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住宿服務組

公告學生宿舍113學年度第1學期退宿時程及113學年第2學期入住宿舍注意事項

公告日期:2024-12-10
公告類別:一般公告

附加檔案:
公告內容:

     公          告      113中大學宿字第027號

主旨:公告學生宿舍113學年度第1學期退宿時程及113學年第2學期入住宿舍注意事項。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7、10、12條。

公告事項:

  1. 學生宿舍113學年度第1學期退宿時程及113學年第2學期入住宿舍時間:(時間為24小時制)
 113-1學期退宿時間113-2學期入住時間
大學部宿舍(含女14舍 8-12樓大學部同學)114/1/13(一) 13:00前114/1/14(二)10:00起

研究生宿舍(曦望居、中大會館、女14舍8-12樓、男5舍、男13舍 7-8樓)

*曦望居、中大會館、女14舍單人寢比照研究生退宿時間。

114/1/31(五) 13:00前114/2/3(一) 10:00起
  1. 各類身分人員入住退宿時間:
身分別113-1學期退宿時間113-2學期入住時間
研究生113-2學期不續住者114/1/31(五) 13:00前 
研究生目前未住宿但113-2學期住宿者 114/2/3(一) 10:00起
大學部113-2學期不續住者114/1/13(一) 13:00前 
目前未住宿但113-2學期住宿者(大學部) 114/1/14(二)10:00起
大學部113-2學期不續住但有申請延後退宿者依其申請退宿期限 

*目前有住宿同學欲放棄113-2學期住宿床位者,請參閱「公告辦理113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生申請不續住宿舍作業」公告

*大學部放棄113-2學期欲申請延後退宿者,其收費請參閱「113學年度大學部寒假住宿及收費說明」公告。

*113-1學期離校者,需於離校手續前完成退宿,最遲不得超過上表時間,超過上表時間,則需依第三點逾期退宿需繳交住宿費用。

  1. 逾期退宿需繳交住宿費說明
 退宿時間需繳交費用
大學部1/14 ~1/31

繳交1/14至逾期退宿日費用,每天195元。

(逾期退宿每日加收1.5倍住宿費,每日費用為130*1.5=195)

2/1-2/16
  1. 有離校者,繳交1/14至逾期退宿日費用,每天195元。
  2. 未離校者,若於1/31前放棄113-2住宿床位者,需繳交逾期退宿費用每日195元;若未離校也未放棄113-2住宿床位者,需要繳交1/4住宿費及寒假住宿費用。
研究生2/1-2/16
  1. 有離校者,繳交2月住宿費。
  2. 未離校者,需要繳交1/4住宿費。

  *1132學期逾期申請不續住(含辦理退宿手續)者,1/4住宿費以113-2學期住宿費核算(教育部補助

  須退還),與逾期退宿者學雜費已繳費金額核對後,溢繳者退還住宿費用,不足額需補繳住宿費

  差額。

  1. 退宿流程
  2. 退宿申請表(線上版):請至Portal登入→服務櫃台(iNCU)→學務專區→宿舍申請/查詢內→個人歷年申請資料查詢→113學年第一學期退宿申請。
  3. 上傳照片大小1M為限,雅房宿舍上傳照片須包含-書桌(櫃)、地板、床鋪、衣櫃、其他置物櫃;套房宿舍上傳照片須包含-書桌(櫃)、床鋪、衣櫃、浴室盥洗區、馬桶(掀蓋)、洗手台。
  4. 至傳達室找宿舍管理員或宿舍幹部檢查寢室清潔及繳回寢室鑰匙。
  5. 退宿合格者,系統會寄發Email至服務櫃台(iNCU)所設定的個人信箱;退宿不合格者,會寄信通知不合格及需繳交罰款。
  6. 每日開放退宿檢查時間:上午9:00~下午19:00;宿舍幹部排班檢查時間:114/1/10-1/12上午9:00~下午19:00,1/13上午9:00-下午13:00。

四、退宿檢查標準:

  1. 鑰匙:須繳回鍍有中央大學/宿舍的金色鑰匙。
  2. 寢室清潔標準:寢室個人區域需清空,地板需打掃乾淨,所有抽屜及置物櫃須清空並打開,寢室門口走廊區域禁止放置物品或垃圾,套房宿舍須將浴廁磁磚、地板、隔板黃垢、洗手台、鏡子及置物架、馬桶刷洗乾淨。

*清潔標準海報已經張貼在各宿舍公佈欄,或可參考住宿組網頁/學生相關/宿舍清潔標準網頁。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view/shsd-clea/%E9%81%B8%E6%93%87%E5%AE%BF%E8%88%8D?authuser=0

  1. 關舍檢查不合格需繳交相關費用
    1. 鑰匙未歸還需繳罰款300元(曦望居、中大會館、女14舍一樓寢室鑰匙未歸還需繳罰款1150元)。
    2. 個人區域清潔不合格者或未辦理退宿檢查逕行離宿每人需繳罰款1000元,公共區域清潔不合格每人需繳罰款600元;寢室設備人為損壞者照價扣款/賠償。

五、其他事項:

  1. 寒假期間各棟宿舍冰箱清理由各宿舍幹部執行。
  2. 若寒假期間離校者,須先完成1131學期退宿檢查、放棄1132學期床位及繳完逾期退宿住宿費後,才能辦理離校手續。
  3. 113-2學期候補入住者,請持已核定床位住宿申請表至傳達室辦理入住手續,入住時請確認寢室清潔是否符合清潔標準,寢室設備是否須修繕,若有問題請立即向宿舍傳達室反映。
  4. 機車入校時間:114/1/10(五)~114/1/13(一)、114/2/7(五)~114/2/9(日)、114/2/14(五)~114/2/16(日),每日8:00~21:00,請遵守《國立中央大學機車管制入校規範》,於駐警隊崗哨換證登記入校,機車入校不得停留校區過夜,違者送依規定議處。
  5. 家長搬遷車輛入校時間:每日8:00~21:00,不可過夜,可至各宿舍傳達室登記並領取臨時車輛入校憑證;離開學校請走人工車道可免收取停車費用。
  6. 外賓入舍時間:114/1/10(五)~114/1/13(一)、114/2/7(五)~114/2/9(日) 、114/2/14(五)~114/2/16(日),每日開放申請進入寢室時間為8:00~19:00。考量住宿同學隱私及環境安寧,最遲須於當日19:30離舍,如該棟宿舍已經關閉則不在開放外賓入舍。

學務處住宿服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