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期 網路的兩性倫理專題

網路上的性/別倫理


臺灣大學婦女研究室研究助理 蔡祝青


前言


  電影「電子情書」中,湯姆漢克與梅格萊恩這一對商業勁敵藉由電子情書的密集傳遞而化解了商業理念帶來的衝突,並在「You’ve got a mail!」的期待與生命分享中培養出了愛戀與依賴……。這股好萊塢式的浪漫確實掌握了偶像商機與網路愛情的賣點,乃至台灣廣告版的「甲蟲與夏天」、「如果你是汪汪汪,我就是喵喵喵…」都在持續燃燒網路這虛擬世界可能營造出來的浪漫愛情,「網友」、「網路情人」已成為e世代人類口中私密的、著上曖昧色彩的話題。直至社會新聞版驚傳「胖妹『虛擬』俏妞─高職生假冒台大研究生勾引異性網友,至少五被害人分別被騙一至六萬元」(註一)的勁爆新聞傳出,才真實反映出網路愛情可能潛藏的危機。


  網際網絡(internet)確實為我們開啟了多扇無奇不有、五光十色的世界之窗,只要一個指令,幾次的按鍵選擇,彈指間就能「訂作一個他(她)」,甚或設計出一個全新的自己,在建立兩性關係第一回合所要面對的身高、體重、年齡、長相、學歷等外在條件,不需要再以自卑尷尬去面對,面對(善意的)電腦螢幕(依目前的電腦智力,還不至於有<神通情人夢>中電腦搶主人的情人終至毀滅的情節),我們都能自信地將自我基本資料藉由網路誠實/虛擬地傳遞出去,運氣好的,以真心尋得速配伴侶;否則,或以真試假,或假假相對,不僅網路情人「見光死」,到頭來只是遊戲一場,但別失望,Game Over之後保證可以重新再來;較慘的是被騙財騙色,弄得人財兩失,甚或危及性命。基於此,網路上的兩性關係必須建立起倫理共識,而不能單純地只以愛情糖衣包裹起可能引發的詐欺、性侵害、性暴力等犯罪問題。


  而筆者想再進一步追問的是,在網路上是否存有傳統定義下的「兩性倫理」?當男女兩性簡單的二元分立,已被異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等多元的性/別論述分化區隔開來;而在傳統兩性倫理道德規範的篩檢下,同性戀已列屬不道德之列,網路一夜情、網路性交豈有倫理正當性可言?不容忽視的是,網路上的性/別關係正在透過千千萬萬抿除性別、階級、種族、國籍的網友們不斷地交鋒嘗新、摸索,並創造出無限的可能性,同時也在挑戰、鬆動傳統、刻板的兩性關係,這一切發展仍在如火如荼的進行,值得我們仔細的觀察探討。


壹、情慾實驗室


  台灣婦女解放運動在一九九○年代中期刮起「性解放」風潮,九四年何春蕤提出的「我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註二)令衛道之士大加撻伐,九五年台大女生公開在宿舍看A片事件更是引起社會大眾極度的關切與探討(註三),「性解放」當然不等於濫交,而是一種情慾自主的追求,希望能開發久被壓抑的女性身體。從千年來視性(尤其是女性的性)為洪水猛獸的極度防衛到今日可以公開討論、爭取女性的性自由,這過程確已有長足的進步,然而觀念的進步並不能與行為的開放劃上等號,絕大多數的人還在與「貞操」觀念天人交戰,如果以佛洛依德的「人格三分說」(註四)來看,強而難破的「貞操」觀念是一種父權文化建構呈現在「超我」層次的道德內涵,距離現實生活中的「自我」去履行「性解放」可能還有一段距離。然而,二十世紀末竄起的e世代網際網路世界,似乎為真正的原慾解放(主要是性解放)提供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廣袤宇宙!這是一個虛擬世界,身分識別(identify)的困難保障了所有網路公民的隱私與安全,你可以決定30%的真我曝光,70%保留;百分之百的虛構也只是一個有創意的遊戲,不傷大雅。因此,想要嘗試性解放、探索自我情慾又害怕受到道德譴責或得病者,網路一夜情、網路性交成了最安全的性行為,午夜時分藉由網際漫遊、BBS聊天室尋覓各式不同的性伴侶,而且是非強迫性的願者上鉤,這時男扮女、老扮少、同性戀扮異性戀、醜扮美……,對方是誰已不重要,連結兩個陌生端點的是網路介面上的文字符號、圖片與個人情慾,並且,為了獲得滿足,不惜挖空心思,像玩遊戲一般變換任何形式。


  而「色情」在網路上有了更放肆的空間,每一位上網者都可能也可以隨意貼上(post)色情、猥褻圖文,資訊時代大眾媒體掌控資訊,網路時代只要能上網的人都能控制媒體。網路世界潛藏著一個情慾實驗室,它讓(性)幻想成「真」,原慾成形!至於網路催發(不管男女的)「性解放」的觀念與行為,有夫妻以為它為例行單調的婚姻生活加入潤滑劑;有人則提出網路一夜情與外遇都是一種情感的背叛,它將扼殺夫妻感情。網路「性解放」究竟是有助於人類情慾的健康發洩,進而淨化人心(食色性也。像吃飯一樣,吃飽就暫時不餓,不想吃了)?還是將導致性犯罪的產生,性犯罪年齡下降?當人格三我中的「原我」;獲得足夠空間發洩、發展,長久以往,將會如何影響個人或社群的自我與超我內涵?這一切還有待專家學者進一步觀察研究。


貳、虛擬世界的寫真與扮演


  網路世界是個充實又虛無、似真又假的虛擬世界,每個人在社會中都有各式的角色扮演與性/別詮釋,進入了網際網路社群,當然主要還是以模擬現實情境為主,然而,因為每一位使用者多了操控媒體的能力,因此會出現至少兩類狀況:


  其一,自身條件優者,有所謂「Live秀」、「現場直播秀」的演出,內容可以是家居生活實況寫真、個人藝術創作(繪畫、舞蹈等)、男女朋友做愛處女作全紀錄等,當然,也有不肖業者以針孔攝影機拍下任何鏡頭來充實色情網站。這一切自願或非自願地將自己的私生活公諸於世,再再挑戰著每個人對「隱私權」的認知,也在刺激每個人偷窺的慾望。網路世界讓人掌控媒體,為自己發言;也讓人盡情觀看,滿足偷窺慾望。


  其二,條件稍差者,藉由網路上先天的藏匿優勢,開始創造出理想中的自己,或以自身人格特質為基礎,化身為千萬個異己。簡言之,網路上的虛擬實戰,可不斷讓使用者分化,異化成「他者」,有時這只是單純的扮裝遊戲(男扮女,老扮少,同性戀扮異性戀、醜扮美……),但有時這些行徑卻曝露出了使用者更願意面對自我的性別傾向,或不願意面對真實自我與人生挑戰的窘況與困境,前者得在網路上對自己坦然,後者則病態地逃避現實,其所連結建立出來的性/別關係恐怕最多也只是「網上交」,而無法落實探觸真實人生的喜樂與荊棘。


  不管是號稱現場直播秀的寫真,或是匿去自我的扮演,網路虛擬世界這個介面只會讓原本的單純變為複雜,二元衍生成多元,眾聲喧嘩,百花爭鳴,並且寫真中有造作編導,扮演中暗藏透露著真我,真實/虛擬的界線在網際網路上是很難界分清楚的!


參、如何規範網路上的性/別倫理?


  網路的隱性本質既然潛藏著一個超越時空、性別、階級、種族的情慾實驗室,它的「原我」性格難免強於其「超我」性格。加上網路科技的創發與設計者主要為男性,故而性別政治的權力結構模式也同樣複製在數位資訊的世界裡。當筆者查詢「女性網站」時發現有將近兩百個網站,內容主要以時尚流行、情愛、健康資訊、美容保養、文藝創作、理財資訊、網路購物及交友等為主;而查詢「男性網站」時,卻出現查無相關資料的訊息,沒有男性網站嗎?非也,網路上除了特別標舉女性網站之外,其餘全是男性網站天下,相較之下,網路同時是男性的公、私領域,從程式設計到遊戲軟體,無一不呈現不平等的性別政治。若就兩性關係的議題來看,風行許久的「養女兒」遊戲軟體,要將女兒養成皇后或妓女,全看父親(遊戲者)的喜好控制,男性藉此可滿足支配女性一生的成就感與快感。近來,女性網站為招攬增加上網人數,也試著逆轉這套思考模式,有所謂「養男人」網站(註五),遊戲說明也頗有大女人養小男人的互動態式,「我們幾乎是準備了一個男人狩獵區,妳可以經由所設立的條件尋找與妳最match的男寶寶」,「這個活動希望你能放下平時大男人的一面,展現你的細膩,更了解如何跟一個女生相處…」,遊戲推出,果然造成上網熱潮,並引起伺服器當機、兩週以來有超過六千名男性登錄待養的情況(註六)!男性上網登錄待養究竟是期待繼續被女性照顧呢?還是想上網玩個愛情遊戲?可確知的是各式遊戲的開發已漸漸顛覆傳統性別角色的分工,與兩性關係中的道德規範,網路正在用一種輕鬆戲謔的方式慢慢解構父權文化的穩定性。


  漫遊網際網路確實充滿了冒險的刺激與遊戲的快感,然而它終究不同於真實人生,又基於網路容易引發人的原慾與性別政治的權力不平等,網路上的兩性倫理或性/別倫理都有建立的困難,以下僅就兩方面分別論述。


  一、自律


    前文提及的情慾實驗室在現實人生中自然是不道德的,然而在網路的虛擬世界裡,因為不是強迫式的性侵害行為,也無實際的身體接觸,而是一種人與人之間(不只是男女之間,事實上網路已成為同志們互相識別連結的利器(註七)情慾流動與溝通,若要談自律性的性/別倫理,只能以每個人的超我,即道德的自由意志來自我規範,不管是網路交友、網路一夜情或網路性交等等牽涉到性/別關係的連結,都應以不傷害他人這麼單純又重要的動機為原則,當網路交延伸落實到現實人生時,更需謹守互相尊重的前提,而非以網路愛情作幌子,進行性侵害或性暴力的事實。


    而過度沉緬於網路性/別關係或性愛而忽略真實生活中的夫妻溝通、男女朋友間的默契者,就要仔細判讀、分辨真實/虛擬世界的份際,不要一頭栽入網路這情慾無底洞而無法自拔。


  二、他律


    在他律性的規範、保護措施方面,一來技術層次上要儘快完成鎖碼設定,以保護未成年的消費者,並強制ISP擔負管制連結色情網站的責任,由法律上列管,技術層面上執行,並由網路社群們集體監督,一起來建立網路分級制度,使網路世界更安全,網路性/別世界除了提供一個良好的交友管道外,也讓每一個人可以健康而正確地抒發或開發自我情慾。


    婦運團體於九○年代提出女性的「性解放」,e世代的網際網路則在全面引爆範圍更廣的「性革命」!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註釋:


  1.見中國時報民88.10.27.第三版報導


  2.何春蕤提出的「女性主義的性解放運動」詳見《豪爽女人》,1994,台北:皇冠。


  3.可參看羅燦煐〈性(別)規範的論述抗爭—A片事件的新聞論述分析〉,《性/別研究的新視野》下,1997,頁191-239,台北:元尊文化


  4.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1856-1939)於1923年發表「自我與原我」論文,說明自我的人格結構,並將全人格分為「超我」(superego)、「自我」(ego)、「原我」(id),並探討三者的交互關係。簡言之,「超我」代表人類的高尚品質,是倫理道德方面的力量;「原我」則代表人類的原慾與熱情,無善無惡,非善非惡,無道德性,卻也不可理解把握;「自我」則是在現實生活中呈現的主體,他必須在外在世界、超我與原我間取得一個最佳的平衡狀態,否則將產生各種焦慮。詳參佛洛伊德《精神分析新論》第三十一講心理人格的分析。


  5.見SheSay女性網站,www. shesay.com。


  6.詳見中國時報民89.8.10.第十 版報導。


  7.如暱稱後加上「%」或「G」代表男同志。


參考資料


  1.何春蕤《豪爽女人:女性主義與性解放》1994,台北:皇冠。


  2.〈網路倫理〉專題,《應用倫理研究通訊》第五期,1998年,中央大學哲研所。


  3.佛洛伊德著,葉頌壽譯,《精神分析引論•精神分析新論》1985,台北:志文。


  4.朱建民,〈應用倫理學在台灣的發展〉,《應用倫理研究通訊》,民國八十九年,第十三期,頁1-6。


  5.戴黍〈網絡倫理:現狀與前景〉,《倫理學》1998年第八期,(複印報刊資料),中國人民大學書報中心,頁44-49。


  6.〈美女私生活,上網Live秀〉中國時報,民88. 2. 2.第19版。


  7.〈網路裡有狼〉台灣立報,民88. 3. 10,性別版。


  8.楊曼芬〈網路外遇只為一夜情〉中國時報,民88. 4. 23,第33版。


  9.吳怡倩〈網路虛擬了一個世界,它讓我安心又開心〉台灣立報,民88. 6. 2.,性別版。


  10.石芮陵〈網路性革命〉台灣立報,民88. 7. 21; 88. 7. 28,性別版。


  11.Punkcan〈網路世界性別平反〉台灣立報,民88. 9. 7-8,第10版。


  12.〈網路無國界:為亞洲女性網住平等自由〉中國時報,民88.11.9,第10版。


  13.吳怡倩〈女性在電腦網路的空間〉台灣立報,民88. 11. 11,性別版。


  14.〈網路性衝動新族群產生〉台灣立報,民89. 3. 2,第4版。


  15.〈網路交友已婚者比例增加〉台灣立報,民89. 3. 2,第4版。


  16.李俊東〈虛擬關係是窗口不是逃生口〉中國時報,民89. 3. 16,家庭版。


  17.李麗芬〈網路新主張,談分級制度〉台灣立報,民89. 4. 19,性別版。


  18.〈網路性癮,伴侶情感殺手〉中國時報,民89. 5. 7,第13版。


  19.楊碧雲〈網路科技與性別研究〉台灣立報,民89.6.28-29,性別版。


  20.〈虛擬性愛〉台北捷運報,民89. 9. 6,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