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期 基因生命體專利權

數位落差與教育:多層次的分析


李瑞全


 引言:數位落差之倫理意義


  資訊科技的興起,使人類的知識與資訊傳播完全改觀,也從而巨大地改變了人類的生活與生產的習慣。一種新科技和工具的興起,特別是當這種新事物具有優點和優勢時,在社會上政經地位佔優的人和階層無疑會得到優先取用(assess)的機會,因而也往往會複製,甚至強化原有的社會差距。另一方面,新的科技也常會使人抱有一種新希望,可望藉此糾正或減低原有的社會不平等的狀況。資訊科技也如此。由於資訊科技可以突破時空和特殊區域的限制而無遠弗屆,使許多人相信它最終會打破許多傳統上佔優的階層和地區的優勢。但是,從國際上的現狀來看,歐美國家顯然遠遠比第二世界、第三世界在使用和得到資訊科技的更多好處,而且使到原有的差距有愈走愈遠的趨勢,且使到特別是第三世界更難有趕上的機會。例如,在所謂知識經濟的發展上,後者如何和何時能參與,實難使人有任何樂觀的理由。甚至在歐美之間,後者仍遠超乎前者;以至在一國之內,如美國,數位落差也依原來的社會階層差距而出現。因此,資訊科技的發展似乎只增長了原有的社會和國際的差距,並沒有帶來更平等的人間世界。


  在美國商務部自一九九五年開始進行的美國社會數位落差的調查研究中,若干現狀似有改善,如非裔和西班牙裔擁有電腦比率急升,上網比率也以倍數增加,一般女性上網比率甚至超過男性,數位落差的現象似乎有所改進,而後者更打破了傳統社會之男性佔優的地位。這一方面固然是由於電腦和上網費用在近年大幅降低,和美國政府投資相當鉅大補貼給有需要的人和家庭,但這種數據卻不一定顯示出使用電腦和上網的素質是否與數量和時間相稱。例如,在使用先進的電腦科技,如新穎和功能更完備的軟硬體,在上網上使用較快速也較昂貴的設施,也明顯有貧富差距在內,如目前所謂的寬頻落差(broadband divide)等。同時,這也點出了數位落差顯然不止是是否擁有電腦和是否有上網,使用電腦和網路資源的能力和使用的目的和達成的果效,是數位落差的真正關鍵所在。在國際的情況方面,由於第三世界國家之貧窮和負債,基礎建設之落後和教育之巨大差距,擁有電腦和上網與否當然仍是國際的數位落差的明顯因素和情況。單就這方面的落差之消除已非常之困難,更不要說在使用資訊科技上的巨大落差和先進國家在這方面的支配和壟斷力量,實使人看不到有任何近程可以改善的機會。換言之,數位落差是國際和國內貧富差距的一種延申和反映,甚至可能是增長這種不平等情況的一種新科技,因此,不論在國際和國家發展上,在教育和個人成長上,我們實有必要檢視此中的問題,消除其負面的因素,而積極發揮新科技可以帶來的福祉。


 壹、數位落差之發展與界定


  資訊科技發展最早最快的美國,也是研究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之重要性和迫切性的最早的國家。美國商務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 之下的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NTIA)自一九九五年至二○○○年進行了四次著名的關於美國國內數位落差的調查研究,提出名為Falling Through the Net之一系列報告書,雖然只是報告和討論美國國內的數位落差現象和解決方案,但由於美國是資訊科技和由此產生數位落差最早的國度,這幾份報告自然具有不可取代的前瞻性,成為討論數位落差的出發點。


  這四份報告對於數位落差的界定,從原初只限於電腦和網路使用之取得,也慢慢轉向較廣義的方向,但其重點無疑仍沒有進到以更廣闊和真切相關的落差上的研究,如傳統社會階層和性別差異等差距之下的不同使用者如何從電腦與網路之取用得以拉近或消弭原有的差異。這四份報告主要提出了數位落差對數位經濟的發展所具有的影響,這無疑是政府和公共人士最關切的問題,也由此產生美國政府、企業和民間團體相應的消除數位落差的政策和資源的投入,使美國的數位落差在某些方面得到改善,特別是個人和家庭擁有電腦和上網的比率等。


  然而,進一步的研究顯示出數位落差不可能只是電腦和網路之得到取用,也不是一個單一的差距,而必須擴大和採取更廣包和多層次的界定,如網路之內容、語言、教育、解讀能力和社區和社會之資源等(註一),方可突顯出數位落差的真實內容和可以採取的有效的對策。Lisa J.Servon提出位落差在廣義上具有三個向度,即電腦和網路之取用(assess)、資訊科技之解讀能力(IT literacy)和資訊之內容(content)(註二)。電腦和網路之取得使用固然是數位落差的一個重要指標,沒有這兩方面自然與擁有者有一個明顯的差距。這一差距主要是基本的生活所需和經濟能力的反映。一個沒有足以支持基本生活所需的個人或家庭,自然不會以生存所必須的金錢去購置不是那麼迫切和也不是很便宜的電腦和上網的費用。針對這一差距,美國政府無疑作了相應而有效的措施,包括運用市場機制來降低電腦成本和上網費用,同時也大量投資在基本的設備上,如廣鋪電纜、推廣寬頻等,使基本的設備能進到城鄉家庭,以及大量補助有需要的家庭購置電腦和上網的費用等。在資訊科技的解讀和使用能力上,除了在大中小學中廣設各種電腦課程外,美國公私機關都作了許多投資和推廣,開授許多電腦和網路的課程,設立或資助各種社區科技中心(community technology centers)和網路組織(networks),不但使美國國內原有的資訊科技取用的差距有了顯著的改善,也使美國擁有電腦和上網的比率急升和遠遠拋離世界各國。但是,在第三項數位落差上,即網路上所提供的內容是否能配合數位落差的需求和使數位落差得以改善,則並無明顯的成效。事實上,學者一般認為前兩項的工作成效並不真能消除原有的數位落差的情況。至於內容方面的較具體的內容,Servon並沒有明確的說明,只以人們在網上是否找到自己有興趣的內容為主,然而這顯然並不足表達數位落差的內容,甚至不足以表達最重要的落差的內容。


  我們可以借用Servon所引用以說明資訊科技的提供對消除數位落差和貧富差距的第一序和第二序資源之區分(註三),改寫為如下數位落差中的資源內容:


  第一序資源:電腦與網路之取用、資訊科技之解讀能力、語言(英語)。


  第二序資源:大專教育、經濟解讀能力、資訊科技、累積資產能力、各種提升生活質素之能力、參與社會政治活動之能力、國際資訊交流和溝通能力。


  第三序資源:文化解讀能力、人格養成、創造力。


  我們把資訊科技之解讀能力(information literacy)視為第一序資源,主要原因是擁有電腦和上網基本上需要若干基本的電腦知識和技能方能使用。當然,進一步的資訊科技的解讀能力使擁有者更能充分發揮電腦和網路所提供的資源,使到第二和第三序的資源成為使用者可以更容易取用和參與運用等,是提升當事人消除第二和第三序可能有的數位落差的一個指標。另一方面,由於網路的主要語言是英語,除了語文能力不足的人士或少數族裔之外,英語並不構成英美人士數位落差的因素。但是,這對於母語不是英語的人卻是一個相當於資訊解讀能力同樣重要的產生數位落差的因素。因此,可以與前二者並列為第一序的資源。第二序資源所涉及的基本上是使當事人可以通過資訊科技解除在數落差上屬於不幸和要被救濟的一群,轉而可以成為在資訊科技使用方面成為獨立自足,且提供改善自己不利情況的一群。而通過資訊科技參與社會政治與國際事務等,無疑是作為資訊社會和資訊世界一員所需要和應享有的權利。第三序的乃是針對一個個體之作為公民和具有人格價值的個體所應具有的能力與素養而言的內容,具有這方面的資源可說是使個體的全面才能與獨特性都得到充分發揮的情況,這可說是發揮數位資訊和科技的優點,使個體得到更完善和完整的成長和發展。事實上,這樣擴展數位落差的內容時,我們已包含了一般所謂的社會落差和政經落差在內,甚至把社會包容(social inclusion)在內。這一界定也包含了所謂數位包容(digital inclusion)在內。這使得數位落差所代表的現代資訊社會的社會和國際現象,得以被明確化,也使我們消除數位落差的研究和工作真正對題化和能有效的達成。


 貳、消除數位落差之方法與方向


  數位落差的消弭政策和工作,在美國NTIA的報告中基本上是針對建立美國 為數位經濟龍頭地位,保持經濟增長  和領先的工具。但是,數位落差所顯示的卻是社會原來的社會政經地位和階層的差距。這在國際間的情況更明顯。因此,數位落差根柢上是貧富差距的問題。例如,聯合國秘書處在二○○一年Millenium Summit成果報告Road map toward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Millenium Declaration中,即把數位落差列在「發展與掃除貧窮」之項下,且指出這是一種「知識落差」(knowledge divide)。這可說指出數位落差乃是貧富的一個反映,也是一種知識上的差距的反映。如何克服數位落差中這兩種成素,乃是消除數位落差的關鍵和指標。


  如果我們以上述重新釐定的數位落差的內容來考量相應的研究和對策,則可知前此美國的政策和措施只是針對了其中一個基本但只屬低層次的問題,並未真能發揮資訊科技可以造福人類社會的功能。換言之,數位落差的主要關鍵不只是在電腦網路之取用,也不只是能上網和取得所需資訊,更重要的是能否取得可以使當事人脫離落差的不幸的地位,和通過使用資訊科技擺脫社經不平等的拘限,進而擺脫貧困的處境和命運。


  數位落差是一知識落差即表示這一問題同時是一教育問題。因此,消除數位落差不只是提供上網者有東西可看或取得,而必須是能進一步讓匱乏者得到解除其匱乏狀態之知識技能。這是上節列為第二序資源所提供的內容。這些內容雖不像第一序的東西之為使當事人可以取用電腦和網路資源,但卻是使當事人解除貧困,得以自立的重要的知識技能。因此,電腦和網路須要為使用者提供學識進階的內容,即是一種非正式的教育(non-formal education)。第三序資源則是提供使用者以建立自己之學養,包括對自身文化的認同,對不同文化的理解和包容,以及從各種文化資源和學養發揮出創造能力,以更佳地改造自己的處境和命運。


  要達成這樣的目標,我們須考量處於數位落差之下的人或家庭的情況,包括:他們常受生活與生存所迫,學習機會和時間都不多,取得學習用的設施也不多和極困難,同時他們的一般知識基礎和出發點都處於較其他階層的人或家庭更不利。因此,在起步點上必須有若干經濟支援,以減輕其謀生之壓力,以空出時間來學習,特別是低下階層家庭的兒童。聯合國的報告書中認為為貧窮家庭孩子,特別是女孩,提供在校的午餐和可以帶回家享用的分配物資,這樣使得貧苦的家庭較能夠和有意願讓子女接受教育和進行學習。在硬體設施上顯然也需要公私機構提供足夠和方便的取用機器和地點。政府投入相當足夠的資源,特別是起動的初期,實是社會的最佳投資。私人團體在人道方面的目標和企業長遠發展的投資上,在這方面投入也一定會取得良好和明確的效果。而消除數位落差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如何規劃和設計良好的網路教學,特別是自學的課程和具有提升研習者知識技能和受認可的學歷,是達到消除數位落差所必須的資源。這一部分工作可以借助所謂「社區科技中心」的構想來加以說明及進行。


 參、社群科技中心(community technology centers)之功能


  當資訊科技在美國日漸興盛時,即有不少有心人擔心資訊科技只成為少數社會精英的專利品,把廣大的民眾特別是貧困的人和兒童排除在外,因而紛紛倡設各種網路社群和結合或轉化傳統的社區中心為社區科技中心等。在九○年代之後,網路組織或社群與社區科技中心漸漸融合,成為推廣資訊科技之學習與使用的民間組織,也是提供上述所列三個序列資源之教育場所。


  由於社區科技中心主要由該社區中人服務同一社區的人為主,因此,這種中心較能理解和照顧該區人口的特色和需要。如此,對於引進電腦和網路入門的設計和教育上應更能為需求者量身訂造,同時,也更能保持和發揮社區之特色到網路上去,展現該區人民之文化和歷史的內容。由於內容上的具有社區中人所關心的地區性和針對特殊需求的表現,這種消除數位落差的工作也自然更吸引社區中人之使用和參與。這種課程和內容也會讓需要者可以較容易克服語言的困難,慢慢可邁向世界性的參與和雙向的溝通和學習。另一方面,這種中心優於網路社群在於它們顯然會讓同社區中人有更多機會聚會,交流學習心得和日常生活中各種事件之意見等,這不但使社區認同和包容得到推廣,進而使社區中心得以參與相關的政治社會和文化的活動和互動,促進社區的親和和合作互助的發展。


  社區科技中心的主要職務自然是如何提供上述三序的資源,使社區內外的使用者得以取用。在第一序之資源上,社區科技中心自然需要有相當數量的電腦和上網的線路,以供匱乏者在中心使用。而在培訓初級的網路和資訊解讀能力上,社區中心需自行製作相關的教材和開設學習班等。在社區特色方面,中心應結合社區中心和相關的電腦專業人士製成作品和網頁,以供社區中人使用。至於第二序資源的專業課程則可結合更廣的社區和大學或各種網路教學組織等,以製作可以在網路上學習或自學的課程,並讓使用者在學習期滿之後可以取得認證,可以憑此種學歷取得較佳的職業和薪酬等。至於第三序資源,除上述社區中人自行製作自有特色的網頁和內容外,應對社區中人提供各種文化資源,諸如國內外各種圖書館、美術館、研究中心等簡介和網路聯結等,使網路無遠弗屆的優點得以充分的發揮。


 肆、建構一個全球無落差的社會


  雖然目前國際的數位落差非常明顯,而貧窮國家在生存尚未能解決之前,幾乎完全談不上如何可以運用電腦和網路資源。但是,由於資訊科技之不受時空和地域的限制的特點,我們有理由相信當硬體的設備日漸普及,價格日漸降低,落後國家會由於資訊科技的引進,知識與經濟將有大幅度增加的機會。當人民能達到初步解除資訊的無知,無遠弗屆的資訊科技將可使初步學會資訊解讀的人們很快和不受限地取得所需改善其困境的知識和技能,因而從被救濟變成為可以自救,且進一步可以救濟他人的人,從處於數位落差不佳的一面變成以協助他人解除數位落差的人,以幫助需要幫助的人。這種良性的循環將可打破人類數千年的不平等的階層的區隔。


  在地球日益成為一家,成為一體無分,互相密切影響的地球村之下,我們必須站在全球的角度來思想,在地地來行動。在數位落差上也如此。在貧窮落後國家中固然有明顯的數位落差的問題,在最發達的國家也存在。亞洲和第三世界國家自然也不例外。國內的數位落差問題同樣存在,也同樣反映了貧富、城鄉、教育、少數族裔、社會階層等差距。消除了本國的落差自然也有貢獻於全球的數位落差之改善。除了高山地區和貧窮因素外,台灣的電腦和上網、一般的資訊科技都有不錯的成果,主要是由於電腦和網路費用的降低,經濟起飛的收入改善,和中小學推行電腦教學的普及化。但是,國人在英語的能力,在第二序和第三序的資源上卻不見得有很好的表現,而在跨國的落差上並沒有相應的改善。這些都是消除國內數位落差,和廣義的社會不公平的數位教育的主要目標。


  然而,在全球地來思想和地球一家之下,我們對第三世界的數位落差也不可以視若無睹,以為可以自外。八大工業國在二○○一年發起消除全球數位落差固然有其內在的利益,真心誠意做到多少也不無疑問,但這一口號也不無互相關懷、共同進步和分享科技果實的意味。我們在這方面也應盡地球村一份子的義務,為消除全球的數位落差、國家和民族落差而盡一點力。事實上,網路之無遠弗屆,也提供我們一個極佳和方便的通路,以協助更不幸的落後地區人們。在全球有心人的共同努力去消除全球數位落差之下,人類未來不是一個同一化的地球村,而是一個人人自足和具有繽紛差異而無落差的社會。


 註釋:


  註一:參見Mark Warschauer在網上之論文“Reconceptualizing the Digital Divide”.


  註二:Lisa J, Servon (2002), Bridging the Digital Divide-Technology, Community, and Public Policy,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pp.6-8.


  註三:Servon之原來提法參見其Bridging the Digital Divide-Technology, Community, and Public Policy, pp. 18-20。


 學術論文徵稿啟事


  本刊自1997年1月創刊以來,已出版6年共24期,承蒙各界學者和專家賜稿,得以維持迄今,使本刊成為華語界在應用倫理學研究方面的一份具有推廣和開拓議題功能的刊物。由於應用倫理學的研究領域廣闊,中港台的研究工作隊伍日漸壯大,短文論述已不足以反映學界中可以具有的研究成果,也不能進一步推進應用倫理學的學理研究和發展,同時也期盼藉此使本刊的讀者得享應用倫理學的嚴謹的學術論著,以更精確深入理解應用倫理學議題的深層理論和研討。因此,本刊於2003年開始,增設應用倫理學學術論文園地,每期刊登二至三篇專研論文,以供學者發表具有創新性的學術研究成果。此一部分的論文完全依國際學界的水平和方式,設置評審委員會,進行不記名的雙重評審,論文經通過後才予刊登。此園地之稿例如下:


  一、本園地每年出版四期,歡迎海內外學界之應用倫理學專研論文,字數以一萬字為原則。


  二、本刊之論文審查採匿名審查方式。


  三、來稿所用文字以中文為限。


  四、來稿請另頁註明中英文作者姓名、機構、職稱及通訊地址、電話、傳真和電郵。


  五、凡為本刊接受之稿件,應有中、英文題目,並附有約三百字之中、英文摘要及關鍵詞。


  六、來稿一經刊登,版權即歸本刊所有,謹致贈作者當期三份及抽印本二十份,不另贈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