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
住宿服務組

公告受理114學年宿舍抽籤順位調整申請作業。

公告日期:2025-02-24
公告類別:一般公告

公告內容:

                公          告

主旨:公告受理114學年宿舍抽籤順位調整申請作業。

依據:依「國立中央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6條第4款及第5款辦理。

公告事項:

調整順位類別離島及本島山地地區專案優先順位資格申請延長修業學生抽籤順位調整申請

申請

條件

  1. 設籍離島地區一年以上者。
  2. 設籍本島山地區域一年以上者(本島山地區域請參考表格申請單)。
  3. 申請人與戶長需為親屬關係。
  4. 學籍系統戶籍地與永久通訊地址須相同。

註:設籍一年認定標準:至114年3月24日宿舍抽籤作業開始前,須設籍一年(含)以上。

現為本校大學部四年級需延長修業或114學年度有延長修業必要之學生。
申請時間地點
  1. 時間:自114年3月3日起至114年3月14日止(例假日停止受理),

每日9時至12時;13時至17時(中午12時至13時除外),逾時不予受理。

  1. 地點:住宿服務組(地科院對面國際學舍1樓)。

繳交

文件

  1. 國立中央大學離島及本島偏遠地區專案優先順位資格申請表。
  2. 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含遷徙紀錄)。
國立中央大學延長修業學生宿舍抽籤順位申請表。

申請

流程

  1. 填寫「國立中央大學離島及本島山區專案優先順位資格申請表」(可至住宿服務組網頁下載或至住宿服務組索取)。
  2. 申請人持學生證及上述表件至住宿服務組辦理,委託辦理除申請表及申請人學生證,另需檢附委託書(形式不拘)及受託人學生證。
  1. 填妥「國立中央大學延長修業學生宿舍抽籤順位申請表」(住宿服務組網頁可下載或至住宿服務組索取)並取得相關單位證明核章。
  2. 申請人持學生證及上述表件至住宿服務組辦理,委託辦理除申請表及申請人學生證,另需檢附委託書(形式不拘)及受託人學生證。

結果

公告

114年3月21日公告於本校首頁、學務處及住宿服務組網頁。
審核結果說明
  1. 審核通過者列為114學年度宿舍抽籤第一順位。惟仍須於114學年度宿舍抽籤作業登錄期間自行登錄抽籤系統申請住宿,方能保留第一順位權益。
  2. 本次作業審核通過名單僅適用114學年度宿舍抽籤作業。
  1. 審核通過者列為114學年度宿舍抽籤第二順位。惟仍須於114學年度宿舍抽籤作業登錄期間自行登錄抽籤系統申請住宿,方能保留第二順位權益。
  2. 本次作業審核通過名單僅適用114學年度宿舍抽籤作業。

學務處住宿服務組