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住宿服務組

電子佈告欄播放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前請詳閱以下事項:

1.請於播放前二日(不含假日)提出申請。
2.播放內容不得有任何商業廣告成份。
3.文字敍述以簡潔清楚為主,一律由申請單位提供。
4.電子看板僅供行政單位或學校社團宣傳活動申請,恕不接受個人或校外團體申請。
5.每筆申請的預計播放期間以1個月為限。
6.每筆公告必須上傳圖片檔(png,jpg,gif),圖片不得超過20MB,建議比例3:4
7.住服組擁有刊登審查權,若有問題可撥分機57285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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