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期 台灣本土生態理念的關懷

基因倫理學之核心課題:發現人類染色體雙螺旋結構五十週年紀念


李瑞全


  一九五三年克拉克與華森宣告確定人類染色體的是一雙螺旋(double felix)的分子結構,由此開啟了人類基因和基因工程的研究與發展。五十年後,生命科學家們已把人類全部三萬多個基因的序列都排列出來,使人類基因研究和相關的應用,以及廣義的基因工程和生物科技,進入另一個新階段。相關的倫理問題也層出不窮,基因倫理學乃應運而生。人類具有理性的能力,能認知、反省等,使得人類能建立及累積知識,但對人類在行為上最重要的卻是道德的表現。這些表現包括人類對自己的行為的道德評價,作出道德分判和道德的自我要求。道德經驗也可說是人類最獨特的表現,有文化以來即有道德的經驗相隨。是以,道德並不始自基因的研究,也不限於基因的使用等。中外許多哲人對於道德的反省,不但廣及生命的各個層面和領域,其中許多洞見顯然也可以提供我們考量基因科學科技所引生的倫理問題。另一方面,基因科學科技也帶來許多古人並不曾想到的獨特的課題,因而構成一門新的基因倫理研究的領域。所有基因工程的倫理問題,都是涉及改變生物的基因的問題。在人類基因工程方面,顯然就是改變人類基因體的問題。至於基因工程所涉及的各種改變,如醫藥技術的改進、胚胎之基因篩檢、基因改良、基因優生發展、以致基因資訊和保密、基因歧視等問題,在近年備受國際學者專家討論分析,論述非常豐富,不在此詳論。


  基因倫理學的主要問題是由於基因科學或遺傳學的發展,使人類第一次掌握了改造生命的巨大能力。基因是生命和物種生長發展的生物基礎,基因工程的研究和發展正是對基因施以改變的技術。掌握了這種技術,我們即可以改變生命的生物基礎,由此改變生物的表現以至生物的種屬。在人類基因體排序完成後,我們將可以依照主觀的構想,運用基因工程的技術,去改造我們自己的基因,由此可以進行一系列增加或減少某些可欲的或不可欲的基因工程,如基因醫療、基因增強、基因重新發動、培育出具有我們所希望的後代等。換言之,通過基因工程,我們可以對一個體生命的基因基礎作種種操控,以實現若干人類長期長求的目的,如更健康、更聰明、更長壽以致長生不死等。基因工程的運用,有兩方面的後果。首先,這種操作將改變自然的進化,而以人為的方式和構想推行人工的進化。因為,被改造了基因的生物,不論是人類或非人類的生物,都會遺傳下去,因而對自然界的其他生物產生物競天擇的後果,這即成為一種人工的演化。另一方面,基因工程直接改變了人類生命特徵和能力的基因基礎,會觸及改造人類本性的問題。因為,雖然基因不足以說明人類許多超乎動物性的表現,但基因無疑對人類的各種能力有重要的貢獻。基因工程用於改進人類基因的組合上,固然有若干優點和必要性,如醫治基因疾病、增強人類的各種能力。但是,這種改變同時遺傳到後代時,即是一種以急劇的人工方式發動人類的演化。這種突變的演化,由於未經長期的跨代的適應,可以產生災難性的後果,例如,如果這種突變有缺憾,將是全體人類和當事人及其家族無窮負擔和痛苦的來源。而且,這種人工進化不免是有選擇性的,因此,某些階層人士會先奪得其果實,而日益鞏固其家族的優勢,且更增強不同階層的不平等的現況。有學者認為後果可能出現兩種智人,不但有階級的區隔,成為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甚致會成為不能通婚生育後代的兩個物種。


  通過基因工程改造後,我們的後代極可能是長得更高、更壯、更有智力。但人類是否仍具有現在的價值和道德信念和經驗,或更超越而成為所謂「超人」。我們後代的道德價值是否會發生同樣的演化,因而與今天的我們有完全不同的價值和道德行為的表現。這些都是很值得懷疑和需加以檢討的問題。在生命的價值上,每一生命都有其一定的本有價值或道德地位,是我們或任何有道德理性的存有都必須予以衡量的價值。人類不能只著重其自身之價值,而完全罔顧其他生命的價值,正如我們不能有意使一生命受不必要的痛苦,或滅絕一物種等。這是人類的道德自我要求之超出物種主義,而真能為天地萬物立心的道德理性的表現。換言之,人類的價值在於其具有理性的能力,而其自我反省和自我要求的道德理性的表現尤為超乎種類限制的能力和表現,這即是人之為人的價值或「人性」(humanity)所在。這種價值使人類值得被肯定為具有自身作為一目的存在。這一價值並不因有更高的存有,如上帝,而被減損或抹煞。同樣,現存的任一人也不因為可能有更優越稟賦的「智人」品種而有任何的貶低。因此,縱有更高級的同為智人人種的生命存在,並不因而使現有的智人人種的生命喪失其本有價值。換言之,基因的改變所產生的新的智人人種並無損乎現有智人人種的生命價值。反之,從瞭解基因的知識中,我們知道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實為一根而發,同出一源,而且,在基因上實差異不大。因此,可說人與天地萬物為一體。事實上,人與其他高等動物更為接近。在此,基因的差距並不具任何決定性。道德理性所評斷的各種生命體的價值,並不根於其基因的結構,而是在其表現生命的價值上。如果基因工程所產生出來的是低於現有的智人人種的「人種」,則須視乎其實質的表現。如果稱之為「人種」不只是其基因與我們相近,而且是與我們同樣具有道德理性的表現,則即與我們為同類,具同樣的道德地位。如果這一「人種」不具有如此之道德理性之表現,而為諸如介乎人類與猩猩之間的生命,或可名之為「亞智人種」之類,則我們亦當以其所具之道德地位而對待之。


  然而,基因工程進至人類基因體的改造時,所衍生的各種可能後果是需要作出審慎評估,以判斷其是否應該進行。首先是人類基因體的改變問題。上述所謂經改變人類基因體而產生更高級的智人雖然無損於現有智人人種之道德地位,但是,由於原有之社經政治地位之不平等,經基因工程而改進之各種才能,將更進一步被強化,而終不免使部份或絕大部份未能同樣改造基因之人們及其後代,永遠處於不利的社經政治地位,而終成兩種人種之不可踰越的差距。同樣的,如果改造基因的方向是往更弱的表現方面,則其結果也同樣是製造出不平等的情況。是以,沒有必要性和合理的預應,改動一個人的基因體而致遺傳於後代,只足以做成後代之社經政治地位之人為差距,人為的不平等情況,這是道德上不能被允許的。人類基因體雖不必是神聖不可改易,但為免使後代有不可改變的不平等情況出現,保存人類基因體之不變是一原則上道德的和合理的判斷。依此,體細胞基因治療是可以接受的,而生殖細胞基因治療則需要作相當嚴格的規範,否則很容易淪為改良基因的工程,而不免產生上文所說之改造基因體之問題。


  基因工程的另一可能發展的方向是製造出亦人亦獸之混種。傳聞曾有研究者以複製羊的技術,即體細胞細胞核轉殖方式(somatic cell nuclear transfer),把自己的基因轉殖到牛卵去而成功混種胚胎。雖然,此胚胎據聞已在十四日內被毀滅,但混種胚胎和物種的是一可能出現的現象,實需要作一道德的分析。此中有兩個相連的問題。第一,製造此類生物的目的何在,不無疑問;第二,如果誕生了這類混種生物,如何界定此種生物之種類和道德地位,並不是一容易的事。首先,我們並無任何重要理由製造此類生物作為一物種,這種無理干預生物演化只可能製造混亂和產生不必要的道德困擾。如果製造混種生物目的在研究,則所得成果與需付出的代價將不成比例。因為,此類生物的種屬不易界定,而對這種物種進行研究實驗,會產生嚴重的道德疑難和爭議。如果上引以人類基因與牛卵製造出的的混合生物出現,它的種屬歸屬可能是人、牛或某新品種。按基因檢驗的判斷,它應屬人種。如果出現的是牛的體形而具有人的智能等表現,則就其可能表現出人類的智能和道德行為等,則亦應被如一般人類來對待。如此,任何以這類混種生物為研究或實驗的對象的行為都明顯違反現行的以人體進行實驗的規範。如果在混種過程中,此類生物產生變異,變成非人種屬的後果,則此混種之基因工程即不免有貶損當事者之生命潛能的後果,因而也不可能符合現行的保護受試者的道德規範。基因工程的另一類型為部分地植入人類基因於其他物種,以發展出可供人體器官移殖之用。由於此種形態沒構成全面複製胚胎的問題,其直接的倫理困難是跨物種移殖的爭議,和人類能合理地使用動物作為人類器官庫或儲存之用的限度。


  最後,基因工程的另一個主要課題是改造其他生物之基因。這是自有基因工程以來實已廣為研究和使用的領域。基因工程最主要的應用是用於改造人類之外的其他物種上,即製造出所謂基因改造生物。這方面的貢獻最主要是提供人類糧食和醫藥用品。在醫藥方面,約如上文所謂以其他物種之生命來為人類提供可以用來移植的器官、有特殊需要的藥物,特別是有機體的藥物。此中的道德問題主要是人類以利用其他生物謀求幸福的限度。在製造改變基因生物作為大量生產糧食方面,由此所引進大自然的物種對原有的同類物種必然會產生排擠效應,此無異於引生人工演化,觸動自然生態的整體改變。其危險和道德問題略如上文所述於人類身上發動人工演化,只是更廣及其他物種去。如果不審慎從事,我們要付出的代價將是相當深遠和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