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期 網路的兩性倫理專題

假做真時真亦假--網路、出路與活路


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兼主任 葉海煙


  如今,說人類社會已進入「網路社會」,是一點也不誇大。而由於網際網路(internet)作為資訊與知識主要的傳播管道已全面鋪展於現代生活各個有形、無形的角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以及彼此來往的模式是已經起了前所未有的變化。所謂「網路共同體」與資訊時代競飆爭先的結果,竟是「真人隱退」與「真理變容」─這極可能是21世紀人類文明最大的挑戰,而也可能引發各種的認同危機與意義困境。


  網路中承載資訊,並任資訊奔走於虛擬的空間,這本是吾人理性非凡的成就,而科技似乎自始便變本加厲地催促那飛天鑽地的幽靈恣意戲耍於符號的迷宮中。因此,在網路當道的這個時候,舉起「網路倫理」這面大旗,顯然是有點不識時務。不過,既然已出現了足夠的案例激起各方反省、批判甚至是聲討撻伐的行動,網路的災害(或災難)是無論如何不能如洪水猛獸般踐踏任一靈肉之身,而任何人也都不該淪為過街之鼠(網路儼然是無孔不入的另類人行道)。


  論者為「網路倫理」下如此簡單的定義:「網絡(路)倫理就是人們通過電子信息網絡(路)進行社會交往時而表現出來的道德關係。」(註一)當然,道德關係或倫理關係往往是特定的「社會化」的適度反映,而「社會化」似乎必然連帶著政經與科技的發展及更迭;其間,資訊流通與公共傳播之方式勢必成為人際關係可以(或可能)如何遂行其情意互動甚至互為主體之交往的主要助力。特別是在口耳相傳及人我直接(往往是面對面,或彼此以口語相呼應)的接觸方式被文字、符號及大量的信息取代之後,所謂「對話」或「交談」已儼然名存實亡,而這樣的態勢似乎江河日下,無可挽回。


  但是在科技進步主義並非現代解藥的人性醒覺之中,反思科技對人的衝擊依然充滿辯證的意味,而網路倫理便不能不在更寬野的人性視野與社會脈絡裡去獲取意義之資源:


  科學技術不是解決人類問題的「萬靈丹」。科技發展史也不斷顯示:作為手段和工具的技術發明往往是一柄雙刃劍,在其表現出對人類社會積極方面的同時,如不加以合理地應用、管理和引導,必然帶來許多負面的(有的已經出現,而有的或許將以人們的始料不及的速度出現)影響。技術的力量再大,它畢竟是人類的工具,如何運用它則主要是社會領域、特別是人的問題。因此,一個真正合乎人性、使人能得到自由全面發展的道德社會,還有賴于我們基於網絡技術去創造。(註二)


  其實,資訊科技應有助於吾人建立一開放社會,而讓每一個享有並享用現代資訊的人都能成為科技的主人或是資訊的擁有者,但弔詭的是工具理性與實用理性交相運作之下,人們似乎已經逐漸失去與真實的生活世界作真實的交流以進行生活創造的機會。因此,由依賴到自主,由封閉到開放,由單向到多元化的倫理需求(或倫理要求)於是一方面受到抑壓,一方面則有了猛暴型或突發式的變態出現─其中,不管是自尋出路或自求多福,傳統的倫理規範或是近代以來以利益相求互應的道德思考都顯然不敷所需了。


  曠觀網路世界,在那煙雲漫漫般的資訊掩映之下,吾人應如何再造一生氣淋漓的生活世界,以維持此心此身之存在感、尊嚴感與諸多意義之滿足,已然是網路倫理、社會倫理、生命倫理及其他之專業倫理不能不相互合作的重大課題:


  如今,網際網路快速擴張,引發了鋪天蓋地的巨變,造成「我們的耳朵雖然變大了,我們的嘴卻毫無改變。我們的吸收能力快速成長,發展能力卻沒有與之俱進。」(註三)如此革命性的人身(包括吾人之自我認同與社群參與之雙向能力)的改變。由此,每一個現代人在現代社會中的實踐性角色乃產生了質量俱變的重大更迭。同時,吾人作為一道德主體的實際成分也起了空前的變化,尤其是在看似開放寬廣其實已被切割、制限與細分的資訊世界裡,誰都可能不現真身與本尊,而以匿名化的各種代號出現於虛擬影象之間。這未始不是人自身的認同危機,而其解決之道當在吾人究應如何進行自我之了解,所謂「自知之明」之亮光究該如何再一次照映無數資訊所投下的陰暗;對此一人格困境,吾人若能又一次體認自我現身的責任,並以口說為憑的昂然之姿重新獲取主體際相互之印記,則任何可能稀釋「人」義的「挾資訊以自傲」的頑劣作為將逐漸地被拔除。


  行動世界乃人之世界,而當網路改變吾人的行動之方式時,所有與吾人之行動相關的社會現象(包括政治現象)便可能因為「人腦發達,而人心萎弱」的特殊化走向,而或多或少失去屬人的意味,這對人格的培育與德性的養成其實是不利的。雖有人以為網路有助於吾人的政治參與,並使選舉過程變得很活絡。(註四)但如果網際網路被某些政治勢力所操控時,政治倫理的急迫性便將同時水漲船高,否則民意如流水,那「民主」的扁舟不知是否禁得住排山倒海的「網路民意」(或是已經被動過手腳的「網路民調」)毫無來由的一再衝擊?


  而若「資訊優勢」替代了「人格優位」或「思想優位」,終至於掃蕩了一切的權威,那麼接踵而來的嚴峻形勢或許是資訊的合法性與合理性能否依序取得應有的證明─此一系列的推論過程又能否獲得事實的奧援,更是在未定之天。因此,所有迎向「真理」的思考便可能被拒於知識殿堂外,而知識殿堂內的人們若因而大肆以資訊為餐飲,自食自肥,則學術的合法性又何在?這又難道不是學術倫理的新的危機嗎?


  網路使資訊的流播與獲取落入了速食業的格局,而吾人生活世界本具的恆定性、經常性、持久性與公共性乃因此逐漸消退,這自然是「此世」面臨的新課題,而當然也是吾人生命隱隱然發作的痛楚─此痛竟然是欠缺「受苦忍痛」的能耐所致。我們不願受不合理之痛,但那些誤以為網路世界中全是幸福與希望蹁躚的影子的少年們是該醒醒了,因為「幸福倫理」(以幸福為倫理活動之鵠的)的深義並不是單憑資訊(甚或以某些資訊為籌碼)就可以理解的。


  網際網路本來就具有開放性格,其所以閉鎖,甚或獨占專賣,幾乎是某種商業行為導致「商業倫理」破產所致。而由生命倫理學的向度看來,私隱權、保密原則、誠實原則與忠誠原則是可以同時有助於吾人之道德判斷的。(註五)其間,酬報正義也自有其輔助之功。因此,在網路隱私權一方面可能被破壞,一方面卻又可能釀致秘密罪行的情況下,我們是該當隨時警覺網路的公共性究竟有無合法之限界,而個人隱私之保密與人我誠實或忠誠之原則又能否並轡而行;如此看來,網路倫理是至少丟出了涉及五個領域的問題:


  1.由「主體性」擴及「互為主體性」,基本上是一交談與溝通的道路,而若網際網路已然不利於人我之間真實之交談與溝通,則所有可能的防弊之道,都應不計代價地予以落實。


  2.在對歷來人類文明所成就的知識成果,進行各種資料庫的建構時,理當於尊重抽象思維之餘,留給吾人寬廣的想像與創意的空間,以追求理性與感性的平衡,而讓吾人行有餘地再行開發智能,以養成德性與靈性。


  3.如今,社會多元化與分殊化的趨勢無法擋,然其間的公正或公道原則究能如何實現,在網路網住資訊又同時開放資源的具體境況中,吾人應有機會在製造、生產、交換與共享的一貫作業中,尋找到實際的助力─此一助力乃是在人人都可能是「駭客」但又可以自律自清的兩面性中可以被發現的。


  4.無論如何,人不是零件,也不是配套,因為網路倫理始終以人為起點與動點,而這其實已排除了「資訊中心主義」的任何可能性。


  5.當有人高喊「不要讓小學生學電腦,以便還給他們更多機會去學習實際的做人處世之道」時,我們也當深思:在資訊與網路無孔不入的客觀情勢中,所有人是否還得加把勁地往做人或成人之路途邁開大步?


註釋:


  1.嚴耕、陸俊、孫偉平《網絡倫理》,北京,北京出版社,一九九八年,頁13。


  2.前揭書,頁55。


  3.迪克•摩利思(Dick Morris)著,張志偉譯《網路民主》(Vote. Com),台北,商周出版事業部,二○○○年,頁28。


  4.前揭書,頁66。


  5.李瑞全《儒家生命倫理學》,台北,鵝湖出版社,一九九九年,頁7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