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學」一辭是傅偉勳教授於一九九三年所創,在這之先,他以及一些社會科學學者已經把美國的「死亡學」(thanatology)引進台灣,推廣西式的「死亡教育」。平心而論,美國的死亡學與死亡教育大多是行為社會科學取向的,著名的學術期刊“Death Studies”和“Omega”即充滿了量化和質性研究的論文。而這些都屬於社會科學研究方法指引下的研究成果,期刊中鮮見哲學論文出現。其實在社會科學家眼中,哲學論文乃是概念性論文(conceptual article),是後設於科學研究的,而非研究性論文。當然這是研究方面的情形,在教學方面就出現較大包容情況;美國最受歡迎的死亡學教科書“Death and Dying, Life and Living”作者即是哲學教授。
生命倫理觸及生死決策,是訓練學生作道德思考的好教材。而在生死學三部曲之中,有關「愛」的教育,同樣可以藉由倫理教育來完成。教育部在今年二月決定將「生命教育」納入自小學至大學十六年正規教育體系中,即是奶,即是以倫理教育為中心主旨的。官方「生命教育」的主導者之一為台大倫理學教授孫效智,有哲學家擔任這項重大教育工程的主力,無疑為哲學生活化提供了良好的契機。在我看來,生命倫理可以擴大範圍,納入生活倫理課題,用哲學思維去處理生活事務。例如曾昭旭教授過去提出的「愛情學」,便可以拿來做為兩性平等教育或性別教育的起點。像我最近撰文結合性別教育與生命教育,嘗試奠定性別生命教育(gendered life education)的哲學基礎,即是為了開發生死學的教學空間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