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期 應用倫理教學之探討

環境倫理教學法


徐佐銘


  壹、導論


  雖然我們直覺地認為,環境倫理(environmental ethics)屬於應用倫理學(applied ethics)或實際倫理學(practical ethics)的一支,而應用倫理學屬於倫理學的一支,且倫理學屬於哲學的一支,所以哲學的教學法也適用於環境倫理的教學法;然而,這樣的想法似乎只對了一半。


  就表面的形式看來,環境倫理跨「環境」與「倫理」這兩個領域,或者說,探討環境與倫理這兩個領域的「交集」部分,因此是一種「科際整合」的學科。


  既然環境倫理含有倫理學的成分,因此就此成分而言,說環境倫理跟哲學有密切關聯,是恰當的。說哲學的教學法,可以「部分」援引用來教環境倫理,也是恰當的。但若說完全援引哲學的教學法,用來教環境倫理,可能就不太恰當,理由是它可能沒有兼顧「環境」的部分。就此而言,哲學家在教環境倫理課程的時候,很有可能擅長倫理議題,而較不擅長環境議題。反之,環境科學家在教環境倫理課程的時候,很有可能擅長環境議題,而較不擅長倫理議題。


  就科際整合的學科來看,一方面它強調跨領域,企圖兼取不同領域間的精華並加以融通,似乎頗能吸引學習者的興趣。但另一方面,學習者卻也有可能在學習此跨領域課程的過程當中,感受到跨領域的學習負擔和壓力。比如社會心理學、政治經濟學、生物化學、教育哲學、環境倫理學,都是跨領域的學科。


  相對於科際整合,專業化是目前流行的學術研究及教學模式。「哲學概論」的課程似乎「應該且只應該」由哲學家來教授。在這專業導向的嚴格要求下,一方面,「非哲學家」(不具有哲學文憑的專家)似乎理所當然喪失教授「哲學概論」的資格。另一方面,即使具有哲學文憑的哲學家,如果以文學的方式教授「哲學概論」,那麼也許會遭到「不夠哲學」的批評。就此而言,我們不難理解,在講求專業與本位立場者的眼中,教授跨領域課程的老師,往往兩面不討好,遭受兩面都「不夠專業」的批評。


  本文將以「環境倫理」的教學為例,說明科際整合的特色及其可能遭遇的難題。由於我本身所具有的哲學專業背景,以及實際在淡江大學通識課程中教授「環境倫理」的經驗,因此本文的討論焦點將侷限在哲學界。換言之,本文將不擬討論環境科學家在教授「環境倫理」時所面臨的問題。


  貳、波伊曼所編的《環境倫理》教科書:成功典範之一


  在「環境倫理」的眾多教科書當中,波伊曼(Louis P. Pojman)所編的《環境倫理:理論與應用選文》(Environmental Ethics: Readings in Theory and Application)(註一),就我看來,可說是一本頗為理想的教科書。


  這本教科書明確地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的理論及第二部分的應用。就此分類及編排而言,它成功且明確地點出「環境倫理」是將廣義的倫理學理論及思考,應用在實際的環境問題上。


  值得注意的是,「環境倫理」雖然儼然已定型成為一門地位穩固的專業學科,然而,其中所跨的領域「倫理」,絕非侷限在狹義的倫理學上,而是廣義的倫理學。所謂廣義的倫理學,所指的其實就是廣義的「價值哲學」。而所謂廣義的價值哲學,就我看來,可以詮釋為廣義的價值學以及廣義的哲學。就此而言,我認為,從政治學或社會學的角度來反省環境問題,並觸及價值議題,都算是環境倫理的探討。但是,如果只是說明某種瀕臨絕種動植物的習性,或只是計算某個地區某物種存活的最低安全數量,而沒有涉及價值的評斷或思考的話,則只能算是生態學或環境科學的探討,而非環境倫理的探討。


  就廣義的哲學來說,如果我們採取Hospers的觀點的話,亦即將哲學定義為「概念的分析及證成的研究」(註二),那麼,許多看似非哲學卻包含此種廣義哲學特色的文章,就可以視為哲學。事實上,既然廣義的倫理學包含政治哲學,那麼我們似乎不宜將「環境倫理」視為只有哲學家才有資格來教授。而且,我們似乎也不宜將「環境倫理」的理論,侷限在哲學或倫理學的理論。就此而言,波伊曼的理論選文不只包含哲學家的文章,可說是頗為理想的編輯。


  對「環境倫理」的「倫理」一詞,採取廣義的解釋,我認為,不只可以豐富理論上的探討,有其理論上及歷史上的淵源(註三),而且相對的,也為學科之間的跨領域與科際整合,釋出善意。否則,當哲學家堅守哲學專業而排斥非哲學家的「環境倫理」不夠哲學的時候,另一方面,生態學家及環境科學家也很有可能堅守其專業,而排斥哲學家所談的「環境倫理」沒有扣緊環境議題。


  由此觀之,波伊曼的教科書既能兼顧廣義的「理論」,又能扣緊實際的環境議題,因此,作為一本「環境倫理」的教科書,可說是頗為理想且成功的。就我看來,一本理想的教科書,代表著一種理想的教學法。


  參、彼德辛格所寫的《動物解放》:成功典範之二


  辛格在1975年所寫的《動物解放》一書(註四),迄今時隔雖將近30年之久,但對於環境倫理當中的動物權議題,其思想啟蒙與影響力,卻歷久不衰。


  相較於波伊曼的《環境倫理》的廣泛議題,辛格的書聚焦於動物的生命權議題。儘管「保育瀕臨絕種的動植物」這個環境倫理的口號在時下十分響亮,然而,就我看來,若非現行法律的強力運作,一般人其實並不關心動物的生命權,更遑論關心動物生命權的倫理道德的理論根源(註五)。就此而論,當保育類動物的生命權都不被一般人重視時,像豬、牛、羊、雞、鴨、鵝這些所謂的「經濟動物」的生命權,更被一般人忽視或者不屑討論。


  就我看來,辛格的書之成功處在於,一方面它能夠深入淺出地分析重視動物生命權的道德理論,此即本書所標舉的功效主義(utilitarianism);另一方面,本書又能夠蒐集大量的實證資料,呈現人類迫害動物生命權的「實錄」。這些實錄包括實驗室裏各式各樣拿動物作為實驗研究的工具,比如猴子的平衡台實驗(電擊、施放毒氣)、小獵犬毒氣實驗(施放毒氣)、猴子輻射線實驗(施予輻射)、心理學的制約學習實驗(施加痛苦,以證明學習理論)、動物毒物實驗(注射或施放各式各樣的毒物),這些千奇百怪施加痛苦於動物身上的目的是,想藉此得知動物所能承受痛苦及死亡的「極限」(註六)。此外,各種經濟動物在工廠化經營的環境裏,包括雞、豬、牛在內,不但被剝奪轉身、舔梳、站起、臥下及伸腿等所謂「動物的五項基本自由」,而且還要忍受閹割、烙印、電昏、強迫進食或禁食的種種酷刑,就連最後被宰殺的那一刻也往往是十分痛苦的(註七)。


  雖然辛格說他的書不是一本羅列人類迫害動物的資料大全,光是指出人類拿動物作實驗以及飼養經濟動物並吃牠們,就足以顯示人類對動物之惡行(註八)。但無疑的,就我看來,對一般讀者而言,或許包括哲學家在內,《動物解放》之震撼人心,「實錄」實居首功。當然,深入淺出的功效主義,亦功不可沒。


  肆、我的教學經驗及學習經驗


  在我的「環境倫理」的教學大綱裏,關於「教學目標與範圍」,我擬定三個教學方向:環保的道德理念、環保的實際做法、當今台灣的生態環境。教學範圍則以倫理學、生態學及環境科學為主,並旁及相關科學。


  關於環保的道德理念,雖然這是「環境倫理」在傳統哲學系所教學當中的核心部分,但基於二個特別的考慮,我採取不同的選材與教法。第一,我偏好選取本身即為跨理論與實踐兩個領域的作品,例如Aldo Leopold或Peter Singer的著作,而較少選取離實際議題過遠的抽象哲學著作。第二,我偏好教通識課程勝於教哲學系所的課程。


  關於環保的實際做法,這也是我所強調與注重的。儘管「環境倫理」含有「應然」的層面,但我認為,如果抽離「實然」的檢視,將會使得「應然」的爭論難以落實應用到環保的實際做法上。


  關於當今台灣的生態環境,我也偏好從身邊具體的情境出發,去思考環境倫理的議題。雖然有些議題是全球性的,像臭氧層破洞、溫室效應和酸雨;雖然國際化與全球化也是思考問題的重要方向,我仍舊偏好從本土化的情境出發。我相信,從身邊具體的情境出發,也是一種倫理思考的較佳方向。


  關於授課方式,我擬定四種型態:老師講解、問題討論、野外參觀教學、多媒體教學。


  在教學進度及議題方面,我將環境議題分為兩類:動植物的生存環境問題、人類的居住環境問題。關於前者,我將介紹地質年代、生態系統、瀕臨絕種動植物的保育、國家公園、自然的價值意義、人類如何看待與對待動物、動物的權利等議題。關於後者,我將介紹土地倫理、垃圾污染、河川污染、空氣污染、臭氧層破洞、溫室效應、酸雨等議題。在環保思想上,我將特別介紹李奧帕德(Aldo Leopold)的《沙郡年記》(註九)、瑞秋卡森(Rachel Carson)的《寂靜的春天》(註十)、陳玉峰的《土地倫理與921大震》(註十一)、彼德辛格的《動物解放》(註十二)。


  配合議題的探討,我會搭配觀賞相關影片,以增進學習興趣及視覺效果。此外,為了鼓勵學生親身接觸與體驗大自然,除了要求學生交一篇野外觀察報告,我也會帶領學生參觀陽明山國家公園。我認為,國家公園不只關係到動植物的生存環境,是一個面積廣大且重要的生態系統,而且也關係到我們人類的居住與遊憩環境,因此值得投注較多的注意力。


  在學生的學習效果及反應上,顯示多媒體教學、野外參觀教學及野外觀察報告,都頗受歡迎。然而學生對於思想家的環保哲學思想,普遍欠缺興趣。許多學生仍然以法律馬首是瞻,且認為說道德太沉重。在許多學生的心目中,倫理學仍停留在「說教」與「八股」的刻版印象。


  關於我的學習經驗,除了從學士、碩士到博士都在哲學系接受哲學訓練以外,在就讀博士班期間,在指導教授林正弘與郭博文的支持與鼓勵之下,我去理學院正式選修微積分、普通化學、有機化學、普通生物學、生態學、遺傳學、地質學、普通心理學等課程,除了吸收基本知識,亦養成親近環境科學的興趣。


  伍、結論與建議


  由於環境的惡化,以及環保運動的推波助瀾,使得生態問題及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受到重視。雖然「哲學」在當今似乎沒有明顯比以前受到重視,然而「環境倫理」等相關課程,卻有逐漸增多之趨勢。在此情況下,哲學本應受到更多的重視,而且,哲學家似乎有更好的機會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與決策。可惜的是,理想與事實之間仍有嚴重落差。哲學與哲學家依然普遍不受青睞。從「環境倫理」課程的開設與任教幾乎都掌握在生態學家與環境科學家的手中,就可看出哲學與哲學家如此地被輕忽。


  本文不擬討論生態學與環境科學的門戶之見,而將討論的對象放在哲學界本身。如果哲學界認為哲學家可以(或應該)多參與公共事務,或是認為「應用倫理學」是門值得開拓的哲學領域的話,那麼,我建議哲學系所應鼓勵學生在養成訓練的過程當中,朝應用倫理學及跨領域的方向規劃與實踐。事實上,希臘先哲亞里斯多德的跨領域,就是個成功的典範,值得重新學習。更具體地說,哲學系所應鼓勵學生修習其他相關學科的基礎科學,像政治學、社會學、法學、經濟學、文學、史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心理學……等學科。


  作為一個哲學家與教師這雙重角色,我發現,在教授「環境倫理」這門課的時候,往往會察覺到身為哲學家的特色與困惑。教師應該扮演什麼角色,是個有趣卻難解的教育哲學的問題。說難解是因為,一方面教師似乎應該為學生「指引」或「建構」某些知識,另一方面卻又應該鼓勵與培養學生的批判精神與懷疑精神。換言之,教師本來就徘徊在不斷的建構與解構的路途中。這種特色與困惑,會因為身為哲學家而更加強化。


  具體而言,以理性為優位的哲學家,畢竟不同於文學家、藝術家或宗教家。因此,作為一個教授「環境倫理」的哲學家,在課堂上,可能就會自我警惕,避免成為所謂的「環境怖道師」。但是,哲學家本身也有可能相信或執著某些信念,因此,如何在建構與解構當中定位自己,就成為一個真實卻難解的問題。


  相較於感性與直覺之於實際人生,理性向來都是比較不討好的。這點可由文學、藝術或宗教比哲學更討好,得到印證。相似的,解構式教學比起建構式教學,也往往比較不受歡迎。想必解構式的「人生哲學」,比較不討好。因為相較於正面闡釋各個學派的人生哲學,頗能指引學生一條「正路」而言,反面批判各個學派的人生哲學的缺失,往往讓學生陷入更多的煩惱與困惑。當「親水公園」在各個城市蔓延時,當「親近自然」與「喜愛自然」成為環保運動的響亮口號並成為行動綱領時,身為教授「環境倫理」的哲學老師將會察覺,想要忠實於哲學的懷疑精神與批判精神,是如此地不容易,且如此地不討好。學生通常喜歡身為一隻貪婪地啃食「真理」樹葉的毛毛蟲,而不喜歡身為到處碰壁、滿腦困惑的「迷宮探索者」。


  註釋:


  註一:Pojman, Louis P. 1994 Environmental Ethics: Readings in Theory and Application, Jones and Bartlett.


  註二:Cf. Hospers, John 1988 An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ical Analysis, 3rd. ed., Prentice-Hall, p.6.


  註三:在學問沒有如此專業化之前,古代的學問往往是跨領域的,而亞里斯多德就是個中好手。


  註四:Singer, Peter 1975 Animal Liberation, Ecco.孟祥森、錢永祥合譯,(1996),《動物解放》,關懷生命協會。


  註五:國外的書,像Millidge, Judith (ed.) 1999 Endangered Species, Quantum Books Ltd. 這本印刷精美,附有各種瀕臨絕種動物的彩色圖片及其相關資訊,對許多讀者而言,也許只是茶餘飯後的消遣讀物而已。國內的書,像於幼華主編,(1998),《環境與人》,遠流,亦附有「我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自然環境篇,頁152-162。),讀者的感受可能相去不遠。一般民眾只關心像「野生動物保育法」、「動物保護法」或「國家公園法」這些法規是否會讓他們的行為因觸法而受罰。


  註六:參見Singer, Peter Animal Liberation, op. cit., 孟祥森、錢永祥合譯,《動物解放》,前引書,頁74-133。


  註七:同上,頁184-281。


  註八:同上,頁71。


  註九:Leopold, Aldo [1947] 1949 A Sand County Almanac and Sketches Here and The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吳美真譯,(1998),《沙郡年記》,天下文化。


  註十:Carson, Rachel 1962 Silent Spring,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李文昭譯,(1996),《寂靜的春天》,晨星。


  註十一:陳玉峰,(2000),《土地倫理與921大震》,前衛。


  註十二:在這四位當中,只有辛格的學術出身是哲學家,其餘三位都是生態學家,但在他們的書籍裏,都觸及深刻的倫理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