 自 是 閒 了 。 初 看 須 用 這 本 子 , 認 得 要 害 處 , 本 子 自 無 可 用 。 」 ( 語 類 卷 十 四 ) 在 語 類 中 , 關 於 大 學 或 問 的 語 錄 就 有 兩 卷 。 朱 熹 認 為 , 大 學 一 書 「 要 緊 祇 在 格 物 兩 字 」 , 因 而 在 大 學 或 問 中 , 系 統 列 舉 了 格 物 的 九 條 意 義 , 分 析 程 頤 以 外 對 格 物 的 各 種 解 釋 和 缺 點 的 所 在 。 在 語 類 中 又 指 出 各 重 解 釋 的 代 表 人 物 , 進 一 步 闡 述 了 格 物 窮 理 的 意 義 , 使 我 們 能 結 合 當 時 具 體 歷 史 背 景 , 全 面 地 了 解 朱 熹 關 於 格 物 窮 理 的 思 想 。
最 後 , 通 過 語 類 , 我 們 能 更 清 楚 地 看 到 朱 熹 對 四 書 的 評 價 和 在 經 學 中 的 地 位 。 對 於 四 書 本 身 的 特 點 , 五 十 九 歲 後 他 說 : 「 中 庸 一 書 , 枝 枝 相 對 , 葉 葉 相 當 , 不 知 怎 生 做 得 一 個 文 字 整 齊 。 」 ( 語 類 卷 六 十 二 ) 六 十 八 歲 時 他 談 到 論 語 時 又 說 : 「 聖 人 說 話 , 磨 棱 合 縫 , 盛 水 不 漏 。 」 ( 語 類 卷 十 九 ) 四 書 與 六 經 相 比 , 他 認 為 前 者 的 重 要 性 遠 在 後 者 之 上 , 他 說 : 「 語 、 孟 工 夫 少 , 得 效 多 ; 六 經 工 夫 多 , 得 效 少 。 」 ( 語 類 卷 十 九 ) 六 十 三 歲 後 , 有 一 次 , 他 甚 至 將 易 經 與 詩 經 比 做 雞 肋 , 食 之 無 味 , 棄 之 可 惜 : 「 易 非 學 者 之 急 務 也 , 某 平 生 也 費 了 些 精 神 , 理 會 易 與 詩 , 然 其 得 力 , 則 未 若 語 、 孟 之 多 也 。 易 與 詩 中 所 得 , 似 雞 肋 焉 。 」 ( 語 類 一 百 四 )
朱 熹 將 四 書 的 地 位 置 於 六 經 之 上 , 除 語 類 所 記 載 的 這 些 語 錄 外 , 也 從 他 所 寫 的 書 臨 漳 所 刊 四 子 後 一 文 中 得 到 證 實 : 「 河 南 程 夫 子 之 教 人 , 必 先 使 之 用 力 乎 大 學 、 論 語 、 中 庸 、 孟 子 之 言 , 然 後 及 乎 六 經 。 蓋 其 難 易 、 遠 近 、 大 小 之 序 , 固 如 此 而 不 可 亂 也 。 」 ( 朱 文 公 文 集 卷 八 十 二 ) 根 據 這 個 標 準 , 我 們 看 語 類 中 陳 淳 所 記 錄 的 一 條 說 : 「 近 思 錄 好 看 。 四 子 , 六 經 之 階 梯 ; 近 思 錄 , 四 子 之 階 梯 。 」 ( 語 類 卷 一 百 五 ) 其 中 所 說 以 四 子 為 六 經 的 階 梯 , 這 與 朱 熹 上 述 意 見 是 一 致 的 。 但 所 說 近 思 錄 為 四 子 的 階 梯 , 既 不 符 合 這 裡 所 說 難 易 、 遠 近 之 序 的 標 準 , 也 與 他 人 記 載 的 語 錄 有 相 互 矛 盾 處 。 例 如 葉 賀 孫 所 記 載 的 朱 熹 六 十 二 歲 後 的 語 錄 說 : 「 或 問 近 思 錄 , 曰 : 「 且 熟 看 大 學 了 , 即 讀 語 、 孟 , 近 思 錄 又 難 看 。 」 ( 語 類 卷 一 百 五 ) 與 朱 熹 關 係 更 為 密 切 並 長 期 在 朱 熹 身 邊 的 黃 榦 曾 說 : 「 真 文 所 刻 近 思 、 小 學 , 皆 已 得 之 , 後 語 亦 得 拜 讀 。 先 近 思 而 後 四 子 , 卻 不 見 朱 先 生 有 此 語 。 陳 安 卿 所 謂 『 近 思 , 四 子 之 階 梯 』 , 亦 不 知 何 所 據 而 云 。 」 ( 勉 齋 集 復 李 公 晦 書 ) 從 這 些 情 況 看 , 語 類 中 有 些 記 錄 材 料 因 記 錄 人 的 不 同 , 的 確 間 有 相 互 矛 盾 之 處 。 但 這 並 沒 有 嚴 重 減 低 語 類 的 史 料 價 值 , 反 之 , 只 要 在 運 用 時 對 語 錄 進 行 全 面 比 較 分 析 , 參 考 其 他 材 料 , 仍 舊 可 以 了 解 朱 熹 本 人 的 確 切 見 解 。
對 於 易 經 , 朱 熹 四 十 八 歲 時 已 編 寫 易 本 義 , 但 晚 年 對 易 本 義 甚 不 滿 意 。 他 在 六 十 九 歲 時 , 他 的 學 生 沈 僩 曾 說 他 這 時 「 甚 不 滿 於 易 本 義 。 蓋 先 生 之 意 , 祇 欲 作 卜 筮 用 , 而 為 先 儒 說 道 理 太 多 , 終 是 翻 這 窠 臼 未 盡 , 故 不 能 不 致 遺 恨 云 。 」 ( 語 類 卷 六 十 七 ) 七 十 歲 時 , 他 又 與 人 談 到 易 本 義 說 : 「 某 之 謬 說 , 本 未 成 書 , 往 時 為 人 竊 去 印 賣 , 更 加 錯 誤 , 殊 不 可 讀 。 」 ( 朱 文 公 別 集 卷 六 答 楊 伯 起 ) 可 見 從 指 導 思 想 說 , 他 晚 年 已 不 同 意 他 的 易 本 義 , 甚 至 認 為 這 書 「 殊 不 可 讀 」 。
對 於 易 經 卦 爻 辭 的 具 體 注 釋 , 語 類 也 記 載 許 多 晚
年 成 熟 的 思 想 , 與 易 本 義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 例 如 比 彖 傳 :
「 比 , 吉 也 。 」 易 本 義 說 :「
此 三 字 疑 衍 文 。 」 語 類 則 說 : 「 也 字 羨 , 當 云 比 吉 。
」 ( 語 類 卷 七 十 ) 又 如 大 壯 六 五 爻 辭 : 「 喪 羊 於 易 。 」
易 本 義 的 解 釋 是 : 「 易 , 容 易 之 易 , 言 忽 然 不 覺 其 亡 也
。 」 語 類 則 說 : 「 喪 羊 於 易 , 不 若 疆 埸 之 易 。 漢 書 食 貨
志 疆 埸 之 正 作 易 , 蓋 後 面 有 喪 牛 於 易 , 亦 同 。 此 義 , 今
本 義 所 注 祇 是 從 前 所 說 如 此 , 祇 且 仍 舊 耳 。 」 ( 語 類 卷
七 十 二 ) 這 些 改 變 , 都 是 很 明 顯 的 。 又 如 賁 六 四 爻 辭 :
「 賁 如 皤 如 , 白 馬 翰 如 。 」 易 本 義 說 : 「 四 與 初 相 賁 者
, 乃 為 九 三 所 隔 而 不 得 遂 , 故 皤 如 。 而 其 往 求 之 心 , 如
飛 翰 之 疾 也 。 」 語 類 則 說 : 「 白 馬 翰 如 , 言 此 爻 無 所 賁
飾 , 其 馬 亦 白 也 。 言 無 飾 之 象 如 此 。 」 ( 語 類 卷 七 十 一
) 這 條 解 釋 , 易 本 義 沿 漢 注 疏 及 程 傳 的 舊 說 , 語 類 則 已
改 變 , 將 皤 白 解 釋 為 「 無 飾 」 , 即 崇 素 返 質 之 義 。 其 他
如 比 九 五 , 觀 六 三 , 噬 嗑 六 二 , 頤 六 二 , 晉 上 九 等 卦 的
爻 詞 都 是 如 此 。 由 此 可 見 , 即 就 許 多 具 體 注 釋 而 言 , 研
究 朱 熹 關 於 易 經 的 思 想 , 不 參 看 語 類 , 是 可 能 得 出 許 多
錯 誤 結 論 的 。
關 於 詩 集 傳 , 通 過 語 類 , 我 們 知 道 這 也 是 他 多 年
研 究 工 作 的 結 果 。 他 的 艱 苦 的 探 索 精 神 和 謹 嚴 的 治 學 方
法 , 在 這 項 工 作 中 也 具 體 表 現 出 來 。 六 十 九 歲 時 , 他 對
學 生 沈 僩 說 : 「 某 舊 時 看 詩 數 十 家 之 說 , 一 一 都 從 頭 記
得 , 初 間 那 便 敢 判 斷 那 說 是 , 那 說 不 是 。 看 熟 久 之 ,
方 見 得 這 說 似 是 , 那 說 似 不 是 。 」 ( 語 類 卷 八 十 ) 同 時
我 們 知 道 , 在 這 過 程 中 , 他 對 詩 經 的 基 本 觀 點 不 斷 變 化
, 他 的 書 稿 也 幾 經 修 改 。 開 始 時 多 沿 襲 舊 說 , 最 後 終 於
產 生 獨 立 的 新 解 。 六 十 歲 時 , 他 說 到 這 個 過 程 : 「 某 向
作 詩 解 文 字 , 初 用 小 序 , 至 解 不 行 處 , 亦 曲 為 之 說 , 後
來 覺 得 不 安 。 第 二 次 解 者 , 雖 存 小 序 , 間 為 辨 破 , 然 終
是 不 見 詩 人 本 意 , 後 來 方 知 祇 盡 去 小 序 , 便 自 可 通 , 於
是 盡 滌 舊 說 , 詩 意 方 活 。 」(
語 類 卷 八 十 ) 大 約 六 十 五 歲 時 , 他 又 談 到 詩 集 傳 的 不
同 版 本 : 「 詩 傳 兩 本 , 煩 為 以 新 本 校 舊 本 , 其 不 同 者 依
新 本 改 正 。 」 ( 朱 文 公 續 集 卷 八 與 葉 彥 忠 書 ) 他 的 詩 集
傳 序 是 四 十 八 歲 時 用 小 序 解 詩 的 序 , 朱 熹 適 孫 朱 鑑 在 文
公 詩 傳 遺 說 的 注 解 中 也 指 出 這 一 點 。 現 存 宋 本 中 有 不 收
這 篇 序 文 者 , 這 正 反 映 了 詩 集 傳 數 經 修 改 的 情 況 。 有 些
通 行 本 將 這 篇 序 置 於 詩 集 傳 之 前 , 表 明 若 忽 視 朱 子 語 類
, 不 了 解 朱 熹 關 於 詩 說 的 變 化 發 展 情 況 , 就 可 能 造 成 這
種 錯 誤 。
朱 熹 擺 脫 小 序 的 束 縛 後 , 發 現 國 風 中 的 鄭 、 衛 之 音 不 是 政 治 諷 喻 詩 , 而 是 民 間 的 戀 歌 , 這 是 他 對 詩 經 最 具 有 創 造 性 的 見 解 。 當 然 , 他 仍 舊 是 站 在 封 建 主 義 的 立 場 這 樣 說 的 : 「 鄭 、 衛 之 樂 , 皆 為 淫 聲 。 衛 猶 為 男 悅 女 之 辭 , 而 鄭 皆 為 女 感 男 之 語 。 」 ( 詩 集 傳 卷 四 ) 關 於 詩 經 , 孔 子 也 有 評 論 , 說 : 「 詩 三 百 , 一 言 以 蔽 之 曰 , 思 無 邪 。 」 ( 論 語 為 政 ) 這 樣 的 解 釋 , 本 來 無 法 運 用 到 鄭 、 衛 的 情 詩 。 在 論 語 集 注 中 , 他 還 從 字 面 上 解 釋 這 一 句 話 : 「 故 夫 子 言 詩 三 百 篇 , 而 惟 此 一 言 足 以 盡 蓋 其 義 , 其 示 人 之 意 亦 深 切 矣 。 」 但 在 語 類 中 卻 又 有 一 個 巧 妙 的 解 釋 說 : 「 祇 是 思 無 邪 一 句 好 , 不 是 一 部 詩 皆 思 無 邪 。 」 ( 語 類 卷 八 0 ) 這 樣 的 解 釋 , 可 以 說 明 一 部 詩 經 是 包 括 許 多 不 同 的 題 材 、 表 現 各 種 不 同 的 情 感 與 意 願 的 。
在 五 經 中 , 易 與 詩 是 朱 熹 本 人 做 了 注 解 , 對 於 研 究 朱 熹 的 有 關 學 說 , 語 類 都 有 像 上 面 所 說 那 樣 顯 著 的 幫 助 , 至 於 書 、 禮 、 春 秋 等 , 朱 熹 本 人 並 未 編 寫 完 整 的 注 疏 , 語 類 的 作 用 就 更 大 了 。 對 於 書 經 , 朱 熹 的 弟 子 黃 士 毅 、 李 相 祖 等 曾 記 錄 編 選 他 的 書 說 , 可 惜 現 在 已 散 失 了 。 在 傳 世 的 蔡 沈 書 傳 中 , 引 用 朱 熹 的 說 法 更 多 , 但 蔡 沈 說 這 書 「 凡 引 用 師 說 , 不 復 識 別 」 , ( 書 經 集 傳 序 ) 這 樣 就 更 顯 得 語 類 對 於 研 究 朱 熹 本 人 關 於 書 經 學 說 的 可 貴 。 朱 熹 對 書 經 的 創 見 是 懷 疑 書 小 序 非 孔 子 作 , 孔 安 國 序 與 傳 非 孔 安 國 作 , 特 別 是 指 出 古 文 尚 書 平 易 , 與 今 文 尚 書 的 艱 澀 相 對 , 甚 為 可 疑 , 開 清 代 古 文 尚 書 辨 偽 的 先 聲 。 這 在 語 類 中 保 存 有 他 的 具 體 說 明 : 「 伏 生 書 多 艱 澀 難 曉 , 孔 安 國 壁 中 書 卻 平 易 易 曉 。 或 者 謂 伏 生 口 授 女 子 , 故 多 錯 誤 。 此 不 然 。 今 古 書 傳 中 所 引 書 語 , 已 皆 如 此 不 可 曉 。 」 ( 語 類 卷 七 八 ) 他 還 認 為 尚 書 本 來 就 是 一 些 斷 簡 殘 篇 的 古 代 文 件 , 不 能 解 釋 的 字 句 甚 多 , 不 要 對 此 附 會 穿 鑿 : 「 知 尚 書 收 拾 於 殘 缺 之 餘 , 卻 必 要 句 句 義 理 相 通 , 必 至 穿 鑿 。 不 若 且 看 他 分 明 處 , 其 他 難 曉 者 , 姑 闕 之 可 也 。 」 ( 語 類 卷 七 八 ) 表 現 他 實 事 求 是 的 治 學 態 度 。 尚 書 經 過 清 代 許 多 學 者 的 整 理 , 古 文 尚 書 為 偽 作 已 成 定 論 , 今 文 尚 書 也 有 一 些 可 貴 的 成 果 , 但 也 有 新 的 穿 鑿 的 注 疏 。 專 治 古 代 史 的 權 威 學 者 王 國 維 尚 說 : 「 詩 、 書 為 人 人 誦 習 之 書 , 然 於 六 藝 中 最 難 讀 。 以 弟 之 愚 闇 , 于 書 所 不 能 解 者 殆 十 之 五 ; 于 詩 , 亦 十 之 一 二 。 此 非 獨 弟 所 不 能 解 也 , 漢 、 魏 以 來 諸 大 師 未 嘗 不 強 為 之 說 , 然 其 說 終 不 可 通 , 以 是 知 先 儒 亦 不 能 解 也 。 」 ( 觀 堂 集 林 卷 一 與 友 人 論 詩 書 中 成 語 書 ) 朱 熹 的 見 解 與 王 國 維 的 見 解 是 完 全 一 致 的 。
對 於 禮 經 , 他 說 明 儀 禮 與 禮 記 的 關 係 : 「 儀 禮 , 禮 之 根 本 , 而 禮 記 乃 其 枝 葉 。 禮 記 仍 秦 、 漢 上 下 諸 儒 解 釋 儀 禮 之 書 。 」 ( 語 類 卷 八 四 ) 他 這 樣 以 儀 禮 為 經 , 禮 記 為 傳 , 還 是 切 合 歷 史 上 實 際 情 況 的 。 至 於 重 修 禮 制 , 他 也 主 張 因 時 制 宜 : 「 禮 , 時 為 大 。 有 聖 人 者 作 , 必 將 因 今 之 禮 而 裁 酌 其 中 , 取 其 簡 易 易 曉 而 可 行 。 」 ( 語 類 卷 八 四 ) 關 於 禮 經 的 這 些 見 解 , 朱 熹 的 語 類 也 比 他 的 文 集 有 更 具 體 的 發 揮 。
至 於 春 秋 , 他 反 對 今 文 學 家 以 一 字 定 褒 貶 的 說 法
: 「 春 秋 祇 是 直 載 當 時 之 事 , 要 見 當 時 治 亂 興 衰 , 非 是
於 一 字 上 定 褒 貶 。 」 ( 語 類 卷 八 三 ) 他 也 反 對 古 文 學 家
凡 例 變 例 的 說 法 : 「 春 秋 傳 例 多 不 可 信 , 聖 人 記 事 , 安
有 許 多 義 例 。 」 ( 同 上 ) 對 於 左 傳 與 公 羊 的 優 缺 點 , 他
也 有 折 衷 的 見 解 : 「 左 氏 傳 是 個 博 記 人 做 , 祇 是 以 世 俗
見 識 斷 當 他 是 , 皆 功 利 之 說 。 公 、 穀 雖 陋 , 亦 有 是 處 ,
但 皆 得 於 傳 聞 , 多 訛 謬 。 」(
語 類 卷 八 三 ) 因 此 , 他 感 到 春 秋 經 文 太 略 , 諸 說 太 煩
, 矛 盾 太 多 ,「
以 故 未 嘗 敢 輒 措 一 詞 於 其 間 」 。 但 他 領 導 編 寫 的 資 治
通 鑑 綱 目 , 凡 例 由 其 手 定 , 卻 自 附 於 春 秋 筆 法 , 充 分 表
現 他 做 為 道 學 家 的 迂 腐 之 處 , 與 他 上 述 學 術 上 比 較 實 事
求 是 的 見 解 成 為 顯 明 的 對 照 。 這 種 情 況 並 非 完 全 不 可 理
解 , 實 際 上 , 朱 熹 的 整 個 思 想 都 存 在 這 個 矛 盾 。 當 他 以
道 學 家 自 命 , 宣 傳 聖 賢 的 道 統 , 死 守 經 典 的 教 條 , 積 極
為 封 建 專 制 服 務 時 , 有 時 顯 得 迂 腐 甚 至 殘 酷 ; 當 他 從 事
教 育 和 學 術 研 究 時 , 又 必 須 服 從 於 客 觀 實 際 , 採 取 實 事
求 是 的 態 度 , 提 出 不 少 精 到 的 見 解 , 取 得 許 多 有 價 值 的
成 果 。 語 類 產 生 於 師 生 相 互 研 究 學 問 之 時 , 氣 氛 比 較 自
由 , 態 度 比 較 真 切 , 因 而 常 常 更 能 發 出 一 些 燦 爛 的 火 花
。
朱 熹 對 於 文 學 和 史 學 的 貢 獻 , 在 語 類 中 也 有 所 保
存 。 語 類 有 關 這 方 面 問 題 的 談 話 雖 然 很 散 漫 , 但 卻 極 廣
泛 。 其 中 片 言 隻 語 , 可 能 是 他 多 年 研 究 的 結 論 , 往 往 擊
中 要 害 , 發 人 深 思 。 現 在 祇 舉 兩 個 例 子 。 一 個 例 子 是 關
於 文 學 的 。 他 評 論 陶 淵 明 的 詩 , 說 「 淵 明 詩 平 淡 , 出 於
自 然 。 後 人 學 他 平 淡 , 便 相 去 遠 矣 」 。 ( 語 類 卷 一 四 0
) 他 又 說 : 「 陶 淵 明 詩 , 人 皆 說 是 平 淡 , 據 某 看 他 自 豪
放 , 但 豪 放 得 來 不 覺 耳 。 其 露 出 本 相 者 , 是 詠 荊 軻 一 篇
。 平 淡 的 人 , 如 何 說 得 這 樣 言 語 出 來 。 」(
同 上 ) 這 樣 的 結 論 , 不 是 深 入 研 究 陶 詩 的 人 是 不 可 能
達 到 的 。 魯 迅 也 論 到 陶 淵 明 詩 : 「 被 論 客 贊 賞 著 『 採 菊
東 籬 下 , 悠 然 見 南 山 』 的 陶 潛 先 生 , 在 後 人 的 心 目 中 ,
實 在 飄 逸 得 太 久 了 」 , 「 就 是 詩 , 除 論 客 所 佩 服 的 『 悠
然 見 南 山 』 之 外 , 也 還 有 『 精 衛 銜 微 木 , 將 以 填 滄 海 ,
刑 天 舞 干 戚 , 猛 志 固 常 在 』 之 類 的 『 金 剛 怒 目 式 』 , 在
證 明 著 他 並 非 整 天 整 夜 的 飄 飄 然 。 」 ( 魯 迅 全 集 卷 六 題
未 定 草 六 ) 朱 熹 的 觀 點 與 魯 迅 的 這 個 結 論 完 全 相 同 , 甚
至 還 同 樣 欣 賞 陶 淵 明 的 詠 荊 軻 。 由 此 可 見 , 朱 熹 雖 不 是
以 文 學 家 出 名 , 但 對 於 文 學 家 陶 淵 明 的 了 解 , 與 做 為 革
命 文 學 家 的 魯 迅 達 到 了 同 樣 的 高 度 , 而 為 一 般 的 文 人 所
不 及 。
另 一 個 例 子 是 關 於 史 學 的 。 他 有 幾 句 評 論 唐 史 的
話 : 「 唐 源 流 出 於 夷 狄 , 故 閨 門 失 禮 之 事 , 不 以 為 異 。
」 ( 語 類 卷 百 三 十 六 ) 陳 寅 恪 曾 評 論 這 條 語 錄 說 : 「 朱
子 之 語 , 頗 為 簡 要 , 其 意 未 能 詳 知 。 然 即 此 簡 略 之 語 句
亦 含 有 種 族 及 文 化 二 問 題 。 而 此 二 問 題 實 李 唐 一 代 史 事
關 鍵 之 所 在 , 治 唐 史 者 不 可 忽 視 者 也 。 」 ( 唐 代 政 治 史
序 論 稿 第 一 頁 ) 陳 寅 恪 的 唐 代 政 治 史 序 論 稿 一 書 , 即 以
朱 熹 這 條 語 錄 做 為 指 導 思 想 , 進 行 具 體 的 論 述 。 由 此 可
見 , 朱 熹 也 不 是 以 史 學 家 最 為 人 稱 道 , 但 對 於 唐 史 的 論
斷 , 也 與 專 治 唐 史 的 史 學 家 達 到 同 樣 的 深 度 。 從 這 兩 個
例 證 , 就 可 以 說 明 朱 子 語 類 在 研 究 中 國 的 文 學 和 史 學 方
面 , 也 保 存 有 許 多 尚 待 深 入 挖 掘 的 精 美 的 礦 石 。
鄧 艾 民 一 九 八 一 年 六 月
顧 文 集 猶 或 寓 目 , 且 尚 有 傳 布 。 至 語 錄 , 當 時 三 錄 二 類 , 搜 刻 非 一 。 厥 後 一 百 四 十 卷 始 編 定 於 黎 氏 。 而 元 明 以 來 , 重 刻 者 絕 少 。 無 論 購 求 匪 易 , 世 士 率 未 之 睹 , 或 并 不 知 有 此 書 。 幸 而 有 意 於 學 , 亦 多 以 門 人 記 錄 不 能 無 失 而 置 之 。 薛 文 清 , 深 得 朱 子 之 學 者 也 , 乃 謂 讀 朱 子 語 錄 , 斷 不 若 讀 其 手 筆 之 書 。 而 陳 剩 夫 亦 云 , 語 類 皆 門 人 退 錄 , 豈 盡 得 朱 子 之 心 ? 是 皆 以 語 類 尚 有 差 謬 , 恐 學 者 不 知 抉 擇 , 亦 可 謂 慮 之 深 矣 !
是 意 也 , 原 序 多 詳 言 之 。 然 以 此 而 謂 語 類 遂 不 可 讀 , 則 大 不 然 ! 朱 子 當 日 不 刻 程 子 遺 書 乎 ? 不 更 刻 外 書 乎 ? 夫 朱 子 之 學 , 固 以 程 子 為 宗 。 然 竊 意 其 得 力 所 自 , 亦 未 必 不 在 於 遺 書 外 書 。 如 此 , 又 何 疑 於 語 類 ? 但 朱 子 所 謂 主 敬 立 本 , 窮 理 致 知 者 , 讀 程 書 之 法 , 即 讀 語 類 之 法 , 是 在 學 者 立 志 何 如 耳 。 果 於 朱 學 深 嗜 而 篤 好 之 , 既 以 小 學 近 思 錄 章 句 集 注 傳 義 諸 書 熟 讀 精 思 而 體 之 於 身 , 亦 斷 未 有 不 求 語 類 者 。 遍 參 互 證 , 益 見 發 揮 , 久 之 亦 將 默 契 乎 精 微 嚴 密 之 旨 , 而 明 辨 乎 深 淺 疑 信 之 間 , 其 於 朱 子 之 心 , 亦 庶 乎 有 以 得 之 。 蓋 語 類 既 無 所 不 有 , 又 多 門 人 晚 年 所 聞 , 或 經 朱 子 親 手 刪 定 , 其 言 義 理 工 夫 , 尤 為 透 切 明 暢 , 意 味 無 窮 , 較 之 文 集 間 有 少 壯 之 作 者 尚 不 同 。 陸 清 獻 所 謂 「 傳 注 損 益 之 妙 , 往 往 見 於 文 集 語 類 , 手 筆 之 書 有 得 語 類 而 益 明 者 」 , 豈 不 信 然 乎 哉 ! 熊 愚 齋 直 詆 為 「 駁 雜 汗 漶 之 書 」 , 則 有 激 之 論 , 亦 見 其 或 未 嘗 潛 心 遜 志 於 斯 也 !
是 書 國 朝 惟 呂 氏 有 刊 本 , 然 好 者 既 少 , 故 書 肆 罕 見 。 近 友 朋 間 知 好 之 矣 , 仍 難 其 得 , 且 不 可 以 不 廣 傳 也 , 乃 屬 門 下 劉 昇 之 東 初 并 文 集 刻 於 吾 邑 , 而 是 書 先 成 。 其 間 訛 字 已 改 , 與 疑 字 而 不 敢 遽 改 者 , 別 為 正 訛 記 疑 兩 卷 , 附 刻 於 後 , 以 俟 後 之 君 子 。 所 改 顯 誤 , 更 不 記 。
司 校 諸 子 : 朝 邑 楊 鳳 詔 信 甫 、 閿 鄉 韓 止 敬 惺 臣 、
華 陰 王 守 恭 遜 卿 、 李 蔚 坤 匪 莪 、 大 荔 扈 森 仲 榮 、 興 平 馬
鑒 原 養 之 、 澄 城 連 春 魁 梅 軒 、 三 原 靳 浩 子 直 、 曹 如 壎 子
伯 。 監 刻 : 張 怡 繩 宜 堂 、 王 守 模 小 泉 、 劉 懷 璽 爾 玉 、 宜
堂 子 濬 、 汝 、 深 , 皆 三 原 人 。 例 得 並 書 。 光 緒 庚 辰 十
二 月 既 望 , 清 麓 賀 瑞 麟 謹 序 。
先 生 之 著 書 多 矣 , 教 人 求 道 入 德 之 方 備 矣 。 師 生
函 丈 問 , 往 復 詰 難 , 其 辨 愈 詳 , 其 義 愈 精 , 讀 之 竦 然 ,
如 侍 燕 閒 , 承 謦 欬 也 ! 歷 千 載 而 如 會 一 堂 , 合 眾 聞 而 悉
歸 一 己 , 是 書 之 傳 , 豈 小 補 哉 ! 貫 之 既 以 鋟 諸 木 , 以 榦
與 聞 次 輯 而 俾 述 其 意 云 。 嘉 定 乙 亥 十 月 朔 旦 , 門 人 黃
榦 謹 書 。
池 錄 之 行 也 , 文 肅 黃 公 直 卿 既 為 之 序 , 其 後 書 與 伯 兄 , 乃 殊 不 滿 意 , 且 謂 不 可 以 隨 時 應 答 之 語 易 平 生 著 述 之 書 。 性 傳 謂 記 者 易 差 , 自 昔 而 然 。 河 南 遺 書 以 李 端 伯 師 說 為 首 , 蓋 端 伯 所 記 , 伊 川 先 生 嘗 稱 其 最 得 明 道 先 生 之 旨 故 也 。 至 論 浩 氣 一 條 , 所 謂 「 以 直 養 而 無 害 」 云 者 , 伊 川 乃 深 不 謂 然 。 端 伯 猶 爾 , 況 於 其 他 , 直 卿 之 云 真 是 也 。 然 嘗 聞 和 靖 先 生 稱 伊 川 之 語 曰 : 「 某 在 , 何 必 觀 此 書 ? 」 而 文 公 先 生 之 言 則 曰 : 「 伊 川 在 , 何 必 觀 ? 伊 川 亡 , 則 不 可 以 不 觀 矣 。 」 蓋 亦 在 乎 學 者 審 之 而 已 。
先 生 家 禮 成 於 乾 道 庚 寅 , 通 鑑 綱 目 西 銘 解 義 成 於
壬 辰 , 太 極 通 書 義 成 於 癸 巳 , 論 孟 註 問 詩 集 傳 成 於 淳 熙
丁 酉 , 易 本 義 啟 蒙 成 於 乙 巳 、 丙 午 之 間 , 大 學 中 庸 章 句
或 問 成 書 雖 久 , 至 己 酉 乃 始 序 而 傳 之 , 楚 辭 集 註 韓 文 考
異 成 於 慶 元 乙 卯 , 禮 書 雖 有 綱 目 , 脫 ` 者 僅 二 十 有 三 篇
, 其 著 書 歲 月 次 第 可 考 也 。 家 禮 編 成 而 逸 , 既 歿 而 其 書
出 , 與 晚 歲 之 說 不 合 , 先 生 蓋 未 嘗 為 學 者 道 也 。 語 孟 中
庸 大 學 四 書 , 後 多 更 定 。 今 大 學 「 誠 意 」 章 , 蓋 未 易 簀
前 一 夕 所 改 也 。 是 四 書 者 , 覃 思 最 久 , 訓 釋 最 精 , 明 道
傳 世 , 無 復 遺 蘊 。 至 其 他 書 , 蓋 未 及 有 所 筆 削 , 獨 見 於
疑 難 答 問 之 際 , 多 所 異 同 , 而 易 書 為 甚 。 ● 淵 所 錄 一 編
, 與 本 義 異 者 十 之 三 四 , 大 率 多 合 先 君 文 昭 本 傳 之 說 。
文 昭 謂 乾 坤 之 用 , 主 於 誠 敬 ; 坎 離 之 用 , 主 於 誠 明 。 世
未 有 通 其 義 者 , 而 先 生 獨 稱 之 , 其 不 執 一 說 , 惟 是 之 從
如 此 。 故 愚 謂 語 類 與 四 書 異 者 , 當 以 書 為 正 , 而 論 難 往
復 , 書 所 未 及 者 , 當 為 助 ; 與 詩 易 諸 書 異 者 , 在 成 書 之
前 亦 當 以 書 為 正 , 而 在 成 書 之 後 者 , 當 以 語 為 是 。 學 者
類 而 求 之 , 斯 得 之 矣 。 不 特 此 也 , 先 生 平 日 論 事 甚 眾 ,
規 恢 其 一 也 。 至 其 暮 年 , 乃 謂 言 規 恢 於 紹 興 之 間 者 為 正
, 言 規 恢 於 乾 道 以 後 者 為 邪 。 非 語 錄 所 載 , 後 人 安 得 而
知 之 ! 是 編 也 , 真 不 為 無 益 , 而 學 者 不 可 以 不 之 讀 也 。
先 生 又 有 別 錄 十 卷 , 所 譚 者 炎 興 以 來 大 事 。 為 其 多 省 中
語 , 未 敢 傳 , 而 卯 火 亡 之 。 今 所 存 者 , 幸 亦 一 二 焉 。
嘉 熙 戊 戌 月 正 元 日 , 後 學 三 嵎 李 性 傳 書 。
淳 祐 戊 申 , 杭 將 詣 江 東 , 鄱 陽 洪 叔 魯 芹 以 其 外 大 父 吏 部 楊 公 方 手 所 錄 寒 泉 語 見 示 , 既 又 於 安 仁 湯 叔 遜 次 得 其 家 藏 包 公 揚 所 錄 。 二 公 在 師 門 為 前 輩 , 所 錄 尚 未 編 入 , 則 所 遺 者 亦 多 矣 。 既 而 東 陽 王 元 敬 佖 亦 以 所 集 刊 本 見 寄 , 又 得 里 中 朋 友 所 傳 一 二 家 , 乃 悉 以 次 編 入 , 為 二 十 六 卷 。 先 師 之 緒 言 , 雖 未 敢 謂 無 復 遺 逸 , 然 所 會 粹 益 富 矣 。
獨 念 先 師 又 有 親 自 刪 定 與 先 大 父 西 山 講 論 之 語 及
性 與 天 道 之 妙 , 名 曰 翁 季 錄 者 , 久 未 得 出 以 流 行 於 世 。
豈 斯 文 之 顯 晦 固 自 有 時 乎 ! 竊 尤 有 感 於 此 , 故 輒 併 識 其
拳 拳 之 意 云 。 淳 祐 己 酉 中 秋 日 , 門 人 建 安 蔡 杭 書 。
堅 末 學 生 晚 , 嘉 定 癸 未 、 甲 申 間 , 侍 先 君 子 官 長 沙 , 帥 西 山 真 先 生 、 倅 宏 齋 李 先 生 , 常 進 之 函 丈 。 又 侍 長 沙 舒 先 生 , 列 岳 麓 諸 生 。 果 齋 李 先 生 過 潭 , 又 獲 侍 講 席 焉 。 果 齋 , 先 君 子 畏 友 也 , 嘗 介 以 登 朱 子 之 門 。 堅 由 是 多 見 未 行 語 錄 , 手 抄 盈 篋 , 凡 六 十 五 家 , 今 四 十 年 矣 。 晚 得 池 鄱 本 參 考 , 刊 者 固 已 多 。 然 黃 士 毅 所 錄 , 朱 子 親 筆 所 改 定 者 , 已 見 於 輔 廣 錄 中 , 其 所 自 錄 及 師 言 , 則 亦 三 錄 所 未 有 。 若 李 壯 祖 張 洽 郭 逍 遙 所 錄 , 亦 未 有 也 。 朅 來 閩 中 , 重 加 會 粹 , 以 三 錄 所 餘 者 二 十 九 家 及 增 入 未 刊 者 四 家 , 自 為 別 集 , 以 附 續 綠 後 集 之 末 。 泰 華 高 矣 , 滄 海 深 矣 , 非 有 待 增 益 也 。 獨 念 早 所 聞 於 父 師 者 , 罔 敢 失 墜 。 今 幸 是 錄 所 已 行 者 如 此 , 則 其 尚 有 所 遺 者 , 敢 付 之 一 筆 刪 去 哉 ! 亦 並 行 之 可 也 。
抑 堅 聞 之 , 大 易 居 行 , 先 以 學 聚 問 辯 ; 中 庸 篤 行
, 先 以 學 問 思 辯 ; 程 子 以 講 明 道 義 、 論 古 今 人 物 為 格 物
致 知 之 首 , 則 學 非 問 辯 不 明 , 審 矣 。 朱 子 教 人 既 有 成 書
, 又 不 能 忘 言 者 , 為 答 問 發 也 。 天 地 之 所 以 高 厚 , 一 物
之 所 以 然 , 其 在 成 書 引 而 不 發 者 , 語 錄 所 不 可 無 也 。 凡
讀 先 生 成 書 者 , 兼 考 乎 語 錄 可 也 。 若 但 涉 獵 乎 語 錄 , 而
不 玩 味 於 成 書 , 幾 何 而 不 為 入 耳 出 口 之 資 ! 為 己 之 學 ,
蓋 不 然 也 。 書 於 篇 端 , 以 諗 同 志 , 抑 以 自 警 焉 ! 咸 淳
初 元 嘉 平 之 月 , 後 學 天 台 吳 堅 敬 識 。
右 語 類 總 成 七 十 家 , 除 李 侯 貫 之 已 刊 外 , 增 多 三 十 八 家 。 或 病 諸 家 所 記 互 有 重 複 , 乃 類 分 而 考 之 。 蓋 有 一 時 之 所 同 聞 , 退 各 抄 錄 , 見 有 等 差 , 則 領 其 意 者 斯 有 詳 略 。 或 能 盡 得 於 言 , 而 首 尾 該 貫 ; 或 不 能 盡 得 於 言 , 而 語 脈 間 斷 ; 或 就 其 中 粗 得 一 二 言 而 止 。 今 惟 存 一 家 之 最 詳 者 , 而 它 皆 附 於 下 。 至 於 一 條 之 內 無 一 字 之 不 同 者 , 必 抄 錄 之 際 , 嘗 相 參 校 , 不 則 非 其 聞 而 得 於 傳 錄 , 則 亦 惟 存 一 家 , 而 注 與 某 人 同 爾 。
既 以 類 分 , 遂 可 繕 寫 , 而 略 為 義 例 , 以 為 後 先 之 次 第 。 有 太 極 然 後 有 天 地 , 有 天 地 然 後 有 人 物 , 有 人 物 然 後 有 性 命 之 名 , 而 仁 義 禮 智 之 理 則 人 物 所 以 為 性 命 者 也 。 所 謂 學 者 , 求 得 夫 此 理 而 已 。 故 以 太 極 天 地 為 始 , 乃 及 於 人 物 性 命 之 原 , 與 夫 古 學 之 定 序 。 次 之 以 群 經 , 所 以 明 此 理 者 也 。 次 之 以 孔 孟 周 程 朱 子 , 所 以 傳 此 理 者 也 。 乃 繼 之 以 斥 異 端 , 異 端 所 以 蔽 此 理 , 而 斥 之 者 , 任 道 統 之 責 也 。 然 後 自 我 朝 及 歷 代 君 臣 、 法 度 、 人 物 、 議 論 , 亦 略 具 焉 。 此 即 理 之 行 於 天 地 設 位 之 後 , 而 著 於 治 亂 興 衰 者 也 。 凡 不 可 以 類 分 者 , 則 雜 次 之 , 而 以 作 文 終 焉 。 蓋 文 以 載 道 , 理 明 意 達 , 則 辭 自 成 文 。 後 世 理 學 不 明 , 第 以 文 辭 為 學 , 固 有 竭 終 身 之 力 , 精 思 巧 製 , 以 務 名 家 者 。 然 其 學 既 非 , 其 理 不 明 , 則 其 文 雖 工 , 其 意 多 悖 , 故 特 次 之 於 後 , 深 明 夫 文 為 末 , 而 理 為 本 也 。
然 始 焉 妄 易 分 類 之 意 , 惟 欲 考 其 重 複 。 及 今 而 觀
之 , 則 夫 理 一 而 名 殊 , 問 同 而 答 異 者 , 淺 深 詳 略 , 一 目
在 前 , 互 相 發 明 , 思 已 過 半 。 至 於 群 經 , 則 又 足 以 起 或
問 之 所 未 及 , 校 本 義 之 所 未 定 , 補 書 說 之 所 未 成 , 而 大
學 章 句 所 謂 高 入 虛 空 、 卑 流 功 利 者 , 皆 灼 然 知 其 所 指 而
不 為 近 似 所 陷 溺 矣 , 誠 非 小 補 者 。 故 嘗 謂 孔 孟 之 道 至 周
程 而 復 明 , 至 朱 子 而 大 明 。 自 今 以 後 , 雖 斯 道 未 能 盛 行
於 世 , 而 誦 遺 書 , 私 淑 艾 者 , 必 不 乏 人 , 不 至 於 千 五 百
年 之 久 絕 而 不 續 。 反 復 斯 編 , 抑 自 信 云 。
獨 池 本 陳 埴 一 家 , 惟 論 仁 一 條 , 按 遺 文 , 乃 答 埴
書 , 不 當 取 為 類 , 故 今 不 載 。 又 輔 廣 所 錄 , 以 先 生 改 本
校 之 , 則 去 其 所 改 而 反 存 其 所 勾 者 , 合 三 十 餘 條 , 今 亦
惟 據 改 本 。 自 首 連 數 至 「 君 子 所 貴 乎 道
者 三 」 而 注 云 : 「 自 此 以 前 , 皆 先 生 親 改 。 」 亦 傳 聞 之
誤 。 當 時 雜 改 定 者 八 十 餘 條 耳 。 或 有 一 條 析 為 三 四
條 , 如 竇 從 周 錄 所 見 先 生 語 之 類 , 今 則 復 其 舊 。 或 士 毅
所 傳 本 多 於 刊 本 , 如 黃 義 剛 者 , 悉 類 入 而 不 去 。 文 異 者
, 則 姑 注 一 二 條 云 : 「 一 本 作 某 字 。 」 以 上 皆 與 池 本 異
者 。 蓋 池 本 雖 黃 侯 直 卿 之 所 次 輯 , 然 李 侯 貫 之 惟 據 所 傳
以 授 直 卿 , 而 直 卿 亦 據 所 授 以 加 讎 校 , 且 有 增 改 於 已 讎
校 之 後 者 不 與 焉 。 故 近 聞 之 直 卿 , 欲 求 元 本 刊 改 , 而 未
能 也 。 至 於 或 出 於 追 述 , 故 得 於 傳 聞 , 則 文 辭 之 間 , 不
無 差 誤 。 凡 此 之 類 , 讀 者 詳 考 四 書 及 他 記 錄 , 而 折 衷 其
所 疑 可 也 。 惟 學 類 七 卷 , 雖 出 於 臆 見 , 而 實 本 先 生 教 人
之 方 , 後 學 於 此 三 復 而 得 夫 入 道 之 門 , 則 能 總 會 是 編 ,
而 體 之 於 身 矣 。 己 卯 九 月 望 日 , 門 人 莆 田 黃 士 毅 謹 識
。
子 洪 名 士 毅 , 姑 蘇 人 , 嘗 類 文 公 集 百 五 十 卷 , 今
藏 之 策 府 ; 又 類 注 儀 禮 , 未 成 書 云 。 嘉 定 十 三 年 九 月
丁 亥 朔 , 臨 卬 魏 了 翁 序 。
論 語 一 書 , 乃 聖 門 高 第 所 集 , 以 記 夫 子 之 嘉 言 善 行 , 垂 訓 後 世 。 朱 子 語 類 之 編 , 其 亦 傚 是 意 而 為 之 者 也 。 或 曰 : 「 語 必 以 類 相 從 , 豈 論 語 意 歟 ? 」 曰 : 「 學 而 一 篇 所 記 多 務 本 之 意 , 里 仁 七 章 所 記 皆 為 仁 之 方 ; 若 八 佾 之 論 禮 樂 , 鄉 黨 之 記 言 行 , 公 冶 長 辨 人 物 之 賢 否 。 微 子 載 聖 賢 之 出 處 , 亦 何 嘗 不 以 類 哉 ! 天 下 之 理 , 『 同 歸 而 殊 塗 , 一 致 而 百 慮 』 , 非 有 以 會 而 通 之 , 則 祇 見 其 異 耳 。 大 傳 曰 : 『 觸 類 而 長 之 , 天 下 之 能 事 畢 矣 。 』 而 伊 川 之 誨 學 者 亦 必 曰 : 『 將 聖 賢 言 仁 處 類 聚 觀 之 。 』 然 則 語 類 之 集 , 其 有 功 於 學 者 多 矣 ! 」
新 安 舊 有 紫 陽 書 堂 , 而 紫 陽 之 書 未 備 也 。 通 守 洪
君 勳 、 教 授 張 君 文 虎 相 與 謀 以 蜀 本 語 類 刊 之 , 越 二 歲 而
書 成 。 郡 侯 謝 工 部 坐 屬 余 為 跋 其 梗 概 , 予 不 得 辭 也 。 因
僭 為 之 說 曰 , 理 有 可 以 類 通 , 而 非 可 以 類 止 ; 是 其 然 ,
必 有 所 以 然 。 學 者 因 其 類 以 究 極 朱 子 之 全 書 , 使 此 理 融
會 通 貫 , 不 梏 於 一 事 一 物 而 止 , 則 無 愧 於 吾 夫 子 觸 類 而
長 之 訓 也 。 若 夫 憚 煩 勞 , 安 簡 佚 , 以 為 取 足 於 此 , 則 朱
子 固 嘗 以 是 為 學 者 病 矣 , 烏 乎 可 ! 抑 二 君 推 廣 私 淑 之 意
, 亦 賢 矣 哉 ! 淳 祐 壬 子 六 月 望 日 。
文 公 朱 先 生 語 類 一 百 三 十 八 卷 , 壺 山 黃 子 洪 取 門 人 所 錄 語 以 類 相 從 也 。 先 是 , 池 本 饒 本 , 人 各 為 錄 , 間 見 錯 出 , 讀 者 病 焉 。 子 洪 既 以 類 流 傳 , 便 於 玩 索 , 而 微 言 精 語 , 猶 有 所 遺 。 佖 每 加 訪 求 , 得 所 未 見 。 自 是 朋 友 知 舊 知 其 有 心 於 纂 輯 , 亦 頗 互 出 所 有 以 見 示 , 凡 三 十 有 餘 家 。 既 裒 以 為 婺 錄 , 而 繼 之 者 尚 未 艾 也 。 佖 幽 居 無 事 , 蓋 嘗 潛 心 而 觀 之 , 審 訂 其 複 重 , 參 繹 其 端 緒 , 用 子 洪 已 定 門 目 , 粹 為 續 類 , 凡 四 十 卷 。 或 謂 前 類 不 為 少 矣 , 又 以 續 類 附 益 之 , 不 已 多 乎 ? 竊 謂 學 固 戒 於 徒 博 , 然 亦 不 可 以 不 博 而 徑 約 也 。 又 況 文 公 先 生 之 道 , 高 明 廣 大 , 致 極 無 遺 , 學 者 正 當 盡 博 約 之 方 , 而 後 精 微 中 庸 之 趣 始 可 漸 而 求 。 佖 每 觀 諸 家 所 錄 , 以 其 問 有 淺 深 , 故 於 教 告 亦 有 不 同 , 其 視 文 公 先 生 之 精 蘊 , 不 能 得 其 全 者 尚 多 有 之 。 必 也 , 篤 信 好 學 , 反 復 尋 繹 , 能 知 所 盡 心 焉 , 雖 以 前 續 之 繁 , 固 將 無 所 厭 斁 。 不 然 , 則 雖 先 生 平 日 已 著 為 定 論 之 書 , 尚 有 所 憚 而 不 肯 觀 , 而 況 於 此 乎 哉 ! 然 則 先 生 片 言 半 語 , 苟 有 所 傳 , 固 不 容 有 所 忽 而 不 究 其 所 歸 也 。
新 安 魏 史 君 , 蓋 鶴 山 先 生 之 嗣 也 , 近 以 紫 陽 所 刊
語 類 為 寄 , 因 以 續 類 為 請 , 而 慨 然 欲 併 刊 之 , 以 全 書 院
之 傳 布 , 其 樂 於 闡 明 文 公 先 生 之 遺 訓 蓋 如 此 。 遂 舉 以 屬
之 , 且 竊 識 於 後 , 庶 幾 乎 與 願 學 之 士 從 事 於 詳 說 反 約 之
功 云 爾 。 淳 祐 壬 子 上 冬 。
輔 廣 字 漢 卿 , 慶 源 人 。 居 嘉 興 。 甲 寅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二 。
余 大 雅 字 正 叔 , 上 饒 人 。 戊 戌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三 。
陳 文 蔚 字 才 卿 , 上 饒 人 。 戊 申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四 。
李 閎 祖 字 守 約 , 邵 武 人 。 戊 申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五 。
李 方 子 字 公 晦 , 邵 武 人 。 戊 申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六 。
葉 賀 孫 字 味 道 , 括 蒼 人 , 居 永 嘉 。 辛 亥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七 、 八 、 九 、 十 、 十 一 。
潘 時 舉 字 子 善 , 天 台 人 。 癸 丑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十 二 。 饒 錄 四 十 六 。
董 銖 字 叔 重 , 鄱 陽 人 。 丙 辰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十 三 。 饒 錄 四 十 六 。
竇 從 周 字 文 卿 , 丹 陽 人 。 丙 午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十 四 。
金 去 偽 字 敬 直 , 樂 平 人 。 乙 未 所 聞 。 池 錄 十 五 。
李 季 札 字 季 子 , 婺 源 人 。 丙 申 乙 卯 所 聞 。 池 錄 十 六 。
萬 人 傑 字 正 淳 , 興 國 人 。 庚 子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十 七 。 饒 錄 四 十 六 。
楊 道 夫 字 仲 愚 , 建 甯 人 。 己 酉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十 八 、 十 九 。
徐 宇 字 居 父 , 永 嘉 人 。 庚 戌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二 十 、 廿 一 。 饒 錄 四 十 六 。
林 恪 字 叔 恭 , 天 台 人 。 癸 丑 所 聞 。 池 錄 廿 二 。 饒 錄 四 十 六 。
石 洪 慶 字 子 餘 , 臨 漳 人 。 癸 丑 所 聞 。 池 錄 廿 三 。
徐 容 字 仁 父 , 永 嘉 人 。 辛 亥 所 聞 。 池 錄 廿 四 。
甘 節 字 吉 父 , 臨 川 人 。 癸 丑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廿 五 。
黃 義 剛 字 毅 然 , 臨 川 人 。 癸 丑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廿 六 、 廿 七 。 饒 錄 四 十 六 。
● 淵 字 亞 夫 , 涪 陵 人 。 癸 丑 所 聞 。 池 錄 廿 八 。
襲 蓋 卿 字 夢 錫 , 常 寧 人 。 甲 寅 所 聞 。 池 錄 廿 九 。
廖 謙 字 益 仲 , 衡 陽 人 。 甲 寅 所 聞 。 池 錄 三 十 。
孫 自 修 字 敬 父 , 宣 城 人 。 甲 寅 所 聞 。 池 錄 三 一 。
潘 履 孫 字 坦 翁 , 婺 源 人 , 居 紹 興 。 甲 寅 所 聞 。 池 錄 三 二 。
湯 泳 字 叔 永 , 丹 陽 人 。 乙 卯 所 聞 。 池 錄 三 三 。
林 夔 孫 字 子 武 , 三 山 人 。 丁 巳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三 四 。 三 五 陳 埴 錄 已 削 。
錢 木 之 字 子 山 , 晉 陵 人 , 寓 永 嘉 。 丁 巳 所 聞 。 池 錄 三 六 。
曾 祖 道 字 擇 之 , 寧 都 人 。 丁 巳 所 聞 。 池 錄 三 七 。
沈 僩 字 杜 仲 , 永 嘉 人 。 戊 午 以 後 所 聞 。 池 錄 三 八 、 三 九 、 四 十 、 四 一 。
郭 友 仁 字 德 元 山 陽 人 , 寓 臨 安 。 戊 午 所 聞 。 池 錄 四 二 。
李 儒 用 字 仲 秉 , 岳 陽 人 。 己 未 所 聞 。 池 錄 四 三 。 饒 錄 三 十 。
黃 榦 字 直 卿 , 三 山 人 。 饒 錄 一 。 饒 後 錄 二 。
何 鎬 字 叔 京 , 邵 武 人 。 乙 未 以 前 所 聞 。 饒 錄 二 。
程 端 蒙 字 正 思 , 鄱 陽 人 。 己 亥 以 後 所 聞 。 饒 錄 三 。
周 謨 字 舜 弼 , 南 康 人 。 己 亥 以 後 所 聞 。 饒 錄 四 五 。
潘 柄 字 謙 之 , 三 山 人 。 癸 卯 以 後 所 聞 。 饒 錄 六 。
魏 椿 字 元 壽 , 建 陽 人 。 戊 申 五 夫 所 聞 。 饒 錄 七 。 饒 後 錄 二 十 四 。
吳 必 大 字 伯 豐 , 興 國 人 。 戊 申 、 己 酉 所 聞 。 饒 錄 八 。
黃 字 子 耕 , 豫 章 人 。 戊 申 所 聞 。 饒 錄 九 、 十 。
楊 若 海 字 □ □ , 道 夫 之 子 。 饒 錄 十 一 。
楊 驤 字 子 昂 , 道 夫 族 中 。 己 酉 、 甲 寅 所 聞 。 饒 錄 十 二 。
陳 淳 字 安 卿 , 臨 漳 人 。 庚 戌 、 己 未 所 聞 。 饒 錄 十 三 、 十 四 。
童 伯 羽 字 蜚 卿 , 甌 甯 人 。 庚 戌 所 聞 。 饒 錄 十 五 。
鄭 可 學 字 子 上 , 莆 田 人 。 辛 亥 所 聞 。 饒 錄 十 六 。
滕 璘 字 德 粹 , 新 安 人 。 辛 亥 所 聞 。 饒 錄 十 七 。
王 力 行 字 近 思 , 同 安 人 。 辛 亥 所 聞 。 饒 錄 十 八 。
游 敬 仲 字 連 叔 , 南 劍 人 。 辛 亥 所 聞 。 饒 錄 十 九 。
不 知 何 氏 辛 亥 同 舍 共 聞 。 饒 錄 二 十 。
黃 升 卿 辛 亥 所 聞 。 饒 錄 廿 一 。
周 明 作 字 元 興 , 建 陽 人 。 壬 子 以 後 所 聞 。 饒 錄 廿 二 。
蔡 錄 字 行 夫 , 平 陽 人 。 壬 子 所 錄 。 饒 錄 廿 三 。
楊 與 立 字 子 權 , 浦 城 人 , 道 夫 從 兄 。 壬 子 同 劉 、 □ 、 龔 、 栗 、 譚 見 。 饒 錄 廿 四 。
鄭 南 升 字 文 相 , 潮 州 人 。 癸 丑 所 聞 。 饒 錄 廿 五 。
歐 陽 謙 之 字 晞 遜 。 癸 丑 所 聞 。 饒 錄 廿 六 。
游 倪 字 和 之 , 建 甯 人 。 癸 丑 所 聞 。 饒 錄 廿 七 。
楊 至 字 至 之 , 泉 州 人 。 癸 丑 甲 寅 所 聞 。 饒 錄 廿 八 。 饒 後 錄 二 十 五 。
潘 植 字 立 之 。 癸 丑 所 聞 。 饒 錄 廿 九 。
王 過 字 幼 觀 , 鄱 陽 人 。 甲 寅 以 後 所 聞 。 饒 錄 三 十 。
董 拱 壽 字 仁 叔 , 鄱 陽 人 。 甲 寅 所 聞 。 饒 錄 三 一 。
林 學 蒙 字 正 卿 , 三 山 人 。 甲 寅 以 後 所 聞 。 饒 錄 三 二 。
林 賜 字 聞 一 。 乙 卯 以 後 所 聞 。 饒 錄 三 三 。
胡 泳 字 伯 量 , 南 康 人 。 戊 午 所 聞 。 饒 錄 三 四 。
呂 燾 字 德 昭 , 弟 煥 , 字 德 遠 , 南 康 人 。 己 未 所 聞 。 饒 錄 三 六 、 三 七 。
不 知 何 氏 己 未 同 舍 共 錄 。 饒 錄 三 九 。
不 知 何 氏 饒 錄 四 十 、 四 一 、 四 二 。
吳 壽 昌 字 大 年 , 邵 武 人 。 丙 午 同 子 浩 錄 。 饒 錄 四 三 。
楊 長 孺 字 伯 子 , 廬 陵 人 。 甲 寅 記 見 。 饒 錄 四 四 。
吳 琮 字 仲 方 , 臨 川 人 。 甲 寅 記 見 。 饒 錄 四 五 。 已 上 三 家 , 非 柢 本 , 覽 者 詳 之 。
楊 方 字 子 直 , 汀 州 人 。 庚 寅 所 聞 。 饒 後 錄 一 。 間 有 可 疑 。
包 揚 字 顯 道 , 建 昌 人 。 癸 卯 、 甲 辰 、 乙 巳 所 聞 。 饒 後 錄 三 、 四 、 五 、 六 。 間 有 疑 誤 。
劉 炎 字 潛 夫 , 邵 武 人 。 己 酉 、 甲 寅 以 後 所 聞 。 饒 後 錄 七 。
劉 子 寰 字 所 父 , 建 陽 人 。 己 未 所 聞 。 饒 後 錄 八 。
邵 浩 字 叔 義 , 金 華 人 。 丙 午 所 聞 。 饒 後 錄 九 。
劉 砥 字 履 之 , 三 山 人 。 庚 戌 所 聞 。 饒 後 錄 十 。
劉 礪 字 用 之 , 三 山 人 。 己 未 所 聞 。 饒 後 錄 十 一 。
李 煇 字 晦 父 。 饒 後 錄 十 二 。
陳 芝 字 庭 秀 壬 子 所 聞 。 饒 後 錄 十 三 。
黃 灝 字 商 伯 , 都 昌 人 。 饒 後 錄 十 四 。
黃 卓 字 先 之 。 饒 後 錄 十 五 。
汪 德 輔 字 長 孺 , 鄱 陽 人 。 壬 子 所 聞 。 饒 後 錄 十 六 。
吳 振 字 伯 起 , □ □ □ 。 饒 後 錄 十 七 。
吳 雉 字 和 中 , 建 陽 人 。 饒 後 錄 十 八 。
鍾 震 字 春 伯 , 潭 州 人 。 甲 寅 所 聞 。 饒 後 錄 十 九 。
林 子 蒙 □ □ □ , □ □ □ 。 饒 後 錄 二 十 。
林 學 履 字 安 卿 , 永 福 人 。 己 未 所 錄 。 饒 後 錄 廿 一 。
蕭 佐 字 定 夫 , 湘 鄉 人 。 甲 寅 所 聞 。 饒 後 錄 廿 二 。
舒 高 □ □ □ , □ □ □ 。 甲 寅 所 聞 。 饒 後 錄 廿 三 。
李 杞 字 良 仲 , 平 江 人 。 甲 寅 所 聞 。 饒 後 錄 廿 六 。
張 洽 字 元 德 , 清 江 人 。 丁 未 、 癸 丑 所 聞 。 附 池 錄 後
黃 士 毅 字 子 洪 , 莆 田 人 。 蜀 類 、 徽 續 類
李 壯 祖 字 處 謙 , 邵 武 人 。 蜀 類
李 公 謹 名 文 子 , 字 公 謹 , 邵 武 人 。 蜀 類
一 之 蜀 類
枅 徽 續 類
郭 逍 遙 建 別 錄 十 八 。
不 知 何 氏 建 別 錄 十 九 、 二 十 。
朱 子 遺 語 之 行 於 世 也 , 盛 矣 ! 蓋 本 其 舊 者 有 三 , 而 從 以 類 者 二 , 靖 德 嘗 受 讀 而 病 其 難 也 。 昔 朱 子 嘗 次 程 子 之 書 矣 , 著 記 錄 者 主 名 , 而 稍 第 其 所 聞 歲 月 , 且 以 「 精 擇 審 取 」 戒 後 之 學 者 。 李 公 道 傳 之 刊 池 錄 也 , 蓋 用 此 法 。 黃 公 榦 既 序 之 矣 , 后 乃 不 滿 意 , 蓋 亦 懼 夫 讀 者 之 不 得 其 方 也 。 二 公 之 心 , 其 亦 韓 子 所 謂 「 堯 舜 之 利 民 也 大 , 而 禹 之 慮 民 也 深 」 者 乎 ! 是 以 黃 公 不 自 出 其 所 錄 。 其 後 李 公 性 傳 刊 續 錄 於 饒 , 以 備 池 錄 之 所 未 , 蔡 公 杭 刊 後 錄 , 又 益 富 矣 。 然 饒 錄 最 後 三 家 , 李 公 嘗 附 致 其 疑 , 而 其 四 十 二 卷 元 題 「 文 說 」 者 , 以 靖 德 考 之 , 疑 包 公 揚 所 錄 。 蓋 公 之 子 尚 書 恢 , 嘗 刻 公 所 輯 文 說 一 編 , 視 此 卷 雖 略 , 而 饒 後 錄 所 刊 包 公 錄 中 , 往 往 有 此 卷 中 語 , 是 知 此 為 公 所 錄 亡 疑 。 獨 所 載 胡 子 知 言 一 章 , 謂 書 為 溺 心 志 之 大 阱 者 , 最 為 疑 忌 後 學 , 使 不 知 者 謂 為 先 生 語 , 是 當 削 去 亡 疑 , 而 李 公 不 能 察 也 。 語 錄 之 難 讀 如 此 , 黃 公 之 慮 豈 為 過 哉 ?
語 之 從 類 , 黃 子 洪 士 毅 始 為 之 , 史 廉 叔 公 說 刻 之 蜀 , 近 歲 徽 州 又 刻 之 ; 王 公 佖 為 續 類 , 徽 州 又 刻 之 。 昔 張 宣 公 類 洙 泗 言 仁 , 祖 程 子 意 也 , 而 朱 子 以 滋 學 者 入 耳 出 口 之 弊 疑 之 。 魏 公 了 翁 援 是 為 學 者 慮 , 當 矣 。 蔡 公 乃 曰 , 論 語 諸 篇 , 記 亦 以 類 , 則 議 者 亦 莫 能 破 也 。 然 三 錄 、 二 類 , 凡 五 書 者 , 並 行 而 錯 出 , 不 相 統 壹 。 蓋 蜀 類 增 多 池 錄 三 十 餘 家 , 饒 錄 增 多 蜀 類 八 九 家 , 而 蜀 類 續 類 又 有 池 饒 三 錄 所 無 者 。 王 公 謂 蜀 類 作 於 池 饒 各 為 錄 之 後 者 , 蓋 失 之 。 而 今 池 錄 中 語 尚 多 蜀 類 所 未 收 , 則 不 可 曉 已 。 豈 池 錄 嘗 再 增 定 邪 ? 抑 子 洪 猶 有 遺 邪 ?
子 洪 所 定 門 目 頗 精 詳 , 為 力 矣 。 廉 叔 刻 之 , 不 復 讎 校 , 故 文 字 甚 差 脫 , 或 至 不 可 讀 。 徽 本 附 以 饒 錄 續 類 , 又 增 前 類 所 未 入 , 亦 為 有 功 。 惜 其 雜 亂 重 複 , 讀 者 尤 以 為 病 。 而 饒 後 錄 新 增 數 家 , 王 公 或 未 之 見 , 未 及 收 也 。 靖 德 忘 其 晚 陋 , 輒 合 五 書 而 參 校 之 , 因 子 洪 門 目 以 續 類 附 焉 , 饒 後 錄 入 焉 , 遺 者 收 之 , 誤 者 正 之 , 考 其 同 異 , 而 削 其 複 者 一 千 一 百 五 十 餘 條 , 越 數 歲 編 成 , 可 繕 寫 。 顧 文 字 浩 博 , 猶 不 敢 謂 亡 舛 誤 , 覽 者 幸 哀 其 劬 而 正 之 ! 其 或 一 二 字 可 疑 , 則 元 錄 之 訛 , 無 別 本 可 訂 定 , 固 不 得 輒 改 也 。 諸 公 序 語 , 列 之 篇 端 , 合 而 考 之 。 黃 公 謂 : 「 歷 千 載 而 如 會 一 堂 , 合 眾 聞 而 悉 歸 一 己 」 , 所 以 志 學 者 之 幸 。 李 公 謂 語 錄 與 諸 書 異 者 , 當 以 歲 月 先 後 求 之 , 亦 確 論 也 。 獨 論 記 者 易 差 , 而 謂 李 端 伯 猶 爾 , 則 不 然 。 蓋 以 「 至 大 至 剛 以 直 」 為 句 者 , 乃 伊 川 之 說 , 端 伯 不 誤 也 。 讀 書 之 難 , 豈 獨 語 錄 ! 朱 子 嘗 言 論 語 後 十 篇 不 及 前 , 「 六 言 六 蔽 」 不 似 聖 人 法 語 , 是 孔 門 所 記 猶 可 疑 也 , 而 況 後 之 書 乎 ! 讀 者 誠 能 服 膺 乎 「 精 擇 審 取 」 之 訓 , 以 為 讀 語 類 之 法 , 而 又 以 「 滋 入 耳 出 口 之 弊 」 云 者 為 讀 語 類 之 戒 , 則 庶 乎 可 與 共 學 矣 ! 景 定 癸 亥 秋 八 月 戊 申 朔 , 後 學 導 江 黎 靖 德 書 。
李 公 性 傳 敘 饒 錄 , 謂 先 生 有 別 錄 , 多 談 炎 興 大 事 , 未 敢 傳 而 亡 於 火 , 猶 幸 存 一 二 。 頃 嘗 問 諸 其 家 , 則 所 云 存 者 亦 不 存 矣 , 甚 可 惜 也 ! 因 讀 蔡 公 所 刻 包 公 錄 已 四 卷 , 其 一 卷 既 與 元 題 「 文 說 」 者 相 出 入 , 而 他 三 卷 所 言 , 大 抵 多 炎 興 間 事 , 疑 即 李 公 昔 藏 而 今 亡 者 。 但 略 無 互 見 於 諸 家 之 所 錄 , 則 與 其 子 樞 密 所 跋 文 說 謂 「 公 所 錄 多 且 詳 , 與 世 所 傳 大 概 無 異 , 故 藏 而 不 出 」 云 者 不 相 似 。 樞 密 又 謂 公 所 錄 已 亡 於 建 安 之 火 , 不 復 存 , 而 湯 氏 乃 有 藏 本 , 是 皆 不 能 使 人 亡 疑 焉 者 。
靖 德 來 盱 江 , 樞 密 甫 下 世 , 恨 不 及 質 之 也 ! 近 歲 吳 公 堅 在 建 安 , 又 刊 別 錄 二 冊 , 蓋 收 池 饒 三 錄 所 遺 , 而 亦 多 已 見 他 錄 者 , 併 參 校 而 附 益 之 , 粗 為 定 編 。 靖 德 適 行 郡 事 , 因 輒 刻 之 郡 齋 , 與 學 者 共 之 。 咸 淳 庚 午 正 月 辛 亥 , 靖 德 再 書 。
黃 子 洪 云 , 池 本 陳 埴 錄 乃 答 埴 書 , 不 當 取 為 錄 。
今 觀 廖 德 明 錄 中 猶 有 答 符 舜 功 書 一 條 , 饒 本 周 謨 錄 有 答
謨 書 數 條 。 又 , 程 端 蒙 錄 論「
知 言 養 氣 」 處 , 全 寫 或 問 二 段 ; 徽 續 類 載 呂 燾 錄 孟 子
三 條 , 乃 全 寫 集 注 。 今 皆 削 。
諸 家 所 記 , 重 複 者 既 以 類 聚 , 乃 易 見 。 蓋 池 錄 饒 錄 有 自 複 出 者 , 饒 錄 有 已 見 池 錄 者 , 饒 後 錄 有 饒 錄 已 見 者 , 如 揚 錄 與 不 知 何 氏 錄 重 複 者 甚 多 。 蜀 類 自 有 複 見 者 , 徽 續 類 尤 多 前 類 所 已 見 者 , 又 自 有 複 出 者 , 建 別 錄 又 多 諸 書 所 已 見 者 , 刪 去 之 餘 , 十 存 二 三 耳 。
蜀 類 與 池 饒 錄 文 異 者 , 從 其 文 義 之 長 。
蜀 類 條 目 精 詳 , 然 猶 有 誤 入 類 者 , 徽 續 類 之 誤 尤 多 , 今 悉 刊 正 。
徽 類 雖 翻 蜀 本 , 已 增 入 饒 錄 九 家 , 然 亦 有 差 誤 , 今 刊 正 。
徽 類 續 類 會 粹 當 無 遺 矣 , 然 池 錄 中 猶 有 十 餘 條 未 入 , 饒 錄 中 遺 者 尤 多 , 今 增 入 。
諸 錄 中 語 有 可 疑 者 , 輒 削 之 。
建 別 錄 第 十 九 卷 不 知 何 氏 錄 中 有 「 師 」 字 , 乃
趙 恭 父 也 。 二 十 卷 中 有 「 礪 曰 」 字 , 乃 劉 用 之 也 。 此 二
卷 , 或 二 人 所 錄 。
大 學 五 卷
論 語 三 十 二 卷
孟 子 十 一 卷
中 庸 三 卷
易
易 類 悉 本 卦 爻 次 第 。 上 、 下 繫 , 說 、 序 、 雜 、 卦 , 亦 本 古 注 分 章 。 今 從 本 義 。 惟 綱 領 三 卷 , 則 略 為 義 例 。 氣 數 雖 並 行 , 然 有 氣 而 後 有 數 , 故 先 陰 陽 , 而 數 始 次 之 。 物 受 形 於 氣 數 , 故 圖 書 次 之 。 易 本 圖 書 而 畫 , 故 伏 羲 六 十 四 卦 次 之 。 而 原 易 之 作 , 則 本 教 天 下 之 占 , 故 卜 筮 次 之 。 而 所 以 教 天 下 之 占 者 , 則 假 奇 偶 之 體 以 象 吉 凶 , 故 象 次 之 。 此 伏 羲 之 易 , 朱 子 所 謂 本 義 也 , 此 則 為 二 卷 。 易 始 無 辭 , 更 文 王 周 公 孔 子 而 辭 始 備 , 故 三 聖 易 次 之 。 越 千 有 餘 年 , 至 程 子 而 始 演 易 之 理 , 邵 子 而 始 明 易 之 數 , 又 至 朱 子 而 始 推 易 之 占 , 故 繼 以 三 子 之 易 。 然 後 總 論 夫 讀 易 之 方 , 與 夫 卦 爻 等 義 可 以 類 推 而 通 者 , 而 復 終 之 以 人 事 , 以 明 易 為 人 事 用 也 。 凡 後 世 之 言 易 者 , 其 得 失 略 次 於 後 , 使 學 者 有 考 焉 , 此 則 為 一 卷 。 上 經 四 卷 , 下 經 二 卷 , 上 、 下 繫 三 卷 , 說 、 序 、 雜 卦 一 卷 。
書 二 卷
詩 二 卷
孝 經 一 卷
春 秋 一 卷
禮 八 卷
樂 一 卷
孔 孟 周 程 張 邵 朱 子
自 孔 子 及 顏 曾 弟 子 , 至 孟 子 , 繼 以 周 程 張 子 , 用 附 為 一 卷 。 周 程 , 所 以 上 繼 孔 孟 也 。 然 後 分 周 子 之 書 為 一 卷 , 程 子 之 書 為 三 卷 。 凡 繫 入 近 思 者 , 皆 依 卷 次 第 , 別 為 二 卷 。 其 非 入 近 思 者 , 以 類 而 從 , 別 為 一 卷 , 文 集 附 焉 。 張 子 之 書 為 二 卷 , 亦 別 入 近 思 者 。 邵 子 之 書 為 一 卷 。 程 子 門 人 為 一 卷 。 楊 氏 尹 氏 門 人 為 一 卷 。 羅 氏 胡 氏 門 人 為 一 卷 。 朱 子 自 論 學 工 夫 為 一 卷 , 論 注 書 為 一 卷 , 已 上 諸 經 存 者 不 入 。 外 任 一 卷 , 內 任 一 卷 , 論 治 道 一 卷 , 論 取 士 一 卷 , 論 兵 刑 一 卷 , 論 民 財 一 卷 , 論 官 一 卷 , 訓 門 人 九 卷 。
呂 伯 恭 一 卷
陳 葉 一 卷
陸 氏 一 卷
老 氏 一 卷
釋 氏 一 卷
本 朝 七 卷
歷 代 三 卷
戰 國 漢 唐 諸 子 一 卷
雜 類 一 卷
作 文 二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