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文]客家委員會函請本部轉知學術網路平臺應對於族群歧視言 論加以約束,並宣導族群平等概念,請查照。

公告者 : 戴元任 / 發佈日期 : 2019-08-30


主旨:客家委員會函請本部轉知學術網路平臺應對於族群歧視言
論加以約束,並宣導族群平等概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8年8月12日客會綜字第1080007987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請轉知宣導所屬連線學校(單位),確實遵守臺灣學術網路
管理規範第9條規定:「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
得為下列不符合臺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包含
「利用臺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以電子郵
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其他類似功能之方法,從事
散布謠言、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威脅或其他
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資訊」等。
三、請加強宣導臺灣學術網路(TANet)族群平等觀念,任何平
臺應避免發布或散播對客家等少數族群不友善或歧視言論
等違反族群平等之行為。


相關附件

 1080118459_attach1.pdf
 來文_(5).PDF

最後更新 : 2019-08-30 / 戴元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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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文]客家委員會函請本部轉知學術網路平臺應對於族群歧視言 論加以約束,並宣導族群平等概念,請查照。

公告者 : 戴元任 / 發佈日期 : 2019-08-30


主旨:客家委員會函請本部轉知學術網路平臺應對於族群歧視言
論加以約束,並宣導族群平等概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8年8月12日客會綜字第1080007987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請轉知宣導所屬連線學校(單位),確實遵守臺灣學術網路
管理規範第9條規定:「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
得為下列不符合臺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包含
「利用臺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以電子郵
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其他類似功能之方法,從事
散布謠言、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威脅或其他
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資訊」等。
三、請加強宣導臺灣學術網路(TANet)族群平等觀念,任何平
臺應避免發布或散播對客家等少數族群不友善或歧視言論
等違反族群平等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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