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住宿服務組

住宿申請 大學部全面寒宿住宿說明

  • 申請流程
  • 注意事項
  1. 113 學年起,大學部寒假住宿費併入第 2 學期一併收費

  2. 寒假期間不需要辦理搬遷作業

  3. 如果放棄第二學期住宿者,需要在學期結束後的周一辦理退宿檢查手續。如果超過時間未辦理者,則需要繳交逾期退宿的住宿費用(比照營隊收取,以日計費)

  4. 若寒假期間因故辦理休學退學者,需先繳交寒假的住宿費用(比照營隊收取,以日計費)才能辦理離校手續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